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节
阿燕看了看那四个小孩,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程晓云耐心地道:“没事,你慢慢想,想到什么和老师说就行了。”
阿燕听到老师两个字,眼睛一亮,似乎格外喜欢“老师”“学生”这些词汇。
她先指了指那个长的最漂亮的小女孩:“这个,先喂好吃的,养好身体,等身体强壮了,就可以开始打扮了。”
“打扮?”程晓云扬眉。
阿燕认真地点了点头:“城里的女孩子太娇贵,没人买,不值钱,要打扮一下,让她出去赚钱。”
说着,阿燕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绳子,给夏枝示范起来。
她先将绳子系在自己的耳朵上,沿着脸颊和耳朵的衔接处绕了好几圈,越绕越紧,直到将绳子勒进了肉中。
程晓云光看着她的举动都觉得痛,赶紧阻止她:“你随便弄一下就行了,不用绑得那么紧。”
“要绑紧一点,才能把耳朵摘掉。”阿燕认真地道。
“什、什么?”程晓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就这样。”阿燕说着,将绳子打结,让绳子牢牢系在耳朵上,“天天绑,久了耳朵会烂掉,用小刀割掉就不同了。”
阿燕说着,用两只手各自遮住左右两边的耳朵:“就变成了没有耳朵的人。”
程晓云浑身汗毛都要竖起来了:“这……这就是打扮吗?”
“还有这样。”阿燕将绳子从耳朵上解下来,绑到了自己的手腕上,“用大绳子绑在手上,手也会烂掉,就没有手了。
“上次阿铁的媳妇不乖,阿铁就把他的两只脚绑住,绑了两年多,那媳妇现在没有脚,都是跪着走路的。”
程晓云身体几乎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着。
她还以为这里的人是恋童癖,是人贩子,结果他们远比她所以为的,要更加凶残恶劣!
他们竟然人为地制造出残疾人!
其实这种新闻,程晓云以前在微信推送上也是见过的,放古代,这种行为叫“采生折割”,将活活的人弄成残废,令他们失去正常人的生活,不得不去街上卖艺乞讨。
又因为他们变成残疾,根本不会是成年人的对手,所以这些人就将他们牢牢控制住,残疾人们赚到的钱,大部分要上交给他们,小部分留着残疾人门自己日常开销生活。
当初的程晓云虽然因为这种新闻心寒愤怒,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遇到这种事情!
而阿燕还在认真地和“老师”讲述村子里的事:“阿嬷说,其实这样做很麻烦,又要把人打扮好,又要让人活下来,特别的辛苦,我就问她,可不可以不做,阿嬷把我骂了一顿。”
经过这一番谈话,程晓云已经发现了,这个阿燕不仅仅是没有受到完整的教育,还有可能是个智商上不太健全的人,她已经十六岁了,却像个孩子一样单纯,三言两语就被程晓云套了话。
程晓云有些心疼她,忍不住对她道:“阿燕乖,人还是有手有脚,有好多最好看,这些孩子变成残疾人后,特别的可怜,你同情他们是对的。”
阿燕点了点头:“其实阿嬷说,很久以前,村子里是不用卖小孩的,那个时候村子里还有女人,不用拐孩子进来当童养媳,或者把孩子卖掉,这样太麻烦了,可惜后来出事了,村子里再也没有小孩出生了。”
第362章
没有小孩出生?
这句话乍一听普普通通, 但隐藏的信息量却极为惊人。
没有孩子出生的话,那现在村子里的年轻人都从哪儿来的?
还是说这个事件发生的时间距离现在不远, 所以恶劣的影响还没有体现出来?
难怪她将那个阿柱踢废之后, 那些人会这么紧张他,原来是担心后代的问题。
程晓云想到之前听到什么死人之流的只言片语,问道:“出什么事了?”
“阿铁的阿母发疯了,整个村子都被她诅咒了。”阿燕认真地道。
阿铁的阿母?
是粗嘎男的阿母吗?
粗嘎男的名字叫阿铁?
刚刚阿燕说他的媳妇被他弄断双脚……他那天在车上,却羡慕阿柱以后会有媳妇, 自己则跑去威胁小女孩?!
