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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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颗铜胆,熊胆中品质最好的!
  随后,他先将棕熊的心脏取出,切成几瓣扔给元宝,随后又剥皮取肉,挑了几块棕熊身上的好肉喂给它。
  这么些天,天天吃苞米面粥,今天可以痛痛快快地让它吃个饱了。
  三条狗崽也凑了过去,撕咬熊肉,可是力道不够,无法撕扯下来。
  它们现在除了母乳外,也已经能吃些肉了。
  吕律又用侵刀取下些熊肉,切小后喂给它们。
  直到元宝和三条狗崽再也吃不下,他才缓步走到一旁,靠坐下来。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他始终觉得浑身不得劲。
  哪怕得了颗铜胆,他也丝毫高兴不起来。
  反思之前的种种,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冒失了一些,考虑得不够周全,行事也不够沉稳,领着三条狗崽的事情被一心想着远远地看看这个念头给忽略了。
  不然的话,完全可以在元宝引住棕熊,自己脱离后,叫回元宝就行。
  逃脱棕熊追击,对元宝来说,不是难事儿。
  一个高明的猎人,头脑一定是最为理智冷静的,知道什么情况可为,什么情况不可为,所谓血勇,只在逼不得已的时候。
  哪怕他有一些亲身经历和一些从别人那里听来学来的还算丰富的经验,但离成为真正的好的猎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那些经验,需要进一步消化吸收成为自己真正的东西。
  他又开始想着猎枪了。
  发现棕熊凝立水塘石头上的时候,但凡手里有一把枪,今天他也有很大可能,不用逞一时血勇,冒生命之险,就能轻松解决。
  这枚熊胆,应该能卖好几百了,再努努力,拥有枪的那一天,近了。
  第43章 各过各的日子,各有各的招
  不管怎么样,人和狗都没事,就是最值得庆幸的。
  眼看临近中午,吕律起身,将棕熊内脏取出挂一旁的树枝上,轻轻说了句:“感谢山神爷。”
  今天在这里,若是没有这么个有利的地儿,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在山里狩猎,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还有玄而又玄的运气。
  说实话,猎人,是个很吃运气的职业,生死,往往拼的就是刹那。
  有些时候,有的东西,真的不得不信。
  他取了熊鼻子和波棱盖,领着元宝和三条狗崽踏上回程。
  至于熊肉,暂时就丢山里。
  动物们都很敏锐,往往对于猛兽的气味非常敏感,面对熊霸这种强大存在,短时间内,一般的动物不敢轻易靠近。
  回到地窨子,吕律先烧了水,将熊胆放在水中蘸烫好,找了颗钉子钉在墙壁原木上,挂在上边阴干着。
  至于熊鼻子和波棱盖,被他找了块石片担着,放在土灶用黄泥和石头糊成的过火管道上干焙。
  简单做了点饭菜填饱肚子,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洗了脸脚,翻身上床,拉开被子捂着,吕律很快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长。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有了这番补充恢复,吕律总算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
  打开地窨子小门朝外面看了看,发现昨天晚上变天了,此时正下着毛毛细雨,一下子阴冷了很多。
  这样的雨,往往会持续几天。
  但熊肉还在山沟里呢,必须得弄回来。
  虽然阴冷,但总的来说,温度还是提升了不少。
  现在不像冬季,打到的猎物直接埋雪里,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不用担心变坏。
  像现在这样阴冷的天气,也能摆上几天,但天一放晴,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开始腐臭。
  在这段时间里,几百斤肉,他不可能消耗得了,弄一部分用来焅油,一部分喂狗,自己再留下个熊掌和一些熊腿肉吃上几顿得了,至于其它的,叫人送到秀山屯,给陈秀玉、王德民和段大娘家送一点,其它的也分一些给屯里的人做做人情。
  留下元宝看家,吕律穿了大衣,带上狗头帽,取了弹弓和一些泥丸装兜里,将侵刀往挎兜里一放,挂在肩上,朝着秀山屯走去。
  不赶时间,这毛毛雨短时间也不会淋湿衣物,倒是一路过去,遇到小动物,可以打打。
  他就这么朝着秀山屯的方向,在山林里溜达。
  走了好一阵,也只遇到一只灰狗子,被他打了下来,另外惊飞出一只野鸡,扑棱着翅膀飞远,没给他机会。
  在他绕到秀山屯后山的一条小道上后,他准备顺路进屯,刚下去没多远,听见一阵狗叫,没多大功夫,小道上有两人,牵着三条狗迎面上来。
  一个扛着斧头牵着狗走在前面,另一个块头很大,很壮实,扛着节双管猎枪跟在后面。
  这种类型的双管猎枪,采用中折式装填的原理,是一种有两根枪管的枪械,可分为水平排列或上下排列,每次能装填两发子弹。
  那人扛着的枪,枪管就是上下排列的。
  双管猎枪的容错率高,毕竟一次可以射击两发子弹。
  当然了,也能分别射击两次。
  平时打猎,用的是霰弹,遇到大型猎物时也能使用大口径的独头弹加小霰弹的特殊子弹。火力相当强劲,足够一枪轰掉半个棕熊头。
  只是,后坐力比一般枪械要大得多,力气小的人很难正常使用。
  吕律不认识两人,印象中在秀山屯就没见过。
  他侧身让到一旁,两人牵着狗来到近前,没有立即走过,而是停了下来。
  “爷们,打猎呢?”牵着狗的男子笑呵呵地扫视着吕律,最终,目光落到吕律手中拿着的弹弓:“弹弓……你这弹弓做得挺别致啊,叉子不错,能打准,能打死吗?”
