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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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刘启才会主动去看自己的小外甥女。一开始他的目的很简单,只不过想弄清楚这个孩子是不是真的有奇异之处。
  说实话,真正的奇异没有看出来,唯一可见的就是这孩子格外乖巧而已。
  这孩子的小手没有力气,但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样抓住了他的一根手指,黑白分明的眼睛、全心全意的依赖——她是全然爱并信任着面前这个男子的,不因为他是大汉天子,不因为他拥有四海,甚至不因为这个男人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
  只是因为她当他是‘父亲’,她是他的孩子,他是世界上最可亲可信的人。
  天子刘启的一生经历过许多东西,好的坏的,真诚的虚伪的,老实说坏的可能更多一些——寡人,称孤道寡、孤家寡人,站在这个位置上,别人即使是好意也会下意识地怀疑为不怀好意。至于别人的恶意,坐在龙椅上,看每一个人都觉得是自己的敌人!
  皇帝或许就是这种角色,拥有了一切,而又一无所有。
  以至于他发现上天垂怜,送来这样一个全然爱他,不因为他是皇帝,甚至不因为他是‘刘启’的孩子,心中有一种接近于‘受宠若惊’的感觉。
  他当然是爱这个孩子的,因为这个孩子爱他,同时也因为这个孩子昭示着神明的旨意——若是他没有得到上天的认可,上天为什么要送来这样一个让他不再孤独的孩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启爱着他的孩子,这种爱难以消解,因为这份爱很大一部分是从‘爱自己’而来。
  陈嫣象征着他的成功,在是他的孩子之外,也是他的勋章。
  陈嫣拿出来的药方治好了刘乘,被太医们赞不绝口。而刘启很清楚,陈嫣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少府太医之外的疾医,而她所说的医书…有也好,没有也好,其实都是一样的。
  没有这部医书,她是从何得知药方?有这部医书,她又是何等巧合才能找到?少府太医这么多,谁又不是当世的名医?他们未有知晓,却被一个孩子知晓了,本身就是神迹!
  天子最不相信‘神’,因为他们离‘造神’太近,就像是巫婆神汉一般都不相信神神鬼鬼一样!但天子一旦相信这些,则比谁都偏执——身处漩涡中央,不是最平静,就是最汹涌。
  怀里的孩子可比小时候枕头大小有分量多了,让刘启有一种安心感…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的孩子,总不会再被上天收走吧。
  “…不会的…”天子轻声道,这个时候他不再是这个庞大帝国的帝王,只是一个服从于命运,会犹豫不定的普通男人。
  第17章 鹊巢(1)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早晨的曲台殿偏殿传来读书声,《诗经》作为‘古代’经典,在公元前的西汉王朝一样是少年读书的重要教材之一。哪怕不是治《诗》的学者,至少也要通学过一遍才是。
  刘舜正在读书时,外间传来脚步声,不需要抬头就知道是自己的兄长。
  果然,刘乘踏入偏殿,笑着道:“阿舜还在读书?收拾一下,陪兄长去一趟温室殿。”
  这是昨晚兄弟二人就商量好的,或者说,刘乘单方面很积极,而刘舜只是不情不愿而已。
  刘乘的风寒痊愈之后又调理了几天,昨天侍疾的侍医下达了最终的康复通知,确定了病情完全痊愈,绝不可能出现反复。而刘乘也不是瞎子聋子,自己的病都好了还不知道是谁在这背后出了力。
  侍医说是天子令人送来了药方,天子又不是大夫,怎么可能自己开药方!而天子身边的太医?他们倒是高明,只不过这种事那些太医根本不会主动去做!无他,费力不讨好而已!
  真要是治好了王子皇孙,虽说能得一些好处,但有限,无非就是财货赏赐而已。毕竟医生做到太医已经是极致了,想要往上升也没有空间啊!天子也不可能因为太医有功就安排官职…
  可要是没治好,那可就完蛋了!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儿。皇子真的出事了,那些派去的太医还能活命,可这个‘不请自来’的想也知道会被抓典型,成为这件事的‘负责者’之一。
  这宫廷之中就没有秘密可言,一些隐秘的、为天子所忌惮的信息除外,其他的消息只要不是毫无根基的人物都能打听一二。由此,刘乘没费多大力气就知道拿出药方的人是陈嫣。
  他倒不像自己父皇刘启那样想太多,他的思路就是普通人的思路。大概是陈嫣找了自己身边的侍医想办法,只不过侍医肯定是不想事后出事了担责任的,所以隐瞒了身份。
  在这件事上陈嫣似乎有‘借花献佛’的嫌疑,不过刘乘不这么看。就事论事,陈嫣就是这件事里的‘关键先生’。太医再有水平又如何呢?当时的情况时他们根本不敢给刘乘用药方,是陈嫣坚持,而且找到了天子,这才有了刘乘转危为安。
  这种不怕自己但上干系的关系是宫廷之中极为难得的!比起那些所谓的‘情谊’,显得不起眼,但不知道高到哪里去!
