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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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去暗角里湿漉漉的情事,厨房窗台上的盆栽,也比从前多了些。
  六只盆高矮各不同,品种繁杂,由赵慈抚养,程策挂名监督。
  此外,在群众的诚意推举下,只看不养的甩手掌柜尚云,荣幸当选了盆栽之母。
  赵慈说,此地就叁人,没宠物,没孩子,只有草,所以它们就是心灵的寄托。
  听闻孩子两字,尚云耳朵红扑扑的,瞅了一眼程策。
  但他并未感知到她的深情。
  他正低头研究自己平实的小腹。
  被赵慈的话一刺激,程策浑身发热,一脸为父则刚。
  那幅《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标语,立刻就在心中的礼堂挂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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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只盆,是六个娃。
  因此父亲们以猜拳和出拳的方式,给娃起了名。
  一番激烈的比划之后,赵慈拍拍裤子上的土,喜提特等奖和二等奖。
  最壮的叫大慈,最美的叫小慈。
  小慈底子好,样貌雅致,花枝香香的,白白的。
  每回摆拍菜品新作,小慈的干爹程策都将它搬过来,跟喷香的麻油鸡,啤酒鸭放在一起。
  是家里上镜率最高的明星植物。
  小慈原本有个暗搓搓的小名,唤作小云。奈何干爹脾气倔,一次,在偶然间听到赵慈对着花倾诉衷肠时,他挺身站了出来。
  程策当机立断,把小名枪毙在了摇篮里。
  他直言此名太不吉利。
  万一花养坏了,小云也就没有了。
  赵慈活活吓出一身白毛汗。
  “......  大程,你可真敢想。”
  “对,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封建又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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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放学,尚云揣着他俩拍的旅游相片集,拿去店里打印。
  根据摄影师们的供述,全是精品,张张掰开来瞧得见心血,就没有不好看的。
  因成品实在太多,她临时加买了几本厚相册。深夜,尚云窝在沙发一角,给封面仔细标上年份,粘好彩色贴纸。
  一圈亮晶晶的,又土又好看。
  她揉揉眼睛,说今年还未过一半,这册子竟就装不下了。
  赵慈趴在桌旁写作业,他翘起嘴角,对她承诺明年会更多。后年,大后年,他们每年都结伴出去旅游。
  等程策把驾照考出来,他俩带她去更远的地方,看更美的景。
  沃德斯登庄园,布莱顿码头,也去切斯特绕一绕古城墙。
  他说,日子很长,时间很多,只要她愿意,他们就可以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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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傍晚,赵慈去参加武术俱乐部的聚餐,地点设在部长迪克的老巢。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每人准备一道菜,东西南北,什么花式都有,酒水由迪克他爹提供。
  他们喜迎一位新成员,老家是泰国的那空沙旺。
  男学生平头,话少,脚力凶猛,据说入部考核时差点把部长踢残。
  不过这回领导班子学乖了,本着识才尊贤,百花齐放的宗旨,照样纳入旗下。
  目前,他的武力值排名,就在赵慈后头。
  快到撤盘子时,部长举着啤酒罐子起身发表感言。
  现场气氛极其热烈,赵慈坐在对面,他刚吃了一肚子牛肉腰子派,胃里暖烘烘的。
  他嫌感言啰嗦,却很安心。
  至多再过半小时,他便可以回去,回到他和她的家。
  当明天的太阳升起来,他又能和她在一起了。
  可是赵慈心花怒放,笑嘻嘻的,还没来得及想完好事,一股意料之外的钝痛就袭上了后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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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的劲道相当大,几乎给他疼懵了。
  赵慈抬手慢慢按摩头皮,想把它熬过去。
  但他很快就发现这是无用功,越是等得久,胃里也开始疼,翻江倒海的。
  恶心,剧痛,就连面前的人影都变了形。
  他猛地抓住椅面边缘,试图保持平衡。
  可惜无论怎么眨眼睛缓解,他都能看见那道爆裂的白光,一次更比一次亮。
  白光。
  赵慈艰难地张开眼,被这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吓傻了。
