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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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i既然已经成功替她拓展了美国市场,那么她如果不好好借此机会努力刷声望,简直是暴殄天物。
  “和《overtherainbow》?”拿到歌,张若玮微微皱起了眉头,“风格跟先前的《bemybaby》和《nobody》似乎有些不同。”
  的确不同!如果说先前的两首歌是性感小野猫,那么这次的两首歌则纯粹是气质小清新。现在这个时代的主流依然是爵士乐,如果之前的歌在emi那边反响不够好,她还真不敢拿出来。
  “这风格跳跃也太大了吧?要不先寄个样带探探英国那边的口味……”
  “没时间了,录全歌!如果他们不识货,替我把歌曲版权要回来。”
  以后的几天里,陆秀一直在练那两首歌。两个孩子似乎很喜欢这样治愈系的歌,每次只要她一开口,便会瞪大眼睛望着她,目不转睛地侧耳倾听。毛团明显比雪球更有音乐天赋,听得高兴,有时候甚至还会抓着婴儿床的床杆站起来,一左一右欢快地扭起小屁股。
  每当这时,陆秀总忍不住会过去非礼她。养了这么长时间,毛团已经慢慢长开,先前干干瘦瘦的丑丫头已经变成了眉清目秀,白白胖胖的漂亮宝宝。虽然跟继承了张瑞云美貌的雪球还是没法比,但也不差。加上胖嘟嘟的手感不错,比起总是一副神游天外表情的雪球,陆秀更喜欢非礼她。
  某天,陆秀正一边逗两个孩子玩,一边练歌,杜雪怀忽然走进来,宣布要带她去见一个人。
  “走之前,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我的一个老朋友。”
  陆秀茫然地跟着他进了一栋毫不起眼的小别墅,见到人才猛然意识到杜雪怀所说的那个老朋友竟是金世昌。
  三巨头的混战早已尘埃落定,此时的金世昌已经没了一方霸主的豪气,一身长衫,静静坐在花园里喝茶,一脸的悠然自得。那模样,让陆秀不由自主想到后世退下来的老干部,只有偶尔眼中闪过的精芒会让人意识到,这个看似毫不起眼的老头也曾有过煊赫于世的时光。
  向金世昌介绍过陆秀后,杜雪怀笑道:“大哥,我要陪我妻儿去美国了,特意过来跟你辞行。”
  金世昌一直低着头喝茶,连正眼都没看过他们两人一眼,听到这话才猛然抬起头来。定定看了杜雪怀片刻才道:“你这次又在耍什么花招?”
  “我能耍什么花招?大哥,你想多了。”杜雪怀笑容满面,正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实在太过灿烂,看着反而有些渗人。
  金世昌定定看了他片刻,忽然苦笑着摇了摇头:“我老了,早已没了年轻人那种争强好胜的心思,你大可不必担心。你竟然有兵行险着,破釜沉舟的魄力,我跟啸天都不如你。输在你手里,不冤。”
  说到这里,他忽然嘴角一勾,笑道:“谁能想到,当初那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小瘪三,竟会有今天。”
  听到那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杜雪怀的眼神骤然一冷。然而,他眼中的异样只持续了不到一瞬便彻底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嘲讽的笑。陆秀发誓,她从来没见过他露出如此小人得志的表情。
  用那种小人得志的表情居高临下看了金世昌片刻后,他才终于幽幽开口:“其实,那个计划根本就不是我想出来的。”
  金世昌猛然抬头,表情有些不可思议:“不是你,那还能是谁?”
