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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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到了地方,孟南军帮着把塑料筐抱下来,站在小摊门口,等着沈柳开门。
  昨天临走前,小摊外面沈柳也都擦的干干净净了,而现在门上分明有两个黑手印,看着是大人的。皱着眉掏出钥匙打开门,沈柳一眼看到自己擦的光滑的地板上也有两个黑脚印,抬起头环视一周,沈柳发现放在案板上洗刷干净的三个铲子只剩下一个了。
  “放在哪里?”孟南军跟进来,左右看了看,问。
  “那边的菜架子。”沈柳指了指靠近小门的一个铝合金架子。
  沈凌衫跟着进来,一眼瞧见铲子少了,小嘴抿了抿,问:“爸,铲子为什么少两个?咱们这里进贼了吗?”
  好在煤气灶没有少,原本有两个装各种调料的盒子,现在也剩下一个了,小王昨天留下的塑料袋少了一半。沈柳转身拿出塑料筐里的调料说:“谢谢你了,这里挤,就不招待你了。”
  “爸,昨天你擦的地板怎么过了一晚上有两个黑脚印。”沈凌衫不依不挠,对着站在门口没能进来的沈二哈招招手,“二哈过来,闻闻看,这里是不是进贼了,如果是进贼了就叫两声,如果不是就叫一声。”
  二哈跑进来,汪汪叫了两声,抬头冲着沈柳摇尾巴。
  “哟呵,这狗成精了。”孟南军看向沈二哈的目光有点变化,他还以为所有的二哈都特别二呢。
  第11章 第一天开摊喽
  “进贼了。”沈凌衫绷着小包子脸,肉呼呼的小手拍了拍二哈的狗头,夸奖道,“二哈干得好。”
  “汪。”沈二哈也不知听懂了没,整条狗都散发着愉快的信息。
  摸摸小孩柔软的头发,沈柳继续收拾,把塑料筐里的菜都拿出来,放在不锈钢托盘上摆好,“咱们这就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小摊,谁会花心思进来偷东西?”
  “可是,爸,这里……”小孩咬住下唇,一副委屈却又强撑着的小模样。沈柳蹲下,跟小孩直视,“杉杉,别往心里去,应该是昨天把小摊转给我们的小王老板来拿的。他有备用钥匙,咱们下午把锁换了就行,不过是几个普通的铲子,一个也够用。”
  自家厨房里都是顶级厨具,大多数都是进口的,瞧着就比小摊这里的好,沈凌衫在心里一琢磨,小包子脸再次绷起来,扭头拍拍沈二哈的脑袋,学着沈柳的语气说:“二哈,别往心里去,下次看到小王老板不要客气……”
  看到沈柳从裤兜里拿出一叠零钱放在纸盒子里,又穿好围裙,拿了一个一次性口罩戴着,孟南军知道这是正式开摊了,连忙退出去。“那个啥,我还有点事,先走了。”末了瞧了一眼冒着傻气,挡都挡不住的沈二哈,几不可见地叹了口气。
  沈柳对着孟南军摆了摆手,抱着矮桌和小马扎走到小摊前面摆上。身后沈凌衫拎着两个小马扎,二哈嘴里叼着一个。
  “杉杉在外面玩。”沈柳摸摸小孩的脑袋,转头进了小摊,等候第一个客人上门。
  隔壁小摊生意非常火爆,老板是个四十出头的男人,很精明,不但卖塌煎饼,还卖炒面炒米,光灶台就有三个,几乎网罗了这一整条数十个小吃摊客户的百分之九十。
  等了差不多有二十分钟,现在已经是九点半了,终于有一个背着红色背包的小姑娘走过来,一双眼睛也不看不锈钢盘子里的菜,一直盯着沈柳看。
  即便是带着口罩,沈柳在一众小摊中也是让人眼睛一亮的,皮肤白皙,头发不长不短,身量又高,就只瞧那双眼睛给人的感觉也是这人气质绝佳,在小摊里面颇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要吃煎饼吗?”沈柳微笑,眼角眉梢都微微柔和起来,声音温润。
  “嗯,加一个鸡蛋,不要辣椒。”小姑娘脸红了红。
  沈柳拿起不锈钢盆和不锈钢夹子问:“所有的菜都要吗?”
