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震慑
厨房之中。
自从秦风教会春娘炒菜以后,他已经很少会来厨房了,不过今天不一样。既然曹鹏程代表刘方送来了不少‘赤金’,他觉得就有必要让曹鹏程看一下,他这秦家庄绝对不缺钱。
这不是装逼,更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在秦风看来,这是一个脸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娶了人家的女儿,至少得表明人家女儿不会跟着你吃苦不是?
作为河阴郡公府的文书,再加上年纪摆在那,秦风本应该亲自作陪,可由于晋王杨广在场,你让一个幕僚和晋王坐一桌肯定不妥当,曹鹏程自己也不敢这么放肆,所以只能由秦风的大弟子魏徵和管家秦华作陪,坐在秦风他们这一桌的下首。
“敢问魏公子,此乃何物?”
秦华是勉强上桌,身份不匹配,曹鹏程也只能看向小豆丁魏徵,发出自己的疑问。
魏徵倒是不卑不亢,一脸从容道:“回曹先生的话,此物名叫螃蟹,蟹黄鲜美,回味无穷,有益气,通经络的功效。”
别看如今的魏徵一脸从容,可他还记得当初秦风骗他们吃螃蟹的时候,什么滋阴补阳、健脾强肾等等乱七八糟的功能说得天花乱坠,可作为一个才十岁的小豆丁,这话他实在不好意思开口。
曹鹏程闻言伸出筷子,夹了一点蟹黄小心翼翼地放入嘴中,只感觉此物鲜美,比之河鲜更甚一筹,那些功能暂且不说真假,就凭这个味道,真是人间极品啊。
“曹先生且尝尝这个,这是三文鱼,肉质同样无比鲜美,更难得的是,此鱼并非河鱼,而是海鱼。”
曹鹏程有些动容,大兴城离海可一点都不近,除非数百里加急,还得沿途用冰保存,否则海鱼送到大兴来早就发臭,变成咸鱼了。
更为重要的是,今日自己是临时登门,并没有提前通知,也就是说,这些东西绝对不是为他专门准备的,这一点其实很恐怖。
大兴城中那些世家恐怕也无法每天都吃到新鲜的海鱼吧?
“曹先生,尝尝这个,这是红烧牛肉,牛是正常死亡的牛,晋王殿下能够作证,无需担心。”
“再尝尝这个,这乱炖是恩师最喜欢的一道菜,别看它用的东西杂,但味道却颇为不错。”
“还有这个,这东西...恩师叫它火腿,听说是用整条猪后腿腌制而成...放心,此猪肉没有一点腥味,相反肥肉相间,味道颇为不错。”
“这是...”
曹鹏程看着魏徵,缓缓开口道:“魏公子,我看这有些菜的做法...我怎么从来没见识过?”
这年头除了炖、烤,最多就是放点油煎,你能见过才见鬼了。
魏徵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谦虚道:“曹先生有所不知,恩师常教导我们,夫子有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便亲自发明了这些菜的做法,名叫炒菜。”
能把贪吃说的如此清新脱俗,你和你那恩师都是人才。
一顿饭吃下来,曹鹏程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土包子,包括他的主家河阴县公,同样也是个土包子。
难道是在甘州那偏远地方呆久了?
可也不对啊,当初还在大兴城的时候,也没吃过这些好东西啊。
这一桌子菜,他竟然大部分连是什么东西都叫不出来,唯一认得的竟然只有牛肉。
牛是朝廷明令禁止屠宰的,只是私底下嘛,大家都心照不宣,毕竟对那些个世家勋贵来说,想吃点牛肉还真不是什么大事,就算捅到杨坚那里,大概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问题是,一样是牛肉,曹鹏程感觉河阴县公府上的,还就没有秦家庄的好吃。
在一位县公府上看都没看过的东西,竟然能在秦家庄吃到,最重要的是,他打听过了,这些东西还不是晋王赏赐的,不管秦风是用什么办法搞到的,这都说明自家这个姑爷绝对不容小觑。
魏徵此刻已经出现在了秦风的书房中,对秦风道:“恩师,弟子敢保证,他已经被震慑住了。”
秦风乐呵呵地喝着茶,满脸笑意道:“那便好,为师这其实还有东西没拿出来,只是这做人呐,万万不可太招摇,闷声发大财才是正理。”
您还不招摇?怕是恨不得满天下嚷嚷我秦子玉有的是好东西了吧?