  “我老婆!”杜雪怀微微一笑,骄傲地扬起了下巴。那表情,简直比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还得意。
  听到他的话,金世昌那双略有些浑浊的眼睛猛然望向了陆秀,上下打量着她,仿佛想从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面对金世昌的目光,陆秀下意识地摆出了前世面对镜头时那抹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
  大概是陆秀脸上的这抹笑容实在太傻,金世昌看到那抹笑容后便迅速收回了视线,苦笑道:“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这句话的潜台词真伤人,陆秀脸上的笑容霎时一僵。
  可惜,此时金世昌的注意力早已不在她的身上了,他望了杜雪怀一眼,略带疲惫的嗓音再度幽幽响起:“有一点我一直想不通,当时我明明亲眼见到你已经死了!心脏跟肝脏中弹,就算是神仙,也回天乏术。”
  “你说的中弹,是像这样吗?”杜雪怀忽然邪邪地勾了勾嘴角,冲身旁的张汉声使了个眼色。
  张汉声一脸无奈地皱了皱眉,举枪,对准他就是两枪。
  “砰——砰——”两声巨响过后,杜雪怀的身上瞬间出现了两个狰狞的血洞,霎时鲜血如注。然而,这一次他却并没有像在外白渡桥上时那样,随着枪声倒地,而是若无其事地站在原地,仿佛刚刚那一幕根本就没有发生。
  枪声响过,雀鸟惊飞,万籁俱寂,一瞬间,仿佛连花园里随风摇摆的树木都因为过度震惊愣在了当场。
  面对着“血流如注”却依然笑容满面的杜雪怀,不仅金世昌身边的小弟,就连杜雪怀身边的心腹小弟也个个被惊得目瞪口呆。他们虽然早知道大哥有能够中枪不死的特殊手法,但亲眼见到,依然被吓得不轻。一个个面面相觑,确定大哥真的还好好活着后,才长舒了一口气。
  “喂,这套衣服才刚刚做好!”陆秀关注的重点明显跟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不同,见状,立刻飞奔过去,查看他身上的衣服。她之前还在奇怪,这次出门,他为什么特意做了一套稍大一些的白色西装,原来是为了这。
  一片雪白映着满目鲜红,的确分外惹眼。
  不知道出于怎样一种心理,杜雪怀很少穿浅色系的衣服,所有的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黑色,难得有套白色的可以养养眼,没想到才一眨眼的工夫,就被毁了。
  那些黑色西服,洗一洗在中弹的位置加点跟料子同色的绣花还能凑合穿,甚至还有种别样的风格。但这套白色的,染上鲜血后,除了扔掉根本就没有第二种处理办法。
  “你个败家子!”最近陆秀为了她的大计划,正拼命筹措去美国后的启动资金,恨不得一块钱掰成两半花,面对如此可耻的浪费,瞬间炸毛了。
  杜雪怀一脸委屈:“是你说的,反正还会有新的!”
  “你……”他明显是在为之前桥上的对话耿耿于怀,这算是反击吗?见过小心眼的,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的!
  就在两人为了衣服拉拉扯扯的时候,金世昌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了两人的面前。他也不客气,二话不说便一把扯开了杜雪怀的衣服。看到里面精巧的爆破装置后,他脸上的表情刹那间精彩到了极点。就像是面对着已经被破解的魔术的观众,有失望,有震惊,更多的却是对其中巧思的惊叹。
  “原来如此,好精巧的装置!”好奇地对着血袋翻看了半天,他才如梦初醒般问道,“这是谁做的?”
  杜雪怀没有开口,只是一脸得意地指了指陆秀,真正的功臣朱横被他选择性地遗忘了。
  “你?”金世昌竟然有些不太相信。
  “回大哥,是我!”虽然生气,但陆秀依然极有风度地保持着那抹宠辱不惊的微笑。只在称呼上小小地反击了一下,既然他不喜欢被杜雪怀称为大哥,那就多叫几声。
  金世昌难以置信地望了陆秀片刻,终于长叹了一口气,叹道:“后生可畏啊,后生可畏!我果然是时候该退休了。”
  说完,他眼神中原本那抹神采奕奕的光芒竟然真的黯淡了几分,整个人看起来比刚刚还更加的暮气沉沉。
  杜雪怀见状,脸上的笑意更浓。
  回去的路上,想起杜雪怀动不动就拿爆破装置炸衣服的恶劣行径,陆秀决定好好敲打敲打他一番。于是,搂着他的胳膊,用一种充满了蛊惑意味的语调柔声道:“亲爱的,你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吗?”
