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节
对他们那里的人来说,水就是生命。
当然,他们的命也实在太苦,因为想要喝水就只能八分靠天意,二分靠努力。
雨天可以用水缸脸盆以及各种水漕蓄水,但是,非洲大部份时间都是艳阳高照,毒太阳能够把人的皮肤都烤熟了。
于是,他们在潮湿的地方找水,在能够生长树木草丛的地方挖水,在树干或者果实里挤水-----
他们的人生就是为了水而活。当然,如果没有水,他们也根本就活不了。
金刚的童年就是找水的过程。那个时候,如果天不下雨的话,洗澡都是困难的,就不用说去找个水池游泳了。
后来,金刚在非洲遇到了一个异人。那个异人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但是,就是没有教他游泳-----异人又不是仙人,在非洲这样的地方,他也没办法变水出来啊。
异人老了也死了,金刚在杀手界的名声却越来越响。
当然,那个时候的金刚执行任务大多数都是阿拉伯国家。也正是这样动荡的国家才需要他们这些人的帮助。
阿拉伯国家也有一个通病,他们同样缺水。
无论是杀人还是逃跑,金刚都很少和‘水’这种稀奇的东西打交道。
那个时候,他有足够的金钱去学游泳的。
可是,他在面对游泳时,却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是有一些恐惧的。他害怕这些双手双脚无处着力的感觉。
但是,他知道,他必须要学会这该死的游泳。于是,他毅然的跳下了游泳。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是学会了游泳。但是,因为内心的那抹恐惧,他对水失去了亲近之意,游泳的技术也就厉害不到哪儿去。和大胡子这种小时候下水捉鱼进潭摸虾成年后进入特种部队专门进行水战训练后来甚至被发配到除了山和水就一无所有的恨山这样的怪胎相比实在是相差甚远。
金刚已经很满足了。他觉得够用就好。
再说,以他的实力,用得着那么狼狈的逃跑吗?
他杀的人越来越多,名声越来越响,那个强大的组织终于找上他了。
他被收编了。
他的日子越来越滋润,甚至有很多事情他只需要动动嘴就好,根本就不用亲自出马-----他堕落了。
于是,香江之战,大胡子跳下水的那一刻其实已经决定了这场冇战斗的胜负。
在海水里面战斗,除了强悍的实力,最重要的就是潜力和憋气能力。
在这一点儿上的差距太大,又怎么可能有赢的机会?
大胡子乍一和金刚交手,就发现了金刚在水里面的动作太生疏僵硬,动作缓慢,不像是经过特殊训练。而且,挥拳时的一些排水小窍门都不懂得。
水的阻力这么大,你不懂排水,就那么傻乎乎的挥拳,打在人身上时又能够有多少的伤害?
大胡子可就不一样了。拳拳到肉,打的金刚狼狈逃窜。
第一次冒头之后,大胡子使出了绝招。
他直接把金刚给拖到深海,纠缠着他不让他上潜,然后直接把他给憋晕在海底。
一代杀神金刚,败的很憋屈。
“我就说应该让我下水的。”唐重幽怨的说道。他的游泳技术也非常好,甚至比大胡子还要好。
如果是他跳下水,那么,擒拿金刚这种显赫人物的名声不就落在自己身上了吗?
大胡子知道自己儿子的‘犯贱’天性,对他的指责不做任何回应。
他的虎目看向金刚,说道:“开始干活。”
“明白。”唐重点头。
他也看向金刚,用英语说道:“你现在的处境你已经很清楚了。你们一共有四个人逃出五岭,有两个家伙在海水里面被当场击毙,有个华夏人胸口中弹,正在抢救-----上帝保佑,希望能够抢救回来。你在我们的面前,只要我们愿意,只需要动一动手指头就能够取走你的性命。”
“不得不说的是,你们全军覆灭。甚至连一个回去通风报信总结失败经验的家伙都没有-----对你们的这种遭遇,我表示同情以及----欣慰。我很开心。”
“少说废话。”大胡子面无表情说道。
唐重不满地看了大胡子一眼,说道:“我这是攻心计。瓦解他的斗志,让他不要企图和我们搞对抗-----”
大胡子二话不说,从刑具架上选了一把趁手的刀子。
他提着那把刀子走到金刚的面前,把刀刃压在金刚脸上的那颗凸起像一只黑乎乎肉虫子的肉瘤上。
然后,手腕轻轻一旋,那颗肉瘤便被他挑飞了出去。
啪-----
肉瘤落地,听那响声还是很有份量的。
嗤-----
鲜血狂喷,大胡子随身抓了一把旁边铝盆里早就准备好的止血药粉甩在金刚的脸上。
噗----
药粉被鲜血染红,然后开始冲散脱落。
大胡子又抓了一把药粉,再次甩在金刚脸上的伤口上面。
他这洒脱劲儿不像是在拍人,倒像是在拍牲口。
