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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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桌上的三人均沉默了半刻。
  宁晚晚也不意外。
  毕竟他们认识的时间也确实是太短了,虽说因为短暂的利益共同体而结盟,但却远远不到彼此信任的程度。
  可宁晚晚相信,最终他们会同意自己。
  不因为别的,最终还是两个字:利益。
  果然,骰娘率先将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行,我先来,我愿意!”
  宁晚晚舒了口气。
  下一刻,小和尚也紧随骰娘之后:“阿弥陀佛,贫僧也同意。”
  最后就剩下酒鬼了。
  酒鬼这个人的防备心比较重,宁晚晚也做好了他会不接受的准备。
  但出乎意料,酒鬼只是笑了笑:“我也同意,不过,不是为了劳什子的结盟,而是为了它。”
  说罢,他晃了晃自己手边的大酒葫芦。
  被灌地满满当当的酒在葫芦里发出闷闷的声音,那是昨日,宁晚晚顺手送给他的。
  至此,结盟的事宜,四人一致同意。
  宁晚晚也算是稍稍安心。
  正如天眼所说,她这一趟,相比其他三人,是势在必得。
  命剑对剑修来说,意义重大,甚至比一个好师父还要重要;若是剑修没有自己的命剑,就好像是一辆车没有安轮胎,又好像是一架飞机,没有起飞的机翼。
  拿宁晚晚来说。
  这三年闭关修炼,她其实是很想有一把命剑的。
  奈何三年里杳无音讯,她也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命中注定的那把剑竟然三年才出现一次,就这一次还引发这么多腥风血雨。
  没有命剑,和普通的宝剑无法做到完全的心意相通,剑随心动。
  是以,宁晚晚在剑法上的修炼很难有所提升。
  所以这三年她都是靠锻体,也就是修炼一些传说中对剑修根本没什么用的“拳脚功夫”。
  虽然宁晚晚也没觉得“拳脚功夫”有啥不好,毕竟现在的她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拍拍石桌手就疼的要废的小废物,而是一拳一个狗渣男,别提有多爽快。但,前头说过,这片大陆毕竟是剑修为主的世界。
  但凡是高手、大能,没有一个不是以剑出名的。
  偶尔也有一些修士另辟蹊径,修医、修符……但这些统统都算在杂修的范畴中,是所谓的“旁门左道”,无论是认可度还是杀伤力,都远远不及剑修。
  要想站在大陆战力的巅峰,要想再也不被人视若草芥……宁晚晚自然也是要修剑的。
  不但要修,还要修地漂亮,修地顶尖。
  宁晚晚的性格里本就有着股要强拼命的劲儿在,否则她上辈子也不会短短几年就在娱乐圈出人头地;如今虽是换了世界,危险程度升级再升级。
  可宁晚晚一想……最差的结局就是原书里的死了,而她上辈子已经死过一次,再差,还能差到哪里去呢?
  畏畏缩缩,什么事都会做不好。
  迎难而上才是真理。
  也因此,天眼提出情丝是她“命剑”的那一刻,宁晚晚就已经做好了决定。
  哪怕要与书中的女主叶离正面对抗,她也不怕。
  ……
  确定好结盟以后,四人很快就收拾好行囊,准备出发了。
  距离下一次情丝剑秘境开启虽还有三天,但这秘境乃是位于中州地界,而非魔域所在的下九州。
  从下九州到中州,遥遥几万里,就算是使用传送法阵,路途上也要耗费整整两天的时间。
  时间紧急,很多事情只能路上在商量。
  在临行前宁晚晚试图用天眼的能力搜索有关情丝秘境的线索,提前做好准备。但奇怪的是,这么多年以来,竟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流传下来。
  酒鬼谈道:“说起来,我曾一时兴起,去过这秘境一次。”
  众人:“什么??”
  酒鬼灌了自己一口酒,吨吨吨,喝得脸颊通红:“但什么都不记得了。出了秘境以后,脑子里空荡荡的一片,我以为是我酒醉,所以忘了。”
  但如今众人有意再探秘境,却没能找到任何线索,足以证明酒鬼的失忆并非偶然。
  “看来,这秘境没那么简单。”
  宁晚晚若有所思道。
  “自然不会简单,否则如何够当本尊的徒弟?”
  说着,林欲雪不动声色,悄然将一块儿精致的桂花糕夹到了宁晚晚的面前。
  宁晚晚:“……所以为什么魔尊也去?”