魏徵强忍笑意,他如今可是秦风唯一的真传弟子,看到恩师长脸,他自然也高兴。
曹鹏程从惊讶之中回过神来之后,悄然换了一身普通布衣便来到了庄子上,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在这些庄户的口中了解一下秦风的为人和地位。
不过他的动作却没能瞒过所有人,专门负责他事宜的家丁就清清楚楚,只是在汇报给秦华之后,秦华只说了一句随他去,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秦家庄的庄户们也在猫冬,这年头基本没什么娱乐活动,冬天又实在太冷,平日里大家都不想出门。可秦风是个看不得闲的人,就号召大家出门捡肥,好为来年种辣椒做准备。
如果是其他庄子,庄户们必然不干,毕竟大冬天出门可不是什么好事,但秦家庄的庄户们一想到辣椒那回味无穷的口感,根本没用秦风号召,便乐乐呵呵地出门了。
曹鹏程就碰到这么一个男子,他的背后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篓,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粪便的味道,可脸上却没有丝毫不悦。
“兄弟贵姓啊?”
曹鹏程觉得自己没一点架子,可王二郎却觉得此人眼生,根本不想搭话。
作为一个人精,曹鹏程自然能够看出这庄户的想法,立马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水灵灵的苹果递过去,开口道:“尝尝,其实我和你们少爷是亲戚,这次来主要是看看你们少爷过得怎么样。”
原来是少爷的亲戚啊。
王二郎闻言便放松下来,再加上那颗苹果实在太诱人,便一手接过道:“俺姓王,行二,所以大家都叫俺王二郎,贵人既然是少爷的亲戚,那便无需跟俺客气。”
两人便走便聊,随意拉了两句家常之后,曹鹏程便直入主题,问道:“你觉得你们家少爷怎么样?”
口中充斥着苹果的香甜,王二郎觉得吃人嘴短,再加上这人问得也不算什么私密,便跟他聊个三文钱的?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那个苹果其实就是自家少爷的东西,只不过被曹鹏程拿来借花献佛而已。
“少爷好啊,旁人都说少爷纨绔,可俺不这么觉得,那些兔崽子别让俺听到这话,否则的话,俺定要把他们全部都打趴下。”
似乎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决心,王二郎说这话的时候还不望挥舞两下手中的粪叉,把曹鹏程吓得连忙避开,等他发泄完之后才重新靠过来。
“少爷人好,学问也高,虽说不是平常读书人那些口中的之乎者也,可那次俺亲眼看见少爷把那些读书人...就是隔壁杨公子庄子上的读书人说得哑口无言,就连杨公子都亲自来向少爷请教。只是少爷的年纪有些小,杨公子拉不下面子来,这才没有正式向少爷拜师。”
“而且少爷对俺们这些庄户是真好,整个大兴城附近打听打听,你都找不到像少爷这般好心的主家,在俺看来,少爷就是菩萨转世,将来必然是能成佛的。”
这话说的...曹鹏程都有些脸红,你家少爷又不在这,你这么当舔狗,真的好吗?
沉吟片刻,曹鹏程开口道:“你就没觉得,你家少爷就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王二郎有些不满地看着面前这人,哪有人专挑别人不好的地方来问,莫不是来找茬的?
曹鹏程心头一惊,他万万没想到秦风在自家庄户心中地位如此之高,他觉得自己的话已经很委婉了,只是说了个不好而已,就这也能引起庄户的不满?
这和他之前的认识可不一样啊,虽说庄户们因为户籍的关系,不太可能会说主家的坏话,但曹鹏程阅人无数,他能看出来,这王二郎的话是真心实意,绝对不是场面话,难道自家这个姑爷真的这么好?
“王老哥别误会,我家老爷是秦少爷的长辈,这秦老爷又不在了,偌大一个庄子,我家老爷深怕秦少爷纨绔,若是弄得家业都没了可不得了。”
这个解释,还算说得过去。
王二郎放缓语气道:“你跟你家老爷说说,咱家少爷没得说,在整个大兴城里都是数得上号的,关键是还不会摆少爷架子,看不起人。你就说俺家那个混小子吧,每次碰到少爷都能得到一两颗糖果,花花绿绿的样子,看着就知道好吃。”
“...”
