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想让我给你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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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氏大楼。
  陆云琛正在办公室中看着那些新闻下的评论。
  “股价是稳定了,人心呢?”
  一侧的安正南倒是挑眉。
  “人心,可能还需要些时间呢!”
  “陆云华还没找到吗?”
  陆云琛不纠结这个问题,继续这下一个问题。
  安正南又是一个耸肩。
  “一个大活人就跟消失了一样!就差翻垃圾桶去找人了!之前李总不是派人去发现了陆云华的那些事情嘛,最近因为他倒是倒转兴趣,去发现那个跟踪你们的人去了!所以现在陆云华的情况,没人知道!”
  陆云琛不由得咬咬牙,扭了扭脖子,放松了一下。
  “那就先放着吧,说到李总,之前他和陆云华之间是不是有些合作?”
  正是因为 这些合作,李宏光才有机会接近陆云华的嘛!
  安正南倒是翻了翻手里的资料。
  “准确来说,咱们还有和宏路的合作!”
  真是到了这个地步,陆云华也丝毫不让人省心啊!
  “宏路的负责人呢?”
  “我听说,从来没到过公司,但是是有和陆云华单方面的交流!”
  安正南在一边补充着说道。
  “找时间联系一下!好好看看违约的结果吧!”
  “知道!”
  “新产品呢?”
  陆云琛继续问着。
  “这才是我回归陆氏最大的发现呢!陆云华这次也不知道是被谁给开窍了,我去看了新品研究,做的产品是一枚带有定位功能的戒指,而且……”
  “等一下,你说什么,定位戒指?”
  陆云琛的脑子顿时当机了一下,这个设定怎么之前在那儿看到过一次呢?
  “对啊!就是定位戒指,不过时间还没定好,因为白色情人节也过了,这七夕又有些远了,就算是给单身人士专业设定,那还得等到双十一,反正产品我看了,听说试验的效果也还不错!”
  陆云琛之前就说过这个产品的限定很多,现在居然还在陆氏给被人剽窃?
  他心里一阵郁闷,却见着东方明睿晃荡着站在门口。
  “这个事情,是不是,问我更有用啊?”
  安正南和陆云琛都看去门口的东方明睿。
  陆云琛哪怕感觉意外,但是他的表情也是绝对不会展现出来的!
  “这个戒指,是我的创意,我朋友不是在陆氏吗?是我告诉他的!”
  “上次我说过了吧,这个产品有很多的限制,所以……”
  “陆云华不是给批下来了吗?再说了,你陆总找我要东西,不出点人力物力啊!我就是借用一下陆氏的平台,材料啊设备啊,都使用一下而已,不然你让我凭空变出来啊?”
  东方明睿站在门口很是无语的说道。
  “你可以自己做,为什么要把这个idea给别人呢?”
  陆云琛内心是无奈的。
  东方明睿这才上前道:“放心吧!我问过了,这个产品,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生产,所以你不用担心浪费了你的物资,还有啊,我也去了解 相关的情况,要想发行这款产品,还得和一些安保协会联盟,买卖的时候还得进行实名,要求使用和被使用者同时知晓情况,不然,发行了也没人买!”
  东方明睿是真的很认真的对待着这个产品,所以才会去了解的这么清楚!
  陆云琛一时间自然是没什么反驳的了!
  “呐!你要的这一枚已经好了!是我自己做得,不和陆氏冲突!”
  东方明睿倒是大喇喇的拿出了戒指。
  陆云琛这会儿倒是显得有些被动了!
  大约也是被他给说服了?
  “愣着干什么啊?接着啊!你这样子,是准备让我死命的塞到你手里,还是想我给你戴上啊?”
  陆云琛听着他的贫嘴,顿时一个伸手把那戒指给抢了过来!
  那戒指盒子,他是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了,不过看起来倒是有些故事的意思了!
  他打开来看了一眼。
  很是简单的款式,若是不知情的话,完全看不出来这是一枚具有定位系统的戒指!
  “等我回去试验一下,要是不符合要求,我会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
  陆云琛倒是没皮没脸了!
  偏偏还说的正气十足的!
  东方明睿在那头顿时扯扯嘴角。
  “不是吧!陆云琛,你好歹也是陆氏总裁,我这戒指一没用你的材料,没耗费你们的人力,更没占用你们的空间,二来我还没收你的钱呢!你知道我的设计在国外能拍出多高的价码吗?你还找我要损失费?你先把这戒指的成本给我吧!”
  “谁让你擅作主张把你自己的设计交付给你的朋友的,还在陆氏准备着上市,你的胆子可真是……”
  陆云琛将戒指收了起来,倒是继续着说着东方明睿来了!
  也亏得是东方明睿了,不然换作其他人早该生气了!
  “行行行,我怕了你了,不给成本就算了,我还得去找我朋友问问呢!”
  陆云琛是直接怼的东方明睿不想和他说话了!
  见着他走了,陆云琛这才沉下了语气来,“既然他都了解的这么清楚了,不如,就接着去运行吧!”
  一侧的安正南本来还在感叹着这样的好产品浪费了。
  还在思索着怎么能让陆云琛接受这个产品,好让陆氏因为这个产品再次将口碑树立起来,却先是听着他提议了!
  “好好好,云琛,你真是太棒了,这话简直 就是我的心声啊!”
  “别贫了,好好把这个事情给办好,陆氏可经不起折腾了!”
  “那,宏路呢?”
  “我会找时间专门询问李总的,如果宏利不会出现 分裂问题,这个合同我们也可以看成是和宏利签订的啊!毕竟付林路不就是为了以后分裂不至于太难堪才和陆云华签的合同吗?又或者,撇开这个合同的效力来谈就好了!”
  毕竟当初是陆云华签订的,他当时的状况可以代表陆氏,付林路又没和其他人联系过,那就当是私下合同好啦!
  虽然大家都在新闻媒体的关注下闹的轰轰烈烈的,可是没有实际性可以当做证据证明这个合同真实性的东西,那就等于是瞎说呗!
  人说虎落平阳被犬欺,何况在陆云琛看来,陆云华可是算不得一只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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