这一次,鲜血总算是被压制住了。
当然,他们的命也实在太苦,因为想要喝水就只能八分靠天意,二分靠努力。
雨天可以用水缸脸盆以及各种水漕蓄水,但是,非洲大部份时间都是艳阳高照,毒太阳能够把人的皮肤都烤熟了。
于是,他们在潮湿的地方找水,在能够生长树木草丛的地方挖水,在树干或者果实里挤水-----
他们的人生就是为了水而活。当然,如果没有水,他们也根本就活不了。
金刚的童年就是找水的过程。那个时候,如果天不下雨的话,洗澡都是困难的,就不用说去找个水池游泳了。
后来,金刚在非洲遇到了一个异人。那个异人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但是,就是没有教他游泳-----异人又不是仙人,在非洲这样的地方,他也没办法变水出来啊。
异人老了也死了,金刚在杀手界的名声却越来越响。
当然,那个时候的金刚执行任务大多数都是阿拉伯国家。也正是这样动荡的国家才需要他们这些人的帮助。
阿拉伯国家也有一个通病,他们同样缺水。
无论是杀人还是逃跑,金刚都很少和‘水’这种稀奇的东西打交道。
那个时候,他有足够的金钱去学游泳的。
可是,他在面对游泳时,却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是有一些恐惧的。他害怕这些双手双脚无处着力的感觉。
但是,他知道,他必须要学会这该死的游泳。于是,他毅然的跳下了游泳。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是学会了游泳。但是,因为内心的那抹恐惧,他对水失去了亲近之意,游泳的技术也就厉害不到哪儿去。和大胡子这种小时候下水捉鱼进潭摸虾成年后进入特种部队专门进行水战训练后来甚至被发配到除了山和水就一无所有的恨山这样的怪胎相比实在是相差甚远。
金刚已经很满足了。他觉得够用就好。
再说,以他的实力,用得着那么狼狈的逃跑吗?
他杀的人越来越多,名声越来越响,那个强大的组织终于找上他了。
他被收编了。
他的日子越来越滋润,甚至有很多事情他只需要动动嘴就好,根本就不用亲自出马-----他堕落了。
于是,香江之战,大胡子跳下水的那一刻其实已经决定了这场冇战斗的胜负。
在海水里面战斗,除了强悍的实力,最重要的就是潜力和憋气能力。
在这一点儿上的差距太大,又怎么可能有赢的机会?
大胡子乍一和金刚交手,就发现了金刚在水里面的动作太生疏僵硬,动作缓慢,不像是经过特殊训练。而且,挥拳时的一些排水小窍门都不懂得。
水的阻力这么大,你不懂排水,就那么傻乎乎的挥拳,打在人身上时又能够有多少的伤害?
大胡子可就不一样了。拳拳到肉,打的金刚狼狈逃窜。
第一次冒头之后,大胡子使出了绝招。
他直接把金刚给拖到深海,纠缠着他不让他上潜,然后直接把他给憋晕在海底。
一代杀神金刚,败的很憋屈。
“我就说应该让我下水的。”唐重幽怨的说道。他的游泳技术也非常好,甚至比大胡子还要好。
如果是他跳下水,那么,擒拿金刚这种显赫人物的名声不就落在自己身上了吗?
大胡子知道自己儿子的‘犯贱’天性,对他的指责不做任何回应。
他的虎目看向金刚,说道:“开始干活。”
“明白。”唐重点头。
他也看向金刚,用英语说道:“你现在的处境你已经很清楚了。你们一共有四个人逃出五岭,有两个家伙在海水里面被当场击毙,有个华夏人胸口中弹,正在抢救-----上帝保佑,希望能够抢救回来。你在我们的面前,只要我们愿意,只需要动一动手指头就能够取走你的性命。”
“不得不说的是,你们全军覆灭。甚至连一个回去通风报信总结失败经验的家伙都没有-----对你们的这种遭遇,我表示同情以及----欣慰。我很开心。”
“少说废话。”大胡子面无表情说道。
唐重不满地看了大胡子一眼,说道:“我这是攻心计。瓦解他的斗志,让他不要企图和我们搞对抗-----”
大胡子二话不说,从刑具架上选了一把趁手的刀子。
他提着那把刀子走到金刚的面前,把刀刃压在金刚脸上的那颗凸起像一只黑乎乎肉虫子的肉瘤上。
然后,手腕轻轻一旋,那颗肉瘤便被他挑飞了出去。
啪-----
肉瘤落地,听那响声还是很有份量的。
嗤-----
鲜血狂喷,大胡子随身抓了一把旁边铝盆里早就准备好的止血药粉甩在金刚的脸上。
噗----
药粉被鲜血染红,然后开始冲散脱落。
大胡子又抓了一把药粉,再次甩在金刚脸上的伤口上面。
他这洒脱劲儿不像是在拍人,倒像是在拍牲口。
这一次,鲜血总算是被压制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