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三章 信念
金属光芒一闪而逝,没入了敏儿稚嫩的肩窝。
楚风被敏儿撞得身子一歪,回过头发现敏儿肩窝处插着的匕首,心脏猛的一缩,以超出平时数倍的速度,挥拳砸到握着匕首的敌人,那颗花白的头顶。
那人身材枯瘦矮小,被这重重一击,打得仰天便倒,只可恨他手中紧紧抓着匕首,竟然从敏儿肩上带了出来,鲜血飞溅。
“不要走了刺客!”“老虔婆焉敢逞凶!”刺客还想起身行凶,大街上的百姓们反应过来,一个个高叫着冲上,几个年轻人一马当先,把刺客按在地上不能动弹。
见到这边有异状,身穿红色制服的警察们,吹着哨子跑来,分开人群,个个吓得脸色苍白。
只见楚风脸色青得怕人,一手抱着敏儿的腰肢,一手紧紧按着她的肩头,鲜血从指缝中渗出,染红了少女鹅黄色的锦绣小夹袄。
这还得了,总督大人当街遇刺!
总督府,琉球各位官员聚集在花厅上议论纷纷,直到楚总督脸色铁青的从后堂走进,人们才停下谈论,按规矩鞠躬行礼。
刚才郎中来看过了,那匕首磨得雪亮,但行刺之人力量弱小,刀锋入肉不深,看上去情形虽然可怕,其实没有伤到筋骨,算是不幸中的万幸。王大海拳头捏得格格响,王李氏哭肿了眼睛,虎子也红着眼睛,他们不能理解,是谁对敏儿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姑娘下此毒手?
她是替我挡了这一刀!楚风的心里有团火在烧。我在琉球,施政务求宽仁,治军务求严格,不吹什么万民拥戴,至少是深得人心吧!平时走在琉球大街上,就如在总督府里一样安全,从来不需要卫士前呼后拥。
该死的刺客,使这种美好的感觉一去不复返了!
刘喜带着几名警察,把上了手铐脚镣的刺客带上大堂。楚风大吃一惊:遇刺之时,一颗心全记挂着敏儿的伤势,根本没注意刺客的细节,没想到,竟然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
天呐,难道我在琉球已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连白头老人都要杀我而后快?
楚风和颜悦色的问道:“老人家,我楚某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值得一大把年纪不顾,要持刀行凶?”
“狗官,杀我儿子,害我白家绝后,我恨不得抽你筋,剥你皮!”老妇人破口大骂,眼睛血红,好似择人而噬的野兽,若是眼光可以杀人,楚风身上早已千疮百孔。
侯德富在楚风耳边小声说:“她是白狗儿的母亲,母子俩相依为命……”
你失去了儿子,就要报仇雪恨;你儿子做汉奸,若是成功告密,将会被蒲寿庚杀害的数百人,数百个母亲的儿子,他们找谁报仇?!楚风心情沉重的挥挥手:“带下去吧,斩了。”
此言一出,堂上刘喜、陆猛等人都面有不忍之色,杀了人家的儿子,又要杀掉母亲,而且是个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总觉得有些于心不忍。特别是陆猛,想起当初虐杀汉奸白狗儿的惨状,再看看他的老母亲,心中不由得浮出一丝内疚。
“总督大人,此妪心丧白狗儿之死,一时癫狂,持刀行凶,但毕竟情有可原,是否能法外施恩?”
楚风神色前所未有的严肃:“情有可原?你认为我这个总督该杀?”
陆猛大惊,跪下禀道:“属下绝无此意!属下的意思是她的儿子死掉,孤老一个独自过活,也挺可怜的……”
楚风摇摇头:“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汉奸白狗儿该不该杀?第二,替汉奸报仇,行刺总督的刺客,该不该杀?”
“这、这,”陆猛语塞,“汉奸当然该杀,行刺总督也该杀,不过,不过她为儿子报仇……”
“唔,为儿子报仇就可以原谅?那我们在泉州杀掉一百二十名亦思巴奚,他们的母亲也要来报仇,怎么办?”
楚风提出这个尖锐的问题,堂上一时静悄悄的,大家都陷入了沉思。
“阿弥陀佛,冤冤相报何时了?”法华念诵着佛号,心下一片茫然,如此说来,你杀我我杀你,冤冤相报,南少林被屠的仇,究竟该不该报?
“不是什么冤冤相报!”楚风大声说:“你们想用道理来解释敌我矛盾,这本身就不可能。陆猛,你是不是想,作为一个母亲,替心爱的唯一的孩子报仇,似乎无可厚非,似乎情有可原?”
陆猛点点头,他确实是这么想的。
楚风摇着头,“不,敌我矛盾绝不能换位思考。”
“我们的道理,是耕田得粮食,做工得工钱;鞑子的道理是抢你的粮食钱财和女人,他们的强盗头子铁木真说过,‘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杀人性命,夺尽其所有财产,让他们的亲人流泪痛哭,*他们的妻子和女儿’。鞑子的道理,你们接受吗?你能设身处地的替鞑子着想,说鞑子千百年都是抢劫杀人过活,所以抢我们杀我们就情有可原?”