  刘乘现在风寒痊愈了,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去答谢陈嫣。叫上弟弟刘舜一起去,也是显得郑重一些。
  刘舜无奈,只能跟着去。只不过人是去了,脸却是板着的。
  “唔,温室殿是在做什么?”才到温室殿前的复道上,刘乘眯着眼睛观察了一会儿,发现温室殿前阳光最好的一小片地方围绕了许多宫人,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这一日是个晴天,冬日里的日光并不暖,但晃眼是一样的。
  “能行何事?不过是陈家阿嫣在胡闹罢了…哼哼,反正她就算是胡闹也有的是人奉承。”刘舜拢着袖子,一旁事不关己地微微闭上了眼。他的眼睛尖,一下就看到了宫人中间穿粉色深衣的陈嫣。
  不过也是陈嫣的衣服显眼…西汉的染色技术还不够发达,很多颜色不是贵人,其他人根本用不上!宫廷之中能穿这种颜色的只有‘公主’,而天子曾经下过命令,‘不夜翁主一切起居,具从公主礼’。
  具体到能在温室殿弄出这样大的阵仗,不是陈嫣又能是谁?
  刘乘虽然是个性格温和的人,但并不是一味的软弱,面对弟弟是有自己的威信的。看了一眼刘舜,刘舜虽然依旧硬着头皮不肯改口,但多余的话却是不再多说了的。
  一行人来到了温室殿前,刘乘果然见到了宫人之中的陈嫣——陈嫣今日打扮不同于平常,以一条彩索绑住了深衣的大袖,深衣衣摆也是一样,撩起来一些,方便行动。这不像是大汉翁主了,反倒像需要自己劳作的市井女子打扮。
  再一看,殿前这一小片地方架了一只圆肚螭纹青铜汤镬鼎,鼎下烧着旺火,鼎里头都是深褐色的液体,白色的布袋沉沉浮浮。乍一看有些像是在煮草药,但看宫人勾起来的一个个布袋子,打开来里面都是煮好的蚕茧,这才知道这些人是在煮茧。
  陈嫣和这些宫人一起,将小布袋里的蚕茧倒入清水中漂洗,并且割破蚕茧,从中拿掉没有破茧机会的蚕蛾。最后再将蚕茧用楦子撑大——小楦子、大楦子不断倒换,最终撑成有小孩子上身大小的绵兜。
  刘乘这等天潢贵胄当然没机会见到这种劳作场面…就算他老爹提倡节俭,以至于后宫女子会装装样子纺线织布什么的,也不会从养蚕煮茧开始做起啊!更何况等到刘乘记事的时候她母亲王美人已经去世了。
  “乘表兄已痊愈矣?”陈嫣见到刘乘,立刻放下了手上的蚕茧,还在自己的‘敝膝’上擦了擦手。围着刘乘转了两圈,小大人一样点了点头。
  刘乘微微翘起嘴角,眼睛笑成了一弯新月:“痊愈矣!要多谢阿嫣!”
  陈嫣不好意思地扇了扇手掌,“阿嫣不敢居功,全赖侍医用心,乘表兄自己注意养护身体。”
  陈嫣是这样说,但刘乘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
  “还是多谢阿嫣!”
  多谢了一会儿,刘乘甚至拉着刘舜一起向陈嫣表示感谢——兄弟一体,在这个时代这是很正常的。
  陈嫣知道无法推脱,不好意思了好一会儿才受下来。
  “阿嫣在忙何事?如今就在学女子纺绩之事了么?”刘乘看到陈嫣接触煮茧这种事,也只能想到这个了。
  汉朝时女子没有近古时代的限制,德容言功中女红一项还没有成为女子们都要修习的功课。但是,这不代表这时候就没有这方面的传统了,只是没有后来那样严厉,连林黛玉这样的千金小姐每年做的针线活儿少一些也能被人说嘴。
  比如汉乐府里的名篇《孔雀东南飞》,赞颂女主人公刘兰芝的,不就是‘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云云。
  但说实在的,这种劳作肯定轮不到大汉贵女这个阶层,除非是有特殊情况——比如家风勤俭,家中女眷从来都从事纺织。更何况以陈嫣的年纪,做这些也太早了。
  陈嫣快乐地摇了摇头:“不是呐,是阿嫣有了一个主意,要给舅舅爹娘他们制绵被。”
  看到刘乘,陈嫣又补充了一句:“也给乘表兄制,乘表兄身体不好更应该保暖,我制的这个绵被比之前的要暖和!”