听着耳边王二郎的絮叨,曹鹏程只感觉自己再次被震撼了。
自从秦风教会春娘炒菜以后,他已经很少会来厨房了,不过今天不一样。既然曹鹏程代表刘方送来了不少‘赤金’,他觉得就有必要让曹鹏程看一下,他这秦家庄绝对不缺钱。
这不是装逼,更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在秦风看来,这是一个脸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娶了人家的女儿,至少得表明人家女儿不会跟着你吃苦不是?
作为河阴郡公府的文书,再加上年纪摆在那,秦风本应该亲自作陪,可由于晋王杨广在场,你让一个幕僚和晋王坐一桌肯定不妥当,曹鹏程自己也不敢这么放肆,所以只能由秦风的大弟子魏徵和管家秦华作陪,坐在秦风他们这一桌的下首。
“敢问魏公子,此乃何物?”
秦华是勉强上桌,身份不匹配,曹鹏程也只能看向小豆丁魏徵,发出自己的疑问。
魏徵倒是不卑不亢,一脸从容道:“回曹先生的话,此物名叫螃蟹,蟹黄鲜美,回味无穷,有益气,通经络的功效。”
别看如今的魏徵一脸从容,可他还记得当初秦风骗他们吃螃蟹的时候,什么滋阴补阳、健脾强肾等等乱七八糟的功能说得天花乱坠,可作为一个才十岁的小豆丁,这话他实在不好意思开口。
曹鹏程闻言伸出筷子,夹了一点蟹黄小心翼翼地放入嘴中,只感觉此物鲜美,比之河鲜更甚一筹,那些功能暂且不说真假,就凭这个味道,真是人间极品啊。
“曹先生且尝尝这个,这是三文鱼,肉质同样无比鲜美,更难得的是,此鱼并非河鱼,而是海鱼。”
曹鹏程有些动容,大兴城离海可一点都不近,除非数百里加急,还得沿途用冰保存,否则海鱼送到大兴来早就发臭,变成咸鱼了。
更为重要的是,今日自己是临时登门,并没有提前通知,也就是说,这些东西绝对不是为他专门准备的,这一点其实很恐怖。
大兴城中那些世家恐怕也无法每天都吃到新鲜的海鱼吧?
“曹先生,尝尝这个,这是红烧牛肉,牛是正常死亡的牛,晋王殿下能够作证,无需担心。”
“再尝尝这个,这乱炖是恩师最喜欢的一道菜,别看它用的东西杂,但味道却颇为不错。”
“还有这个,这东西...恩师叫它火腿,听说是用整条猪后腿腌制而成...放心,此猪肉没有一点腥味,相反肥肉相间,味道颇为不错。”
“这是...”
曹鹏程看着魏徵,缓缓开口道:“魏公子,我看这有些菜的做法...我怎么从来没见识过?”
这年头除了炖、烤,最多就是放点油煎,你能见过才见鬼了。
魏徵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却谦虚道:“曹先生有所不知,恩师常教导我们,夫子有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便亲自发明了这些菜的做法,名叫炒菜。”
能把贪吃说的如此清新脱俗,你和你那恩师都是人才。
一顿饭吃下来,曹鹏程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土包子,包括他的主家河阴县公,同样也是个土包子。
难道是在甘州那偏远地方呆久了?
可也不对啊,当初还在大兴城的时候,也没吃过这些好东西啊。
这一桌子菜,他竟然大部分连是什么东西都叫不出来,唯一认得的竟然只有牛肉。
牛是朝廷明令禁止屠宰的,只是私底下嘛,大家都心照不宣,毕竟对那些个世家勋贵来说,想吃点牛肉还真不是什么大事,就算捅到杨坚那里,大概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问题是,一样是牛肉,曹鹏程感觉河阴县公府上的,还就没有秦家庄的好吃。
在一位县公府上看都没看过的东西,竟然能在秦家庄吃到,最重要的是,他打听过了,这些东西还不是晋王赏赐的,不管秦风是用什么办法搞到的,这都说明自家这个姑爷绝对不容小觑。
魏徵此刻已经出现在了秦风的书房中,对秦风道:“恩师,弟子敢保证,他已经被震慑住了。”
秦风乐呵呵地喝着茶,满脸笑意道:“那便好,为师这其实还有东西没拿出来,只是这做人呐,万万不可太招摇,闷声发大财才是正理。”
您还不招摇?怕是恨不得满天下嚷嚷我秦子玉有的是好东西了吧?