“敌人要杀我们,我们要杀敌人,只能是你死我活的战争,没有第二条路,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白狗儿做汉奸,就是站到了敌人一方,他母亲要为儿子报仇,也就成了我们的敌人。敌人,必须消灭!”
侯德富两兄弟一齐说到:“对,和敌人没什么道理可讲,只能一个字,杀!”
曲海镜也点头道:“若是因为年龄大就要同情,那在战场上,岂不是见了年老鞑子,咱们就得伸长脖子任他砍?不合逻辑嘛!”逻辑,这是从楚风嘴里听到的新词,他此时用上,自己觉得很恰当,有点小得意。
张广甫倒有点不同意见,“杀个把汉奸家属,有什么好争的?放在大宋朝都是满门抄斩,哪儿等得到她来行刺?”
众人纷纷出言附和,大宋律法就是这么规定的,琉球按律施行,并无不妥。
满门抄斩?这和现代人“罪不及妻儿”的观点相违背,楚风本能的准备反驳,又仔细想了想,这个时代人的家国观念是家在国前,古代中国称“家国”,而非“国家”,很难保证汉奸家属不行凶报复,就算暗地里替鞑子通风报信,后果也不堪设想啊!
是否真的要搞满门抄斩、株连九族那一套?
不,绝不!楚风捏紧拳头,对自己说:勿枉勿纵,是我建立秩序的原则。杀一无辜而救万人,我绝不为;恕一罪人而得万人之心,我亦不为!
汉奸家属,可令警察特别注意,可利用社会舆论让他们翻不起身、得不了势;我的安全,可以加强保卫,无非是让自己不方便点,但这都是在乱世中建立秩序必须付出的代价。如果为了形势而任意改变秩序、破坏秩序,为了生存就杀害无辜或者放纵罪人,那和投降鞑子屈膝求生,有本质区别吗?
陆猛亲手杀掉了满头白发的刺客,人头和白狗儿、屠三喇子的首级一同号令到村外京观旁边。
法本、法华武功高强,但行伍中用处不大,于是成立总督卫队,法华任队长,负责楚风的安全;又在陆师张魁、钱小毛、许铁柱三个队之外,成立尖兵队,法本任队长,教授伏低窜高、单兵格斗的技术。
今后楚风再要出门,就必须跟着两名以上的卫士贴身保护,不消说,比以前的自由自在,实在麻烦多了。但他很庆幸坚持了自己的信念,绝不后悔这种选择。
现实主义者才能成为合格的领导者,但若是没有一点理想主义色彩的人,决不会成为力挽狂澜的领袖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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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风被敏儿撞得身子一歪,回过头发现敏儿肩窝处插着的匕首,心脏猛的一缩,以超出平时数倍的速度,挥拳砸到握着匕首的敌人,那颗花白的头顶。
那人身材枯瘦矮小,被这重重一击,打得仰天便倒,只可恨他手中紧紧抓着匕首,竟然从敏儿肩上带了出来,鲜血飞溅。
“不要走了刺客!”“老虔婆焉敢逞凶!”刺客还想起身行凶,大街上的百姓们反应过来,一个个高叫着冲上,几个年轻人一马当先,把刺客按在地上不能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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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得了,总督大人当街遇刺!
总督府,琉球各位官员聚集在花厅上议论纷纷,直到楚总督脸色铁青的从后堂走进,人们才停下谈论,按规矩鞠躬行礼。
刚才郎中来看过了,那匕首磨得雪亮,但行刺之人力量弱小,刀锋入肉不深,看上去情形虽然可怕,其实没有伤到筋骨,算是不幸中的万幸。王大海拳头捏得格格响,王李氏哭肿了眼睛,虎子也红着眼睛,他们不能理解,是谁对敏儿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姑娘下此毒手?
她是替我挡了这一刀!楚风的心里有团火在烧。我在琉球,施政务求宽仁,治军务求严格,不吹什么万民拥戴,至少是深得人心吧!平时走在琉球大街上,就如在总督府里一样安全,从来不需要卫士前呼后拥。
该死的刺客,使这种美好的感觉一去不复返了!
刘喜带着几名警察,把上了手铐脚镣的刺客带上大堂。楚风大吃一惊:遇刺之时,一颗心全记挂着敏儿的伤势,根本没注意刺客的细节,没想到,竟然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
天呐,难道我在琉球已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连白头老人都要杀我而后快?
楚风和颜悦色的问道:“老人家,我楚某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值得一大把年纪不顾,要持刀行凶?”