是在有媳妇的情况下,还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吗。
不过……这个村子里的人太丧心病狂,阿铁这种没有人性的, 似乎也见怪不怪了。
倒是这个阿母,引起了程晓云的好奇。
从程晓云醒过来到现在, 只喝了几口水,一开始程晓云浑身戒备, 还没来得及顾得上身体的情况, 现在说了这么多话, 实在是撑不下去了,程晓云忍不住对阿燕道:“阿燕,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水喝啊。”
阿燕点点头, 立刻起身拿了一小杯水过来。
白色的杯子, 上头还印着粗糙的,红红绿绿的山水画。
程晓云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 他爸爸好像有这样的铁杯子,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杯子很快就被淘汰,现在大家基本都是用陶瓷做的杯子了。
这杯子显然用得有些年头,看起来磕磕绊绊,又脏又旧。
但当看到杯子里盛的清水后,程晓云几乎是眼冒绿光,立刻接过来,“咕嘟咕嘟”几声,就把一整杯的水喝完了。
“还有吗?”喝完水,喉咙滋润了一下,程晓云问道。
阿燕想了想,起身又给程晓云倒水,回来的时候,她一边手拿着水,一边手居然还拿了一个馒头。
馒头!
程晓云双眼死死盯着馒头,她知道自己这样盯着很没有礼貌,此刻她面对的,可是一个饱受迫害,智商与正常人稍有不同的阿燕,不应该觊觎她手里的食物的,但是程晓云就是忍不住,就算使劲把自己脑袋移开了,眼睛还是忍不住死死盯着馒头。
阿燕看着这样的程晓云,将水和馒头一起交给程晓云。
“我……谢谢你……”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程晓云接过馒头,立刻疯狂塞进嘴里。
“老师,你慢慢吃,别急。”阿燕对程晓云道。
程晓云听着“老师”这两个字,鼻子一酸,但手上吃的速度并没有停下来,一边吃,程晓云一边抓紧时间,让阿燕把村里的情况给说了。
程晓云猜的没错,十多个小时才车程,将她带到了边境省份云滇省,来到了这个叫西铜村的地方。
对比外界,村子因为地理交通等缘故,一直较为落后,村民们长期自给自足,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直到某一天,村子里一名外出打工的男青年归来,他带回来了两个人,一个从外面买回来的老婆,还有一个是帮他牵线搭桥的兄弟。
小小的村子来了外人,所有人都很稀罕,纷纷围观这个老婆。
按照阿燕所说,村子里第一个买来的女人,其实对于西铜村并不抗拒。
女人原本所在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来到西铜村后,反而吃饱喝足,一年内胖了不少,五年内更是生了四个孩子,其中有一次直接产下了双胞胎,并且这四个男孩,全都是男婴。
这四个孩子轰动了全村,所有人都极为羡慕他们家子嗣上的繁荣。
随着时代变迁,人类观念逐渐转变进化,女性的地位逐渐上升,然而,却不包括像西铜村这样落后的村落。
对村子里的人而言,家中有男丁,不仅日常干活种地的人多,会给家里带来更多的收成,让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更主要的是,男人多,代表了武力值高。
别看村子小,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村民之间互相腌臜事情不少,若是谁家的儿子多,旁人看着便会掂量几分,这一家人在村子里,自然能活得更加滋润。
买来的女人能生儿子,这个传言一时之间风靡全村,不仅西铜村的人信了,连隔壁村的人都闻风而动。
直到有一天,阿铁的舅舅也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了个女人。
这个女人和之前的女人不太一样。
她是一个城里人。
“大、大……大大的学生!”阿燕强调道。
程晓云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理解过来:“大学生?”
“对!”阿燕点头。
那些曾经比现在更加穷苦的女人,来到西铜村过上了好日子,就算有些内心不愿意,但看在生活的份上,大多还是会安分待下去。
但这个女大学生不一样。
经过阿燕的讲述,程晓云才知道,“阿母”并不是母亲的意思,而是舅舅的妻子。
程晓云算了一下时间,这个阿母被拐卖来的时候,约莫是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可远比现在的大学生要珍贵许多。
那个时候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没有飞跃,大多数人中学毕业就出去打工,能上得起大学的,至少经过了正统的教育,是绝对不可能接受来到这么个穷乡僻壤,当一个生育机器的。
果然,女大学生被拐卖后,就开始奋力反抗。
整个西铜村的人早就习惯了买来的女人逆来顺受,突然来个了个不安分的女人,大家先是惊奇,紧接着便是愤怒。
以往的女人给她们一个馒头,无一不是感激涕零,这个女大学生不仅不感恩,反倒骂骂咧咧,天天想着逃跑,连已经怀上的孩子,都想办法打掉!