  “那便多谢阿嫣之赐了。”刘乘不一定知道陈嫣在做什么,不过顺着女孩子的话说总是没错的,更何况人家还是一番心意呢。
  正在此时,天子从宣室殿早朝归来,也看到了温室殿前的热闹。见陈嫣以布巾包头,彩索绑袖,还围了敝膝,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刮了刮她的鼻子:“阿嫣今日倒和西市里的小妇人相似。”
  当然了,由小孩子这样装扮,只有可爱而已。
  “儿子给父皇请安,愿父皇长乐无极!”刘乘和刘舜自然不可能像天子怀里的陈嫣一样随便,很快行礼请安。
  天子挥挥手就算是知道了:“平身吧。”
  又特意打量了刘乘:“病已风寒痊愈了是一件大好事。”说着吩咐宦官赏赐刘乘身边服侍的侍医和宫人。
  病已是刘乘小时候的小名,他刚刚出生的时候就身体不好,这才有这样一个小名。刘病已,这倒是和后世的汉宣帝重名了。不过这并不稀奇‘病已’的意思就是病好,此时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名字,寄托着天下父母朴实而寻常的愿望。
  也正是因为太常见了,后来汉宣帝改名刘询——主要是为了天下人避讳方便。就像刘彻封太子之前名为刘彘,之所以改为此时更加生僻的‘彻’,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刘家天子比较迁就百姓。
  “劳烦父皇挂心,乘实在难安。”刘乘一张小脸绷着,完全没有了平时温和亲切的样子。
  明明是一对亲父子,说的却全是客气话。不过三五句也就到头了,再相对竟然有一种尴尬感。
  刘乘对此并不在意,皇室的父子之情向来如此,这是他早就知道的。相比起他这个当事人,反而是刘舜,袖子下垂着的手捏紧——刘启此时正在事无巨细地询问陈嫣早上做了什么。
  再不是没话说的样子,就连陈嫣早上用的粟米甜粥都能也能讨论很久:是不是太甜了?又或者明日用菹和醢搭配…陈嫣根本就是在说上午的‘流水账’,但天子捧场的不得了。
  虽然早就知道对于父皇来说,陈嫣比其他亲生子女加起来还像是亲生子女,但每次见到这样的场景刘舜依旧不能无动于衷。
  刘乘注意到了刘舜的异常,作为一个对情绪感知极为敏锐的兄长,他怎么能不知刘乘在想什么呢。赶在被其他有心人看出来之前,刘乘赶紧带着刘舜告退。
  天子也没有什么挽留的意思,挥挥手让宫人送两位皇子离开。
  “阿嫣打算制绵被?极好!我就等着阿嫣的绵被了!”
  背身时听到这样亲昵自然的话语飘到耳朵里,刘乘的眼睛一下红了起来,袖子里的指甲也因为太过用力掐破了手掌。
  陡然加快了步速,才一出殿,身后的宦官就跟不上了,只能疾步趋近:“殿下、殿下…”
  第18章 鹊巢(2)
  十月里连续两个明媚阳光天显然很让长安百姓喜欢,晴天总比雨雪天暖和。这样的日子家里要少用许多柴草木炭,而对于根本用不起柴薪取暖的人家就更加友好了!此时的柴薪也是好大一笔资产,哪怕是长安百姓也不见得人人都能准备充足。
  有一些地区流行吃冷食,又或者一天只开火一次,很大原因就是为了节省柴薪不得已为之。
  对于未央宫里居住的陈嫣来说也是好事,因为她晾晒的已经丝绵已经干透了!趁着阳光好的时候好劳作,叫上了自己的几个婢女一起制蚕丝绵被。
  绵兜已经晒干,剩下的活就是拉伸而已。
  陈嫣和三个婢女占据平台四角,用力均匀、不紧不慢地拉扯。直到绵兜被拉伸成一片透明的薄絮,这才扣在平台上。
  才做了一次陈嫣就摇摇头,对一边的婢女清道:“清来替我罢!”
