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缺工作岗位的年头,不得不自己想方设法。
孙寒卫笑着说道:“爷们,我看你也不是本地人啊,外地口音,跟上海的很像。”
“对,我曾经是上海人,在这大荒也当了八年知青,后来回去一看,还不如回来,就选择在这边落户了,也刚到了没两个月,就住在那边山里草甸子的地窨子里,有空过来坐。”
同是知青,大都有着不少相似的经历,吕律倒是对两人生出不少好感。
“在这边刚落户啊,就你一个人,结婚了没有?”孙寒卫笑问道。
“就一个人,啥都没有,结啥婚啊!”吕律摇头。
“没结婚啊,挺好!”
孙寒卫笑着连连点头。
第176章 能接受吗?
没结婚……还挺好?
哪有这样说人的!
二十五六岁还未结婚,在这年头,已经是属于是剩男了。
吕律听着这话感觉怪怪的,只能是干笑一声,没当回事儿。
孙寒卫和黄彩菊两人目光交换了一下,似乎意识到自己男人说的话有问题,黄彩菊推了孙寒卫一下:“瞎说啥呢?”
孙寒卫也一下子反应过来:“你看看我这嘴……其实我想说的是,单身一人也挺好,没那么多束缚,干啥都自由些。你看看我们现在,整天想着一家子吃喝拉撒,难啊。”
“我倒是挺羡慕你们的,同甘共苦,能相濡以沫,苦也是甜啊。”
吕律笑笑,转而说起自己来的目的:“我来是想问问,你们这里有没有治蜂螨的药升华硫?”
他原本上来,是想着现在已经临近分蜂时节,想从这里买一些分蜂回去养着的,不过,两人养的也是新分的蜂群,只能作罢了!”
“升华硫啊……有有有!”
孙寒卫很快回到帐篷,给吕律取了三包出来:“治好蜂螨,养蜂就算成功一半,既然来养蜂了,怎能不备些药。”
对于黑蜂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蜂螨了,不像土蜂有极强的抗蜂螨能力,黑蜂被螨虫侵害,稍不注意,蜂群被灭都很正常。
这些寄生在蜜蜂身体上吸食蜜蜂或是幼虫营养的小虫子,那是杀手级的存在,不能马虎大意。
天气热起来了,也到了蜂螨活跃的时节,吕律不得不小心一些。
升华硫这药物,吕律到区上看过,并没有找到,初步估计得在伊春城里才有,难得跑一趟,现在既然有养蜂人到来,倒是正好买一些。
“你哪里有几群蜂?”孙寒卫问道。
“到目前为止,只有六群,想要多起来,只能等着分蜂了。”
吕律接过三包升华硫,问道:“这药多少钱?”
“只有六群的话,这些药够你用很长时间了……同是知青,又是初次见面,这药,我送你。”
孙寒卫笑道:“我们在这最起码得呆一个月以上的时间,这段时间,大家多走动走动,说不定以后少不了要麻烦你呢。”
能立马解决的事情,还是直接解决的好。
两人是放蜂的,游走各地,可能到了这屯子一次,下次就再也不会来了,有很大可能不会有啥深交,吕律也不想占这点小便宜。
他从怀里掏出两块钱递给孙寒卫:“还是收着吧!至于以后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能帮上的一定帮。有空过来坐……”
吕律说完,将两块钱塞孙寒卫手里,转身就走。
“这……”
孙寒卫愣愣地看着手中的两块钱,转身看向朝林子里走去的吕律,待他走远后,随手将钱递给了黄彩菊。
知道吕律身影消失在林子里,孙寒卫才在凳子上坐下,微微叹了口气:“你觉得这人咋样?”
“才刚认识,我咋知道他咋样!”
“我是说,他这样貌……能接受吗?”
“你咋还不死心?能不能不提这件事情?”