涉及到子嗣的问题,全村人都愤怒了,他们联合起来声讨女大学生,一边各种防止她逃跑,一边相处各式各样的“教训”,非要让她乖乖呆在村里生孩子不可。
“全村的人吗,包括那些被拐卖来的人?”程晓云努力咽下馒头,询问道。
这馒头又粗又硬,和程晓云平常在学校附近吃的早餐完全不一样。
而且她长时间没有进食,整个人都虚脱了,咬馒头都没什么力气,偶尔吃的急了,没嚼完的馒头快速吞入喉咙,几乎要把喉道给割破,无奈之下,她只能小口小口,尽其所能地快速将馒头吃掉。
“全村的人。”阿燕点点头。
程晓云疑惑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
那些曾经被拐卖的人,不仅很快接受命运,适应在村里的生活,而且也成为了整个村的组成部分。
凭什么当初我被卖过来的时候安安分分地待下去,你这个女人就想尽办法要逃跑呢。
更何况这个村庄,如今都快三十年过去了,还这么落后,三十年前的女大学生肯定更加无法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与这个村子里的一切都是格格不入的,人天生就有抱团排异的本能,她会成为全村攻击的对象,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不论全村的人如何劝阻,如何惩罚,女大学生逃出的意念也永远不会消失,直到她最后一次逃亡,她为了躲避村里的人,进入了狼群的领地,在西铜村和狼群之间,她宁可选择被狼群吃掉,也不愿意再回来!
程晓云之前在车上听阿铁和阿柱说过只言片语,当时听着就觉得可怕,此刻结合了阿燕告诉她的前情,程晓云浑身发冷,这一刻,她仿佛也变成了那名倔强不屈的女大学生,经历着整个村庄带给她的噩梦。
进入狼群的女大学生虽然被狼群咬伤,但却没有死亡,她被狼群撕咬了一晚上,最终等来的是那个买他的男人的到来。
她宁可选择狼群,也不想在村子里待下去,这个举动彻底惹恼了全村人,所有人都帮阿铁出主意怎么慢慢结束她的生命,在所有人的摧残下,女大学生带着仇恨离开这个世界。
让人惊惧的是,自那之后,村子里就像被诅咒了一样。
怀孕的人越来越少,好不容易怀上了,也会以各式各样离奇的方式滑胎流产。
有孕妇表示,流产前,她迷迷糊糊看到了一个女人蹲在她的面前,把手伸进她的肚子里,将孩子活活掐死……
程晓云耐心地道:“没事,你慢慢想,想到什么和老师说就行了。”
阿燕听到老师两个字,眼睛一亮,似乎格外喜欢“老师”“学生”这些词汇。
她先指了指那个长的最漂亮的小女孩:“这个,先喂好吃的,养好身体,等身体强壮了,就可以开始打扮了。”
“打扮?”程晓云扬眉。
阿燕认真地点了点头:“城里的女孩子太娇贵,没人买,不值钱,要打扮一下,让她出去赚钱。”
说着,阿燕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绳子,给夏枝示范起来。
她先将绳子系在自己的耳朵上,沿着脸颊和耳朵的衔接处绕了好几圈,越绕越紧,直到将绳子勒进了肉中。
程晓云光看着她的举动都觉得痛,赶紧阻止她:“你随便弄一下就行了,不用绑得那么紧。”
“要绑紧一点,才能把耳朵摘掉。”阿燕认真地道。
“什、什么?”程晓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就这样。”阿燕说着,将绳子打结,让绳子牢牢系在耳朵上,“天天绑,久了耳朵会烂掉,用小刀割掉就不同了。”
阿燕说着,用两只手各自遮住左右两边的耳朵:“就变成了没有耳朵的人。”
程晓云浑身汗毛都要竖起来了:“这……这就是打扮吗?”
“还有这样。”阿燕将绳子从耳朵上解下来,绑到了自己的手腕上,“用大绳子绑在手上,手也会烂掉,就没有手了。
“上次阿铁的媳妇不乖,阿铁就把他的两只脚绑住,绑了两年多,那媳妇现在没有脚,都是跪着走路的。”
程晓云身体几乎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着。
她还以为这里的人是恋童癖,是人贩子,结果他们远比她所以为的,要更加凶残恶劣!
他们竟然人为地制造出残疾人!
其实这种新闻,程晓云以前在微信推送上也是见过的,放古代,这种行为叫“采生折割”,将活活的人弄成残废,令他们失去正常人的生活,不得不去街上卖艺乞讨。
又因为他们变成残疾,根本不会是成年人的对手,所以这些人就将他们牢牢控制住,残疾人们赚到的钱,大部分要上交给他们,小部分留着残疾人门自己日常开销生活。
当初的程晓云虽然因为这种新闻心寒愤怒,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遇到这种事情!