  “不要洋葱和韭菜,多放点土豆丝和粉条。”小姑娘脸更红,看着沈柳修长的手拿着不锈钢夹子飞快地夹菜。
  铁皮锅上放上一点花生油,再把菜放上去轻轻翻炒,加调料。只有一个铲子用起来不太方便,沈柳又拿了两双筷子,一只手拿住,代替另外一个铲子,用起来还蛮顺手。
  小姑娘瞧着沈柳变戏法似的翻炒青菜,香味飘散出来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其实她一开始是看到旁边那家小摊人太多,不想等,又觉得这位小摊主应该挺帅才过来的,这会儿被香味一挑,隐藏在深处的吃货之魂迅速燃烧起来。
  拿出一个鸡蛋单手打碎,把蛋壳扔到垃圾桶里,沈柳用铲子飞速摊开,很快煎好鸡蛋再用铲子铲碎跟青菜混合。拿出一张煎饼铺好,四根筷子和铲子配合着把青菜弄到煎饼上,卷好煎饼,再用油煎一下就可以了。
  这种小摊一般用的油都是黄色的色拉油,不过到底是不是色拉油那就不知道了,沈柳用的是花生油,香味可以飘出老远。
  “好香。”小姑娘吸了吸鼻子,虽然隔壁小摊也传出香味,但总感觉跟这个小摊的不一样。
  “要切成两半吗?”等煎饼外皮煎的酥黄焦脆了,沈柳微微抬头问。
  看着小姑娘摇了摇头,脸色似乎有些泛红,沈柳把煎饼放在前面新买的木质架子上,“凉一凉更好吃。”
  瞧着小姑娘走了,沈凌衫站起来仰起脸看着对他来说非常高大的小摊,“爸,一个铲子不方便。”他刚刚坐在小马扎上,看得清楚呢。
  “杉杉说得对,我给你二十块钱,你去那边的商店里帮我买一个好不好?”沈柳想了想,决定拜托小孩。
  小嘴抿了抿,眼睛却是闪着兴奋的光芒,沈凌衫点点头,“我跟二哈一起去。”
  看着小孩一只手放在沈二哈的狗头上慢慢走远,沈柳收回视线,因为来新客户了,是一对小情侣,开口就要两个,一个加鸡蛋,一个加火腿。
  这两个情侣是路过这里,刚巧闻到刚刚沈柳炒菜时候的香味,想也没想就过来了。
  “我原本打算还去第一家买的,她非要换一家。”男孩搂着女朋友,冲着沈柳说。
  沈柳抬头看了一眼,笑了笑,“女朋友很漂亮。”
  从小就待在厨房里练习刀工,练习厨艺,别人的童年少年都是在各种各样精彩的玩乐中度过,而做菜对于沈柳来说,比玩乐更好,他能从中感受到越来越多的乐趣,并且不厌其烦。几种青菜混合在一起炒,相当于是一道什锦菜,难度并不高,主要在于调料的分配,以及加入的时间把握,这对于沈柳来说,几乎是刻于骨子里的本能。
  所以同样的材料,沈柳能做的比别人的更香更好吃,何况他准备的都是最新鲜的菜,调料也都是精心挑选的,陈年的不要,发霉发潮的不要,可以说是相当苛刻。
  两个小情侣走了,又来了三个男孩,大约是出来游玩的,其中个子最高的冲着沈柳说:“三个加鸡肝的,快一点,我们赶时间。”
  沈柳一听这话,笔挺的剑眉微微蹙起,昨天小王剩下的鸡肝倒是还有不少,但都被他扔了,不确定这些鸡肝卫生不卫生,他暂时不想卖。略微一思忖,沈柳温和道:“不好意思,我这里不卖鸡肝,鸡蛋或者火腿的行不行?”
  “不卖鸡肝你卖什么塌煎饼?”高个子男孩阴阳怪气地拉着两个同伴转身就走,边走边说,“本来不想在第一家排队,没想到还得回去排队,真晦气。”
  “就是,简直神经病,竟然不卖鸡肝。”另外一个男孩附和着。
  沈凌衫刚巧回来,瞧了三个男孩一眼,绕到后面,直接进了小摊里面,“爸,别放在心上,我知道你做得菜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从小孩手里接过铲子,沈柳笑笑,“你爸爸我哪有那么脆弱,在我确定鸡肝卫生之前,我是不会卖的,杉杉你记住,咱们赚的是良心钱。”
  “嗯。”用力地点点头,沈凌衫抱了抱沈柳的大腿,听到外面有人说话立刻乖巧地放开,领着沈二哈绕到前面坐在小马扎上。
  沈柳这个小摊飘散出来的香味有点特别,是那种夹杂在自然里的纯粹的香,因为这个倒是吸引了一些人过来,虽然其中有一少部分因为没有鸡肝而去了第一家,不过一上午下来,卖出去的依旧不少。
  塌煎饼成本很低,一个鸡蛋批发价买不过五六毛钱,卖的话是一块,煎饼卖也是一块,而买则是论斤称,青菜都是最平常的,算起来一个加鸡蛋的煎饼卖五块钱,差不多能净赚一块五左右,当然人工费什么的不算,沈柳本身就是小摊主。
  一上午卖出去十五个塌煎饼,净赚22.5元,虽然不多,但这种自己真切实际的劳动换来的报酬让沈柳很开心。拿出手机看了看,差不多十二点了,中午最忙的时候即将来临,沈柳赶忙招呼小孩,“杉杉,中午吃什么?”