“狗官,杀我儿子,害我白家绝后,我恨不得抽你筋,剥你皮!”老妇人破口大骂,眼睛血红,好似择人而噬的野兽,若是眼光可以杀人,楚风身上早已千疮百孔。
侯德富在楚风耳边小声说:“她是白狗儿的母亲,母子俩相依为命……”
你失去了儿子,就要报仇雪恨;你儿子做汉奸,若是成功告密,将会被蒲寿庚杀害的数百人,数百个母亲的儿子,他们找谁报仇?!楚风心情沉重的挥挥手:“带下去吧,斩了。”
此言一出,堂上刘喜、陆猛等人都面有不忍之色,杀了人家的儿子,又要杀掉母亲,而且是个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总觉得有些于心不忍。特别是陆猛,想起当初虐杀汉奸白狗儿的惨状,再看看他的老母亲,心中不由得浮出一丝内疚。
“总督大人,此妪心丧白狗儿之死,一时癫狂,持刀行凶,但毕竟情有可原,是否能法外施恩?”
楚风神色前所未有的严肃:“情有可原?你认为我这个总督该杀?”
陆猛大惊,跪下禀道:“属下绝无此意!属下的意思是她的儿子死掉,孤老一个独自过活,也挺可怜的……”
楚风摇摇头:“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汉奸白狗儿该不该杀?第二,替汉奸报仇,行刺总督的刺客,该不该杀?”
“这、这,”陆猛语塞,“汉奸当然该杀,行刺总督也该杀,不过,不过她为儿子报仇……”
“唔,为儿子报仇就可以原谅?那我们在泉州杀掉一百二十名亦思巴奚,他们的母亲也要来报仇,怎么办?”
楚风提出这个尖锐的问题,堂上一时静悄悄的,大家都陷入了沉思。
“阿弥陀佛,冤冤相报何时了?”法华念诵着佛号,心下一片茫然,如此说来,你杀我我杀你,冤冤相报,南少林被屠的仇,究竟该不该报?
“不是什么冤冤相报!”楚风大声说:“你们想用道理来解释敌我矛盾,这本身就不可能。陆猛,你是不是想,作为一个母亲,替心爱的唯一的孩子报仇,似乎无可厚非,似乎情有可原?”
陆猛点点头,他确实是这么想的。
楚风摇着头,“不,敌我矛盾绝不能换位思考。”
“我们的道理,是耕田得粮食,做工得工钱;鞑子的道理是抢你的粮食钱财和女人,他们的强盗头子铁木真说过,‘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杀人性命,夺尽其所有财产,让他们的亲人流泪痛哭,*他们的妻子和女儿’。鞑子的道理,你们接受吗?你能设身处地的替鞑子着想,说鞑子千百年都是抢劫杀人过活,所以抢我们杀我们就情有可原?”
“敌人要杀我们,我们要杀敌人,只能是你死我活的战争,没有第二条路,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讲。”
“白狗儿做汉奸,就是站到了敌人一方,他母亲要为儿子报仇,也就成了我们的敌人。敌人,必须消灭!”
侯德富两兄弟一齐说到:“对,和敌人没什么道理可讲,只能一个字,杀!”
曲海镜也点头道:“若是因为年龄大就要同情,那在战场上,岂不是见了年老鞑子,咱们就得伸长脖子任他砍?不合逻辑嘛!”逻辑,这是从楚风嘴里听到的新词,他此时用上,自己觉得很恰当,有点小得意。
张广甫倒有点不同意见,“杀个把汉奸家属,有什么好争的?放在大宋朝都是满门抄斩,哪儿等得到她来行刺?”
众人纷纷出言附和,大宋律法就是这么规定的,琉球按律施行,并无不妥。
满门抄斩?这和现代人“罪不及妻儿”的观点相违背,楚风本能的准备反驳,又仔细想了想,这个时代人的家国观念是家在国前,古代中国称“家国”,而非“国家”,很难保证汉奸家属不行凶报复,就算暗地里替鞑子通风报信,后果也不堪设想啊!
是否真的要搞满门抄斩、株连九族那一套?
不,绝不!楚风捏紧拳头,对自己说:勿枉勿纵,是我建立秩序的原则。杀一无辜而救万人,我绝不为;恕一罪人而得万人之心,我亦不为!
汉奸家属,可令警察特别注意,可利用社会舆论让他们翻不起身、得不了势;我的安全,可以加强保卫,无非是让自己不方便点,但这都是在乱世中建立秩序必须付出的代价。如果为了形势而任意改变秩序、破坏秩序,为了生存就杀害无辜或者放纵罪人,那和投降鞑子屈膝求生,有本质区别吗?
陆猛亲手杀掉了满头白发的刺客,人头和白狗儿、屠三喇子的首级一同号令到村外京观旁边。
法本、法华武功高强,但行伍中用处不大,于是成立总督卫队,法华任队长,负责楚风的安全;又在陆师张魁、钱小毛、许铁柱三个队之外,成立尖兵队,法本任队长,教授伏低窜高、单兵格斗的技术。
今后楚风再要出门,就必须跟着两名以上的卫士贴身保护,不消说,比以前的自由自在,实在麻烦多了。但他很庆幸坚持了自己的信念,绝不后悔这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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