而阿燕还在认真地和“老师”讲述村子里的事:“阿嬷说,其实这样做很麻烦,又要把人打扮好,又要让人活下来,特别的辛苦,我就问她,可不可以不做,阿嬷把我骂了一顿。”
经过这一番谈话,程晓云已经发现了,这个阿燕不仅仅是没有受到完整的教育,还有可能是个智商上不太健全的人,她已经十六岁了,却像个孩子一样单纯,三言两语就被程晓云套了话。
程晓云有些心疼她,忍不住对她道:“阿燕乖,人还是有手有脚,有好多最好看,这些孩子变成残疾人后,特别的可怜,你同情他们是对的。”
阿燕点了点头:“其实阿嬷说,很久以前,村子里是不用卖小孩的,那个时候村子里还有女人,不用拐孩子进来当童养媳,或者把孩子卖掉,这样太麻烦了,可惜后来出事了,村子里再也没有小孩出生了。”
第362章
没有小孩出生?
这句话乍一听普普通通, 但隐藏的信息量却极为惊人。
没有孩子出生的话,那现在村子里的年轻人都从哪儿来的?
还是说这个事件发生的时间距离现在不远, 所以恶劣的影响还没有体现出来?
难怪她将那个阿柱踢废之后, 那些人会这么紧张他,原来是担心后代的问题。
程晓云想到之前听到什么死人之流的只言片语,问道:“出什么事了?”
“阿铁的阿母发疯了,整个村子都被她诅咒了。”阿燕认真地道。
阿铁的阿母?
是粗嘎男的阿母吗?
粗嘎男的名字叫阿铁?
刚刚阿燕说他的媳妇被他弄断双脚……他那天在车上,却羡慕阿柱以后会有媳妇, 自己则跑去威胁小女孩?!
是在有媳妇的情况下,还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吗。
不过……这个村子里的人太丧心病狂,阿铁这种没有人性的, 似乎也见怪不怪了。
倒是这个阿母,引起了程晓云的好奇。
从程晓云醒过来到现在, 只喝了几口水,一开始程晓云浑身戒备, 还没来得及顾得上身体的情况, 现在说了这么多话, 实在是撑不下去了,程晓云忍不住对阿燕道:“阿燕,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水喝啊。”
阿燕点点头, 立刻起身拿了一小杯水过来。
白色的杯子, 上头还印着粗糙的,红红绿绿的山水画。
程晓云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 他爸爸好像有这样的铁杯子,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杯子很快就被淘汰,现在大家基本都是用陶瓷做的杯子了。
这杯子显然用得有些年头,看起来磕磕绊绊,又脏又旧。
但当看到杯子里盛的清水后,程晓云几乎是眼冒绿光,立刻接过来,“咕嘟咕嘟”几声,就把一整杯的水喝完了。
“还有吗?”喝完水,喉咙滋润了一下,程晓云问道。
阿燕想了想,起身又给程晓云倒水,回来的时候,她一边手拿着水,一边手居然还拿了一个馒头。
馒头!
程晓云双眼死死盯着馒头,她知道自己这样盯着很没有礼貌,此刻她面对的,可是一个饱受迫害,智商与正常人稍有不同的阿燕,不应该觊觎她手里的食物的,但是程晓云就是忍不住,就算使劲把自己脑袋移开了,眼睛还是忍不住死死盯着馒头。
阿燕看着这样的程晓云,将水和馒头一起交给程晓云。
“我……谢谢你……”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程晓云接过馒头,立刻疯狂塞进嘴里。
“老师,你慢慢吃,别急。”阿燕对程晓云道。
程晓云听着“老师”这两个字,鼻子一酸,但手上吃的速度并没有停下来,一边吃,程晓云一边抓紧时间,让阿燕把村里的情况给说了。
程晓云猜的没错,十多个小时才车程,将她带到了边境省份云滇省,来到了这个叫西铜村的地方。
对比外界,村子因为地理交通等缘故,一直较为落后,村民们长期自给自足,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直到某一天,村子里一名外出打工的男青年归来,他带回来了两个人,一个从外面买回来的老婆,还有一个是帮他牵线搭桥的兄弟。
小小的村子来了外人,所有人都很稀罕,纷纷围观这个老婆。
按照阿燕所说,村子里第一个买来的女人,其实对于西铜村并不抗拒。
女人原本所在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来到西铜村后,反而吃饱喝足,一年内胖了不少,五年内更是生了四个孩子,其中有一次直接产下了双胞胎,并且这四个男孩,全都是男婴。
这四个孩子轰动了全村,所有人都极为羡慕他们家子嗣上的繁荣。
随着时代变迁,人类观念逐渐转变进化,女性的地位逐渐上升,然而,却不包括像西铜村这样落后的村落。
对村子里的人而言,家中有男丁,不仅日常干活种地的人多,会给家里带来更多的收成,让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更主要的是,男人多,代表了武力值高。
别看村子小,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村民之间互相腌臜事情不少,若是谁家的儿子多,旁人看着便会掂量几分,这一家人在村子里,自然能活得更加滋润。
买来的女人能生儿子,这个传言一时之间风靡全村,不仅西铜村的人信了,连隔壁村的人都闻风而动。
直到有一天,阿铁的舅舅也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了个女人。
这个女人和之前的女人不太一样。
她是一个城里人。
“大、大……大大的学生!”阿燕强调道。
程晓云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理解过来:“大学生?”