  “爸,我吃枇杷梗就行了。”沈凌衫站起来,拍了拍沈二哈的狗头,“二哈跟我一起吃枇杷梗。”
  “只吃那个怎么行。”沈柳说着从托盘里弄出些土豆丝。这种类似于鏊子的铁皮锅不如炒锅那么方便,不可以颠勺,好在有两个铲子,可以一左一右翻炒,很快炒了一盘土豆丝。
  瞧着有两个人往这边走过来,沈柳又拿出三个鸡蛋,夹了些洋葱丝。鸡蛋炒好放在一旁,洋葱丝稍微翻炒一下,跟鸡蛋拌匀,盛到盘子里。早晨来的时候,沈柳知道中午要在这里吃饭,就特意从家里带了几个盘子,这会儿正派上用场。
  “杉杉,过来端盘子。”沈柳招呼一声,瞧着沈二哈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过来,顿了一下说,“沈二哈等杉杉吃完用剩下的菜拌馒头吧。”
  这边小摊有卖炒菜的,中午有来送馒头的,一块钱两个,并不大,沈柳买了五块钱的,递给小孩拿去放在小矮桌上。
  十二点了,这附近上班的都下班了,这会儿正好出来买饭,小摊前面已经等着三四个人了,沈凌衫看了看没说什么,来回两趟端盘子,又回来拿了早晨带来的保温杯,拎着馒头到前面的小马扎上坐下。
  隔壁小摊不少人都瞧着小孩圆乎乎的脸蛋故意绷着,特别可爱,身边还跟着一只顶着一张囧脸的狗狗,一直乖乖蹲在一旁守护着小孩,瞧着特别温馨,于是有不少人转移阵地,来沈柳这边的小摊。
  “那家不卖鸡肝,你们别去排队了。”隔壁小摊的中年男人突然大声嚷嚷道。
  第12章 攻和渣攻相遇啦
  在第一个小摊前面排队的人都齐刷刷看过来,沈柳就看到自家小摊前面的人都齐刷刷看向自己。手上的动作不停,沈柳微微垂下眼眸,状似专注地翻炒青菜,滚烫的油渍溅到手上,针扎一样痛,沈柳只看了一眼,继续手上翻炒的动作。
  “到底卖不卖鸡肝啊?我就喜欢吃加鸡肝的煎饼,不卖我去另外一家等了。”一个头发染黄的瘦高青年撇着嘴,问。
  “就是,早说啊,我们去第一家排队吧。”
  “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走走走,白等了这么长时间了,白耽误工夫。”黄毛青年拽着身后的朋友走开,还不忘对着沈柳翻了个白眼。
  本来前面等着十一二个人,一走就走了一半,只剩下五六个。沈柳抬头看了眼,温和道:“我新开摊,鸡肝毕竟是内脏类,还没来得及去买。大家可以选择加鸡蛋或者火腿,鸡肝暂时没有。”
  站在最前面的两个小姑娘互相对视一眼,一齐开口:“我要加鸡蛋的,不要洋葱和韭菜,多放点豆腐。”
  “好的,稍等一会儿。”沈柳点点头,加快手上的动作。
  沈凌衫坐在小马扎上,嘴里嚼着馒头和洋葱蛋,小包子脸再也绷不住,一鼓一鼓的。把筷子尖搭在盘子上,小孩腾出手摸摸自己软乎乎的小肚子,又摸了摸沈二哈明显瘪下去,还咕咕叫的软肚子,确定自己吃饱了,于是吃掉手里剩下的一小口馒头,站起来冲着沈柳说:“爸,我吃饱了。”
  “恩,过来拿狗盆,把剩菜倒进去,馒头撕碎一点拌一下,给沈二哈吃。”沈柳声音稍微大了一些。早就料到沈二哈会跟着一起来出摊,所以沈柳昨天临走前在农贸市场买了一个比巴掌稍微大一点的塑料盆,给沈二哈做临时狗盆。
  不用小孩动弹,沈二哈一听狗盆,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沈柳。
  做好两个煎饼,放在木架上晾凉,沈柳弯腰从下面拿出一个塑料盆递过去,沈二哈立刻探头过来刁住,屁颠屁颠地跑回小孩身边。
  “这时你家的狗狗和小孩?好乖。”一个留着长卷发的女孩回头看到小孩正把剩菜倒进塑料盆里,拿出一个馒头掰碎,那转注的小模样可萌。
  沈柳笑笑,脸上终于带了点光彩,“恩,我儿子,我家的狗,特别能吃。”
  “我可以拍个照吗?”女孩拿出手机,小声问。
  “小孩不可以,狗可以。”沈柳示意最前面的两个女孩接煎饼,把钱放在一旁的纸盒子里就可以。
  女孩拿出手机,刚好照到沈二哈抬起狗腿往前推了推塑料盆,一个手背上还有着可爱小窝窝的小手捏着馒头放到狗盆里,这个画面定格,主角是沈二哈,但那只小手怎么也让人忽略不了。