  “没听过。”
  “你个不学无术的文盲!”陆秀原以为这个故事应该家喻户晓,得知杜雪怀如此孤陋寡闻,顿时有些气恼,只得耐心解释道,“这个故事出自《伊索寓言》,是这样的……”
  杜雪怀不是白痴,听完故事,瞬间便明白了陆秀的意图。意识到她是在担心自己,顿时嘴角微扬,笑道:“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玩了!”
  第123章 (二更)
  杜雪怀过去见金世昌的那一面,除了宣示武力,警告他别在自己不在的时候做小动作,更多的却像是熊孩子在炫耀自己新得到的玩具。作为被他拿来炫耀的那个存在,陆秀既觉得荣幸,又感觉好笑。没想到杜boss也会有这么幼稚的一面。
  虽然他已经保证不会再玩那个危险的游戏,但陆秀还是不太放心。一回到家,就收缴了他那边所有的爆破装置。他身边的小弟都对这种高科技的东西一窍不通,就算已经熟悉爆破装置的结构,也没这个本事依样画葫芦做出来。除非他屈尊降贵再去求助朱横,不然,是不用再指望能玩枪击游戏了。
  收缴了爆破装置,陆秀终于安下心来。望着放在桌上的这个小东西,她忽然眼前一亮。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用空包弹再加定点爆破模拟枪击的手法现在这个时代应该还没被发明。
  短暂的犹豫之后,她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要给这个爆破装置申请专利!要是这个专利能够通过,光想想就令人激动不已啊!除非以后大家都不用这种手法拍枪战戏,不然,每拍一场,都要付钱给她!
  钱不是重点,重点是在电影界的影响力。
  说干就干,她心情愉快地哼着歌开始整理爆破装置的资料,为了让资料能够全面,甚至还特意登门拜访了朱横。当然,她申请的时候也会把朱横的名字加上去。那种顶级大牛的光,不沾白不沾。
  把准备好的资料全丢给杜雪怀的律师之后,她才悠悠然地去百代唱片把那两首歌给录了。心情好就是不一样,两首歌竟然都一气呵成,一遍就过。
  了却了一桩大事,她心情愉快地回到家,却刚好发现杜雪怀竟然徒步出了门。自从身份曝光,又死了一次之后,他便很少不带保镖就出门。每次出门,基本上都是保镖开道,前呼后拥。
  见他独自一人出门,陆秀觉得奇怪,于是便悄悄跟在了他的身后。
  大概是觉得不会有人能认出自己,他的脚步非常从容,一路闲庭信步,悠闲异常,走到半路,甚至还去一家花店买了一束雏菊。从来没从他手中收到过花,陆秀顿时心中警铃大作。因为太过紧张,甚至差一点暴露。
  她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平复下心情,继续跟踪。令她没想到的是,杜雪怀一路兜兜转转,最后竟走进了一处墓地。墓地十分空旷,害怕引起他的注意,她没敢跟过去,一直到他离开,才好奇地来到了他之前停留的那座坟墓前面。
  爱女金书瑶之墓。
  墓碑上的几个大字刹那间如一道闪电击中了她的心,墓前那一束随风摇曳的雏菊更是让她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如果她没有记错,雏菊的花语应该是暗恋。
  他真的从来没有对金书瑶动过心吗?
  陆秀像个木偶一样怔怔在墓前站了很久。半天,才终于摇了摇头,自嘲地一笑。就算动过心又怎样呢?逝者已矣。
  虽然她努力说服自己,对方已经不在了,就算杜雪怀真的对她旧情难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心情却还是受到了影响。回家的路上,一路垂头丧气,跟前几天满脑子都是yy的时候简直判若两人。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录音还顺利吗?”令她没想到的是,一进门,迎接她的竟然是一束火红的玫瑰。
  “花很漂亮,谢谢。”身为一个专业演员,她的演技相当不错,接过花,瞬间便恢复到了平时的表情。
  “演技真不错……”她正感叹自己身体神奇的自主反应,却听杜雪怀忽然嘴角一勾,发出了一声轻笑。
  她抬头,却听他一脸调侃地道:“我看到你了,你的跟踪水平简直糟糕到令人发指,想不让人发现都难。对了,你发现我买花时的表情简直太可爱了!”