“对!”阿燕点头。
那些曾经比现在更加穷苦的女人,来到西铜村过上了好日子,就算有些内心不愿意,但看在生活的份上,大多还是会安分待下去。
但这个女大学生不一样。
经过阿燕的讲述,程晓云才知道,“阿母”并不是母亲的意思,而是舅舅的妻子。
程晓云算了一下时间,这个阿母被拐卖来的时候,约莫是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可远比现在的大学生要珍贵许多。
那个时候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没有飞跃,大多数人中学毕业就出去打工,能上得起大学的,至少经过了正统的教育,是绝对不可能接受来到这么个穷乡僻壤,当一个生育机器的。
果然,女大学生被拐卖后,就开始奋力反抗。
整个西铜村的人早就习惯了买来的女人逆来顺受,突然来个了个不安分的女人,大家先是惊奇,紧接着便是愤怒。
以往的女人给她们一个馒头,无一不是感激涕零,这个女大学生不仅不感恩,反倒骂骂咧咧,天天想着逃跑,连已经怀上的孩子,都想办法打掉!
涉及到子嗣的问题,全村人都愤怒了,他们联合起来声讨女大学生,一边各种防止她逃跑,一边相处各式各样的“教训”,非要让她乖乖呆在村里生孩子不可。
“全村的人吗,包括那些被拐卖来的人?”程晓云努力咽下馒头,询问道。
这馒头又粗又硬,和程晓云平常在学校附近吃的早餐完全不一样。
而且她长时间没有进食,整个人都虚脱了,咬馒头都没什么力气,偶尔吃的急了,没嚼完的馒头快速吞入喉咙,几乎要把喉道给割破,无奈之下,她只能小口小口,尽其所能地快速将馒头吃掉。
“全村的人。”阿燕点点头。
程晓云疑惑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
那些曾经被拐卖的人,不仅很快接受命运,适应在村里的生活,而且也成为了整个村的组成部分。
凭什么当初我被卖过来的时候安安分分地待下去,你这个女人就想尽办法要逃跑呢。
更何况这个村庄,如今都快三十年过去了,还这么落后,三十年前的女大学生肯定更加无法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与这个村子里的一切都是格格不入的,人天生就有抱团排异的本能,她会成为全村攻击的对象,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不论全村的人如何劝阻,如何惩罚,女大学生逃出的意念也永远不会消失,直到她最后一次逃亡,她为了躲避村里的人,进入了狼群的领地,在西铜村和狼群之间,她宁可选择被狼群吃掉,也不愿意再回来!
程晓云之前在车上听阿铁和阿柱说过只言片语,当时听着就觉得可怕,此刻结合了阿燕告诉她的前情,程晓云浑身发冷,这一刻,她仿佛也变成了那名倔强不屈的女大学生,经历着整个村庄带给她的噩梦。
进入狼群的女大学生虽然被狼群咬伤,但却没有死亡,她被狼群撕咬了一晚上,最终等来的是那个买他的男人的到来。
她宁可选择狼群,也不想在村子里待下去,这个举动彻底惹恼了全村人,所有人都帮阿铁出主意怎么慢慢结束她的生命,在所有人的摧残下,女大学生带着仇恨离开这个世界。
让人惊惧的是,自那之后,村子里就像被诅咒了一样。
怀孕的人越来越少,好不容易怀上了,也会以各式各样离奇的方式滑胎流产。
有孕妇表示,流产前,她迷迷糊糊看到了一个女人蹲在她的面前,把手伸进她的肚子里,将孩子活活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