  沈柳这边的小摊只要炒菜就能飘出比别家更香的味道,引得第一家还在排队的人频频侧目,很快有人不愿意等了,脱离队伍到沈柳这边。
  接连又炒了七八锅,沈柳各种青菜都夹了一点,放在锅里炒熟,“杉杉,把剩下的馒头拿过来。”
  沈凌衫自己吃了一个馒头,给沈二哈吃了六个,还剩下三个,放在塑料袋里拎过来,沈柳拿出来用铲子从中间铲开,把青菜夹在里面,捏紧。
  刚好夹了三个馒头,沈柳拿起一个啃了一口,低头瞧着小孩眼巴巴地看着,拿起一个馒头递过去,“刚刚没吃饱吧?”
  接过馒头,沈凌衫低头啃了一口,小包子脸一鼓一鼓地,含糊道:“爸,这个好吃。”
  这会儿中午人流量最多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刚刚开完会,推了饭局的房东大人驱车风尘仆仆地跑来,刚停好车,抬头就看到沈二哈自己站在小矮桌旁边,地上放着一个狗盆,里面是柔软的馒头,鸡蛋,洋葱,还有土豆丝。
  下车走过去,封靖哲暗暗吸了口气,总觉得闻着沈二哈的狗盆特别香,再抬头就看到站在小摊里身材修长的房客拿着一个干巴巴的馒头,温柔地笑着。
  解开衬衣袖口上的扣子,挽起来,封靖哲大步走过去,抬起头跟沈柳对视,“情况怎么样?”末了,想起自己现在是房东的身份,封靖哲干咳一声,补充道,“我刚好路过这里。”
  “挺好。”沈柳顿了顿,微微低头继续啃馒头,趁着没人来,他要抓紧时间吃东西。
  看着沈柳大口大口地吃着馒头,腮鼓起一点,像只英俊的嘴里藏着榛子的雄性仓鼠,莫名的,封靖哲觉得嘴巴有点干,他举起拳头放在嘴边干咳一声,刚要说话,旁边突然冒出一个人,一把把他推开。
  “你……”站在封靖哲的位置上,张书亦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他确定上次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而且还被无视了,这次又巴巴地凑过来,简直、简直有点欠虐。
  房东站在前面和别人站在前面,那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更何况还是沈柳现在恨不得彻底远离的人。低头用手背蹭蹭小孩柔软的腮帮子,沈柳慢慢放松下来,啃一口馒头笑笑:“杉杉去看看二哈吃完了没。”
  抱着跟沈柳一样的馒头夹菜,小孩点点头,噔噔噔跑出去,看到站在小摊前面的封靖哲,仰起小脸打招呼:“叔叔好。”
  中午饭没吃,开了一上午会,刚来就被人推开,房东大人全身的低气压正不要命的往外发散,但随着小孩这么一句,他身上的气压就像气球破了无数个口子,刹那间消散了。“沈二哈吃东西挺快,快去看看吧。”看着沈凌衫小跑着去看沈二哈,封靖哲再抬头,扭着脖子问沈柳,“你认识?”
  啃掉手里最后一块馒头,沈柳拿起另外一个继续啃,闻言头也不抬,“不认识。”
  “我们昨天还见过面呢,我一见你就觉得眼熟,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看向沈柳的视线那样灼热,张书亦低头看了看简陋的小摊,再看看长身玉立的沈柳,莫名的觉得这人不该站在这里。“有没有兴趣做厨师,我可以帮你。”张书亦没有多说,在他看来,这句话已经是相当美好的橄榄枝了。
  厨师?上辈子沈柳就是厨师,还是顶级的,那时候张书亦似乎也说了差不多的话,他说:“有没有兴趣开店?你做厨师,我负责其余的一切,保证让你声名远播,来求菜的人要排队排到一年以后……”
  沈柳答应了,可得到的是什么,是背叛和身败名裂,等着唾骂他的人排队可以排到一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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