  吕律制作的这把弹弓,这些日子,一直随身携带,使用的次数多了,表层已经包浆,火琉璃好看的色泽和纹路显现出来,确实挺好看。
  这要是放在后世,在弓友群里,那绝对是能显摆的好东西。
  不过,吕律听着这话,感受到的是满满的鄙夷。
  在这不禁枪的年头,自己这弹弓确实上不了台面,在大部分人眼中,那就是小孩的玩具。
  他的目光,更多的是停留在那把双管猎枪上。
  这枪弄得非常漂亮,装饰有很精美的花纹,崭新,不是普通民用枪,应该是从国外流入,在后世,绝对是藏品级的存在。
  在这年头,这枪的价格很高,拥有者往往是很爱出风头的人,这人不是普通人家。
  吕律二十多岁的身体,却是有着几十年生活经验的人,心思沉稳,对于这样的话语,很无所谓。
  各过各的日子,各有各的招,有枪不代表就能,弹弓也能有大用。
  他淡淡一笑:“我到秀山屯找人,顺道随便转转。”
  “有没有什么收获?”牵狗那人笑盈盈地问道。
  “就一把破弹弓,能干啥,这有啥好问的?难道还能打熊打野猪,别浪费时间,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今天非得干个大货,让那群瘪犊子见识见识,赶紧走。
  平时老是吹你的狗有多厉害,今天要是连个像样点的猎物都找不到,我揍死你小子!”扛枪的男子脾气很冲,都不正眼看吕律一眼,催促着同伴上路。
  牵狗的男子看同伴瞪着自己,讨好地笑笑:“马上走,马上走。翔哥,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他也不再理会吕律,牵着狗匆匆上前。
  看着两人顺着山道往高处林子里走,吕律看了看两人,直摇头。
  那三条狗,吕律瞟了一眼,以他的标准来看,也就是领头的青狗还有点样子,至于其余两条,也就是块头大点而已。
  还有,扛枪那人,枪崭新,都不知道熟不熟悉性能。
  一个为了显摆,一个为了迎合,就这样的搭档,怎么看,吕律都觉得有些不靠谱,吕律甚至怀疑,他们究竟打没打过狗围。
  他懒得管这闲事儿,顺着小道,快速朝山下的秀山屯走去。
  隐约中,他听到牵狗那人说道:“翔哥,我本来还想撺掇他一下,让他跟着咱们去打猎,引个路啥的,咱们对这片地儿不是很熟悉,有他会方便很多,找到猎物了,也正好让他见识见识翔哥你的威风……”
  第44章 嘿,长的挺水灵!
  吕律顺着小道进了屯子,远远看到屯口几十米外的拐弯处停放着一辆汽车,是林场用来拉木楞的。
  屯里大路只是普通土路,并不宽敞,车子往路上一停,就没剩下多少了。
  此时,正有一人赶着马,拖着几根木头被挡在那里过不来。
  吕律细细一看,发现是前几天来找王德民看脚时打过照面的周方敬,他想了想,折返回去。
  “周哥,干啥呢?”吕律远远地打着招呼。
  “家里仓棚有几根木头坏了,我寻思着天阴下雨,干不了啥,就到山上砍几根木头回来换一下,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带冒烟,放屁带拐弯的损色,把车直接停道上了。平日里屯里就没见人开汽车来过,来就来吧,也不找个宽敞点的地方停着……”
  周方敬抱怨道:“刚才进屯里问了下,就没人知道是谁的。”
  吕律看看车子,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山碰到的两人,他笑了笑:“我刚从屯子后山下来,碰到两人带狗进山打猎,估计是他们的,看着也不像是屯里人,这一时半会儿,怕是也回不来。”
  他看了看周方敬拖来的木头,也不多,就四根,一个人抬,够受,两个人的话,倒也没啥大问题,于是说道:“你先把马牵过来,我跟你合力将木头给搬过来。”
  “唉……也只能这样了。”周方敬点点头,目光落到吕律脚上,有些不放心地问道:“爷们,这木头可不轻,你脚好了?”
  “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没事儿!”吕律笑道。
  周方敬这才笑着点头道:“那就麻烦你了。”
  他将木头卸下,牵着马匹绕到车子前面,在路边一棵小树上拴好,这才折返回来,在吕律帮忙下,将四根木头一根根地抬到车子前面。
  周方敬长长舒了口气,看向吕律:“谢了爷们,跟我一起到家里坐坐。”
  “就不用麻烦了。”吕律摆摆手:“我也还有点小事儿。”
  “啥事啊?我能不能帮忙?”周方敬问道。
  “昨天在我山里打了头熊霸,那熊肉我一个人要不了,扔山里又可惜,来看看王大爷有没有空,想请他帮忙拉回来给屯里人分分。”吕律随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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