  他是见过它的。
  当初也这么难受,生不如死。
  他想起上一回与它相遇,还是在牛头山。
  盛暑天,淌了一身冷汗,在天旋地转的咒术里摸不着边。
  他曾是一个人,并不幸福。
  每当又想她,想得受不住了,除了一张压在枕头下的旧照,除了在梦里常相会,他其实一无所有。
  他记得自己低着头跪在道观里,对吴道长说,这辈子只想跟她做夫妻。
  为了实现愿望,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可以承受任何结果。
  然而他的心不诚。
  因为他说满话,态度那样斩钉截铁,却从头至尾,就没想过会有另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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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夜,在离家大约五百米不到的距离,程策停住了脚步。
  他不能再忍。
  实在是太疼了。
  如果坚持走下去,他一定会当场昏死在林道里。
  程策捂着脑袋,摇摇晃晃地半跪在地上。他脚边散了一地书和水果,从塑胶袋里滚出来的橘子,一颗一颗溜去了草丛。
  他撑住地面粗喘,对着那片黑灰色干呕。
  他很热,很冷,牙关咯咯作响,太阳穴散发一种剧烈神经痛,像通了强电,迅速蔓延至脊椎。
  由于太用力,小碎石磕破了膝盖,星点的血渍渗到裤料外头,他竟也无知无觉,身体的重心仍然在往下坠。
  他被蛮力推着,在扭曲的通道里横冲直撞,肩膀疼,腰疼,浑身没有一处是舒服的。
  他突然弓起背向前一凑,一股发苦的液体从喉咙里涌了上来。
  它们越来越多,泄闸似的。
  程策不停地拧眼睛。
  但他仍看得到浓雾。
  遮天蔽日,顷刻间又被风吹散了。
  而待到风静的时候,他终于重逢了记忆里的旧人。
  那个贪心执着的傻子,特别勇敢,发誓说只要结局是美好的,他就愿意,再如何煎熬的过程也能忍。
  他希望她永远不会离开。
  今生今世,都困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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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城里起了狂风暴雨。
  雨点拍着玻璃,吧嗒吧嗒,生生把赵慈从昏迷中拍回了现实。
  头晕脑胀的他窝在被子里,抄起闹钟瞧。
  八点了。
  差不多睡了十个小时。
  昨夜他硬撑着回家,衣服都懒得脱,就一头栽进了梦乡。
  睡得沉,也梦得昏天黑地。
  他很难解释那些忽快忽慢的场景是什么。
  许多人,许多话。
  笑的闹的,哭的。
  比如前一秒还在吹生日蜡烛,拍着手唱歌,后一秒,就移去了医院。
  那不是他的生日蛋糕。
  它太漂亮了,雪白精致,像给王子准备的。
  而医院,也根本不是常大夫的诊所。
  窗明几净,布置素雅又简洁,是宽敞的独立套间。
  午后灰蒙蒙的天,病床上的人捏住他,摩挲着,嘴里絮絮叨叨。
  就脸色而言,瞧着是快不行了,只剩眼底两道浊气吊着。赵慈仔细端详,忽然意识到从前是见过这位老爷的。
  那时他还像仙人,还不枯。
  他穿长褂,怀里有拂子猫,站在飘花的小院里远目。
  ……  阿策。
  阿策。
  爷爷累了,你明天再来吧,明天我们接着说。
  赵慈抚摸老爷的手背,紧紧握住了。它是冰凉的,毫无生机。
  他沉默着,半个字未回。
  当然也不知明天究竟来了没有。
  因为在那以后,梦境就变成黑色。
  好似被人合上了拉链,嘶啦一声,什么画面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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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床后,赵慈下楼去厨房找吃的。
  只有程策在餐桌旁坐着,单手握一本杂志读。两人对上视线的时候,都迟缓地眨了几下,没说话。
  赵慈拉开冰箱,取出番茄和火腿来。
  菜谱就在心里摆着,敲叁个鸡蛋炒一炒,混着豆浆灌下去。
  周六犯懒,他偶尔也这么对付。
  赵慈站在操作台旁切切弄弄,眼皮始终垂着,呼吸有些乱。
  理论上来说,今天和昨天并无什么不同。天气同样糟糕,天空亦是同一个灰调子。
  但他越切,越觉得不对劲。
  比方讲,双手的形状,皮肤的纹路,视角高低,还有......
  还有本该套在他无名指上的戒指。
  它不见了。
  那里空荡荡,连些微的白痕都未留下。
  这不对。
  他已把昨夜熬过去。
  为什么他依然能看到程策的脸。
  赵慈手指忽而一松,厨刀敲在案板上,左右摇了两遍。他猛抬起头,跟不远处的男人相视。
  对方也望过来,怔怔地。
  赵慈伸手摸自己的脸。从额头开始,鼻梁,嘴唇,再到下巴,然后他将右手放回原位。
  他在强作镇定。
  然而他是这样没出息。
  十指的指尖正在发麻发抖,已经没有温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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