魏徵强忍笑意,他如今可是秦风唯一的真传弟子,看到恩师长脸,他自然也高兴。
曹鹏程从惊讶之中回过神来之后,悄然换了一身普通布衣便来到了庄子上,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在这些庄户的口中了解一下秦风的为人和地位。
不过他的动作却没能瞒过所有人,专门负责他事宜的家丁就清清楚楚,只是在汇报给秦华之后,秦华只说了一句随他去,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秦家庄的庄户们也在猫冬,这年头基本没什么娱乐活动,冬天又实在太冷,平日里大家都不想出门。可秦风是个看不得闲的人,就号召大家出门捡肥,好为来年种辣椒做准备。
如果是其他庄子,庄户们必然不干,毕竟大冬天出门可不是什么好事,但秦家庄的庄户们一想到辣椒那回味无穷的口感,根本没用秦风号召,便乐乐呵呵地出门了。
曹鹏程就碰到这么一个男子,他的背后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篓,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粪便的味道,可脸上却没有丝毫不悦。
“兄弟贵姓啊?”
曹鹏程觉得自己没一点架子,可王二郎却觉得此人眼生,根本不想搭话。
作为一个人精,曹鹏程自然能够看出这庄户的想法,立马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水灵灵的苹果递过去,开口道:“尝尝,其实我和你们少爷是亲戚,这次来主要是看看你们少爷过得怎么样。”
原来是少爷的亲戚啊。
王二郎闻言便放松下来,再加上那颗苹果实在太诱人,便一手接过道:“俺姓王,行二,所以大家都叫俺王二郎,贵人既然是少爷的亲戚,那便无需跟俺客气。”
两人便走便聊,随意拉了两句家常之后,曹鹏程便直入主题,问道:“你觉得你们家少爷怎么样?”
口中充斥着苹果的香甜,王二郎觉得吃人嘴短,再加上这人问得也不算什么私密,便跟他聊个三文钱的?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那个苹果其实就是自家少爷的东西,只不过被曹鹏程拿来借花献佛而已。
“少爷好啊,旁人都说少爷纨绔,可俺不这么觉得,那些兔崽子别让俺听到这话,否则的话,俺定要把他们全部都打趴下。”
似乎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决心,王二郎说这话的时候还不望挥舞两下手中的粪叉,把曹鹏程吓得连忙避开,等他发泄完之后才重新靠过来。
“少爷人好,学问也高,虽说不是平常读书人那些口中的之乎者也,可那次俺亲眼看见少爷把那些读书人...就是隔壁杨公子庄子上的读书人说得哑口无言,就连杨公子都亲自来向少爷请教。只是少爷的年纪有些小,杨公子拉不下面子来,这才没有正式向少爷拜师。”
“而且少爷对俺们这些庄户是真好,整个大兴城附近打听打听,你都找不到像少爷这般好心的主家,在俺看来,少爷就是菩萨转世,将来必然是能成佛的。”
这话说的...曹鹏程都有些脸红,你家少爷又不在这,你这么当舔狗,真的好吗?
沉吟片刻,曹鹏程开口道:“你就没觉得,你家少爷就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王二郎有些不满地看着面前这人,哪有人专挑别人不好的地方来问,莫不是来找茬的?
曹鹏程心头一惊,他万万没想到秦风在自家庄户心中地位如此之高,他觉得自己的话已经很委婉了,只是说了个不好而已,就这也能引起庄户的不满?
这和他之前的认识可不一样啊,虽说庄户们因为户籍的关系,不太可能会说主家的坏话,但曹鹏程阅人无数,他能看出来,这王二郎的话是真心实意,绝对不是场面话,难道自家这个姑爷真的这么好?
“王老哥别误会,我家老爷是秦少爷的长辈,这秦老爷又不在了,偌大一个庄子,我家老爷深怕秦少爷纨绔,若是弄得家业都没了可不得了。”
这个解释,还算说得过去。
王二郎放缓语气道:“你跟你家老爷说说,咱家少爷没得说,在整个大兴城里都是数得上号的,关键是还不会摆少爷架子,看不起人。你就说俺家那个混小子吧,每次碰到少爷都能得到一两颗糖果,花花绿绿的样子,看着就知道好吃。”
“...”
听着耳边王二郎的絮叨,曹鹏程只感觉自己再次被震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