  不是她想偷懒,上辈子她是亲手做过蚕丝被的,对这一项劳动并不陌生。关键是直到这一次上手去做才想起来自己如今人小力弱,和其他人根本配合不起来。幸亏如今的家具都十分低矮,找出来的平台也是一样,不然陈嫣很有可能都扯不到绵兜!
  “唯唯。”清立刻接手了陈嫣的工作,然后在陈嫣的指导下拉伸绵兜。做了几个之后好奇问道:“翁主这个主意制绵被倒是和寻常的不大一样,制出来的蚕丝绵被有何异处?”
  “制出来你就知道了。”陈嫣也不解释,只是笑了笑。
  唔…说起来她这很有可能是一次‘技术创新’了。公元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总之和后世想象的古代生活有很大差别。后世现代人的古代生活大多是近古时代的,而在西汉这种‘上古时代’,很多认为‘理所当然’‘古已有之’的东西其实都是不存在的。
  比如说被子。
  此时棉花还没有传入,冬天盖的被子只有几种。比较常见的,穷人盖干草,稍微好一些的老百姓会采集木棉、芦花。这些无法织布,但蓬松的絮可以塞进被套里做保暖之用。
  而富贵人家则是用蚕丝或者长毛兽皮,后者不用解释,关键是前者。按理来说,应该能够制成和后世差不多的蚕丝被了吧…富人生活也蛮好的…
  其实不然,此时使用蚕丝制绵被的方法十分原始,一般都是选用质量不好、被污染了的蚕茧,切碎之后填塞进被套里面。非要说和后世蚕丝被的差别,这就像是用棉花做被子,一床被子直接用了棉花,另一床则是有弹棉花这道工序。
  后者使用的棉花少、被子轻、保暖效果更好。蚕丝被也一样,更成熟的技法让蚕丝被绵胎可以使用少一些的蚕茧,更重要的是做出来的蚕丝被却更加轻巧、暖和。
  说实话,这是陈嫣看到少府送来的新被子才想起来的。
  站在西汉王朝,她看太多东西都有改进余地了。只不过太多太多的东西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不是她拍脑袋想主意就能做到。
  比如说‘千层底’吧,她一直想要做一双千层底的布鞋,要知道她对此时的鞋子诟病很久了!
  汉代的鞋履种类不少,有皮鞋的鞜、鞮、靴,鞜是贵人所穿,精挑细选最好的皮革,然后再由巧手精心制成。同样是皮鞋的鞮则相当粗糙,更像是用没有处理过的皮革直接包在脚上,是奴婢的鞋履。靴子则因为其方便行动的特点,在军中流行,军官和小兵都有可能穿。
  除了皮鞋,汉人还穿丝履、麻履、木屐,丝履不必说就是富人专享,麻履则接近后世的草鞋,至于木屐,就是木底的鞋子。
  穿越之前的陈嫣对此根本不了解,而生活在这个时代之后她很快因为这些鞋子头疼了起来。此时的丝履和麻履鞋底都很薄,当作室内鞋穿一穿还好,一旦出门就很不舒服了。木屐的底倒是厚——为什么登山穿木屐!小时候陈嫣读书,读到‘脚著谢公屐’还很不解来着。穿木屐登山,脚不会觉得辛苦吗?
  木屐的鞋底硬,而且根本不贴脚,怎么想也不会舒适吧!
  但到了这个时代才知道,此时的鞋底薄的不行,想要行远路、难路,还真得是木屐才可以!
  因此陈嫣很快想到了自己曾经做过的‘千层底’,想着要是做出千层底了,也算是一件于国于民的好事吧——这时候没有棉布,但不要紧,麻布、葛布、帛布,大家可以按照各自经济条件换材料,总比现在的那些鞋履要好穿的多。
  关键是她真的去尝试才知道有多艰难!
  千层底其他工序不说,就说最开始的‘打袼褙’就愁死人了。打袼褙需要熬浆糊,熬浆糊需要面粉。而此时的小麦根本没有磨面粉一说,大家都是连麦壳一起吃的,粗糙无比!所以在汉代小麦才会是最下等的粮食。
  陈嫣想要千层底,就得先磨面粉。这样一来,磨面粉用的石磨就得发明一下…她倒是知道小麦石磨是什么样的,稍微找工匠试制一番很快就会有成果。但这种发明工具的事情由一个小女童做,总觉得太古怪了!而且到时候场面就大了——结果只是为了一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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