  陆秀闻言,顿时觉得自己刚刚的那番表现简直可笑到了极点,竟然忍不住一阵面红耳赤。幸亏此刻光线已暗,屋里又没有开灯,不然,肯定会被杜雪怀笑话。
  “你怎么看到的?”
  “玻璃。”杜雪怀笑着伸手揉了揉陆秀的头发,“我跟金书瑶其实真的没有什么。这不过是在离开之前,跟朋友道一下别而已。”
  “真的没什么?”如果杜雪怀不提,陆秀绝对不会问起,既然他自己提到,那就别怪她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杜雪怀点头:“真的没什么。当年其实一直是她单方面在向我示好,我甚至都没主动牵过她的手。”
  “没有主动,那被动呢?牵过几次?”
  杜雪怀皱眉,若有所思,半天,才有些困扰地道:“数不清了……”
  陆秀立刻下意识地撅起了嘴。
  杜雪怀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干脆一把将她拉入了怀里。一脸得意地道:“你难道在吃醋?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我只是偶然想起她,有些感慨而已。毕竟,如果没有当初金世昌的那番羞辱,我也不会成为今天的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我那天带你过去见他,就是想让他知道,我的老婆可比他的宝贝女儿优秀多了!”
  陆秀顿时哭笑不得,之前的猜测没错,他果然是专程过去炫耀的。
  “说到吃醋,该吃醋的人是我才对!”杜雪怀低头望着陆秀的眼睛,眼神骤然一冷,“金书瑶早已不在了,但你的初恋情人可是还好好活着呢!不仅好好活着,甚至还不止一次公然想挖我墙角!”
  “初恋情人?谁啊?”危机已经解除,见杜雪怀此刻的表情这么好玩,陆秀明知故问。
  杜雪怀撇了撇嘴:“你不承认也没关系,我有人证物证。你四哥曾亲眼见到他抱着你亲嘴!你们甚至还有定情信物!”
  陆秀此刻简直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四五岁的小孩抱在一起亲嘴,他竟然都好意思拿出来说。于是,笑道:“你有没有搞错,那种事情,你竟然还真的去找我四哥求证啊?小孩子的游戏而已,你要不要这么耿耿于怀?”
  “怎么能不耿耿于怀?”杜雪怀一脸正色,“不久之前,你可是才当着我的面,跟他卿卿我我!”
  “卿卿我我?”陆秀悚然一惊,她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曾跟朱横做过任何能跟这个词挂钩的事情。
  杜雪怀斜眼看她:“两个人在同一个房间里玩一只安全套,难道还不算卿卿我我?”
  “喂!什么叫两个人在同一个房间里玩一只安全套?别用这种会让人误会的说法!我找他帮忙,还不是为了你?”陆秀猛然反应过来,这家伙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故意扯上金书瑶,但真正想谈的却是朱横。
  想到自己前几天才刚刚为了专利的事专程去见过朱横,她瞬间释然了。这家伙,显然早已经不爽很久了,忍到今天,才以如此曲折迂回的方式发泄出来,也是蛮不容易的。就不能好好说话吗?想起刚才自己也打算当忍者神龟,她瞬间泄了气,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杜雪怀不依不饶:“难道别人不行吗?我就不信,普天之下就真的没人能代替得了他。”
  如果是十年后朱横的确无可替代,但现在,当然可以。陆秀也没有隐瞒,实话实说:“的确有人能代替得了他,但很可惜,除他之外,我一个也不认识!”
  “借口!”
  “你到底想怎样?”陆秀第一次有了想打他的冲动。
  “我不想怎样,就是一想到他就浑身不爽。”说到这里,杜雪怀忽然嘴角一勾,“咦,不对!差点忘了如果我想,我完全可以彻底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说完,他的脸上竟浮现出了一抹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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