  林欲雪斜睨她一眼:“本尊不去,你哪里来得飞轿坐?”
  宁晚晚看着眼前的桂花糕,感受着周遭舒适的环境,闭嘴了。
  掏钱的才是爸爸,爸爸说的都对!
  骰娘则感慨:“不愧是魔尊,好大的手笔。”
  这顶飞轿,足足有寻常飞轿的十倍大小。
  飞轿里不但有桌椅,还有床榻,隔间;甚至连修炼的地方都有,比她家都大,东西都全。
  更重要的是,以飞轿赶路,比其他任何方式都来得舒坦。
  御剑浪费灵力,法阵浪费时间。
  飞轿两者都不浪费,而且还能看美男赏心悦目,可谓是上上选。
  想到这里,骰娘忍不住就勾起了几分别样的心思。
  她给林欲雪抛了个媚眼,柔柔道:“魔尊大人对徒弟真好,就是不知,身边还缺不缺道侣?”
  骰娘的长相其实很不错,肤白腰细貌美,是那种魔域十分受欢迎的妖艳美人。
  平时她一个媚眼,能有七八个男魔修为她大打出手。
  然而,林欲雪却像压根儿没看见一样,比瞎子还瞎子。骰娘不甘心,又故意朝着林欲雪可以贴近,林欲雪终于有了反应,却只是用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瞳仁淡淡瞥她一眼。
  这一眼,其实没什么太多情绪,再寻常不过。
  可骰娘却一瞬间感到毛骨悚然。
  那是怎样一个眼神?
  刀山血海在那眼神面前,仿佛都失去了色彩;滔天权势,绝顶富贵,也仿佛根本不值一提。在那眼神里,骰娘看出了岁月、时间,等等一切比生死更加厚重的东西。
  总之,这绝不是一个无害者应有的眼神。
  可问题又来了,堂堂一个魔尊,为什么她会觉得他无害呢?
  骰娘汗涔涔地想。
  很快,骰娘似乎便找到了原因。
  因为那对别人拒之千里的魔尊,对上宁晚晚的时候,竟然是另一种模样。
  “挑食?”
  “怎么能叫挑食呢,您看,明明肉我都吃掉了。”
  “所以就把萝卜都剩着?”
  “萝卜那么好吃,又有营养,当然是要留给师父啦,来师父,这边儿还有苦瓜,更有营养,我都留给您。”
  说着宁晚晚用公筷,动作相当熟练地把苦瓜炒蛋里极大一部分的苦瓜,全部夹到了林欲雪的面前。
  林欲雪看着自己眼前绿油油的一片,只觉得脸都要绿了。
  他筷子一扔,气道:“不吃了。”
  看着就没胃口。
  宁晚晚杏眼睁大几分:“怎么能不吃了呢?”
  她又念叨着师父你这么瘦应该多吃点,但既然您不想吃也没办法,所以这剩下的几块儿排骨我来帮您解决,说着便把盘子里为数不多的几块儿排骨又夹到了自己眼前。
  动作之熟练,看得骰娘等三人简直是目瞪口呆。
  然而稀奇的是,她这么做,林欲雪竟然也不真的生气。
  虽说这魔尊往日看上去就是一副老好人的模样吧,可对上宁晚晚未免也太纵容了些。而且……不知是不是骰娘错觉,总觉得眼前这一幕两人仿佛都很适应。
  一个活泼,一个沉静,却意外的和谐。
  就好像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他们就已经这样相处似的。
  难道说……
  骰娘的脑海中冒出数个不靠谱的猜测,各种尺度都有,狗血程度堪比市面上最时兴的话本子。一直到快演变为不可描述的程度的时候……骰娘猛地对上宁晚晚啃着排骨傻乐的模样。
  她连忙晃了晃脑袋,告诫自己:
  瞎想什么呢,这两人分明才认识不到五天!
  这才从不可描述中缓了过来。
  而这时,与她相隔不远的宁晚晚,心中却想的是另一件事情:
  “也不知道叶离会不会来?”
  既然情丝剑是叶离的命剑,那么对叶离来说,情丝剑肯定也异常重要。宁晚晚这边有天眼告知,叶离那头,青鹤贺停云等人恐怕也早早用某种方式替叶离做好了打算。
  至于怎么做的打算,书里并没有仔细描写。
  毕竟现在在宁晚晚的努力下,书中的剧情已经发生了一个极大的偏移。
  最大的偏移就是:
  原本要用换血法子治疗好的叶离如今失去了宁晚晚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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