“你以为我跑出来养蜂是为了啥?我觉得这人挺好,样貌不差,身板也好,又是独自一人,他要是能把事情给办成了,不是想要蜂吗,这些蜂都可以送他……”
……
吕律将三包升华硫放衣袋里装着,镰刀插后边腰带上,取了弹弓,领着元宝娘四个,缓步穿行在林子中,朝着地窨子走去。
今天本就是为了放松一下,他也不想过多折腾,所以直接从山里过去,抄的近道。
果然,太靠近屯子,这些地方经常有人进入林子,没啥野物,一直回到地窨子,都没有碰到什么一只。
他倒也没觉得有啥。
别说只是在屯子周边的林子闲逛,专门进山找寻猎物,啥也打不到的情况都很正常。
回到地窨子的时候,王燕正在炒熊肉。
前几天打回来的熊肉,分出去不少,地窨子这里吃了几天,也还有剩余。
怕天气热起来保管不住,王燕也学着吕律的样子,专门生了柴火,用红松枝叶捂着生烟进行熏制。
她来得应该还挺早,专门去山上弄了些山葱回来,凉拌了一些。
再加上一个酸菜,也是弄的分量十足。
见到吕律回来,她抬头冲着吕律笑着叫了声:“律哥!”
吕律围着菜转了一圈:“谁要是把你娶回去,肯定享福!”
王燕听吕律张口就是这话,脸色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不敢看吕律:“律哥别瞎说,我还小……”
“不小了,你看看秀山屯和你们洄龙屯,在你这年纪结婚的可不少。”吕律在一旁木墩子上坐下:“上次清子差点没被你那一大碗只差没用脚踩的饭给撑死,这小子,可是把你给惦记上了。”
“啊……”
王燕被吓了一跳,弱弱地问:“他没啥事儿吧?”
正说着话呢,陈秀清已经跑着从林子里蹿了出来。
“喏……来了,瞅着饭点来的,这是把我这里当食堂了,还真是不客气。”
吕律抬头看着几下纵过小河的陈秀清,叹了口气,看向王燕:“饭桶来了,待会给他多添点,不够的话,我地窨子里边还有!”
倒没别的意思,主要是陈秀清那饭量,真心配得上饭桶这一称号。
陈秀清几步跑到地窨子前,看看吕律,先叫了声“律哥”,随后目光就落在王燕身上去了:“老妹儿……”
王燕看了他一眼,随即脸色一红,眼睛看着炒着熊腿肉的铁锅中,锅铲翻搅得当当作响,好多空铲,全然不是炒菜的声音。
“哎哎……看啥呢,再看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咋一点眼力劲都没有,没看到菜都快熟了吗,还不赶紧去叫你王叔回来吃饭。”
吕律看不下去。
哪有盯着人姑娘这样看的。没看到小姑娘都窘成啥样了。
“哦哦……好!”
被吕律一叫,陈秀清才突然反应过来,连忙应了一声,转身朝着对面山坡跑去。
王大龙一干人没多久跟着陈秀清下山,各自都带了些喂鹿的枝叶下来,放栅栏里喂着鹿,洗手洗脸后,很快围坐在一起吃饭。
王燕挨个给几人添饭,到了陈秀清这里,果然又给他添了满满的一大碗,在将饭碗递给陈秀清的时候,红着脸小声地嘟囔了一句:“饭桶……”
陈秀清面色古怪地端着饭跟王大龙一干人凑在一起吃饭,这次他空着肚子来,倒是不惧这碗饭。
只是,一个个在看到这碗饭的时候,目光就不时在陈秀清和王燕两人身上转了。
被特殊对待,肯定有事情。
尤其是王大龙,面色更是古怪:“闺女,你这咋回事儿啊,有这样给人添饭的吗,装那么满,菜都放不下,怎么吃?”
“王叔,不碍事儿,别怪燕子……”
陈秀清忙着帮忙开脱,端着饭碗一阵猛刨,很快削去碗中的饭尖。
既然陈秀清不介意,王大龙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看着陈秀清那吃相,有些目瞪口呆:这爷们,真是生猛啊。
第177章 毛钩
一顿饭吃完,王大龙一群人就在地窨子前的草地上坐着休息喝茶水。
也有人不习惯喝茶,总觉得热水喝着不舒服,直接跑河边撅着屁股灌上一饱冷水。
山里人可没那么多讲究,吃饱喝足就算完事儿。
趁着闲聊,吕律随口问道:“几位老哥,知不道这附近有谁在修马蹄钉马掌弄得好的人?最好是会自己打造马掌的?”
上辈子吕律没养过马,入赘陈秀玉家里,很快弄起了山货收购点,他经常往返东北和上海,到处跑,家里陈秀玉招呼的事情挺多,忙不过来伺候牲口,一直不曾养马。
平时要用到车子拉货,要么找汽车,要么就是请别人家的马车。
吕律算是比较早的一批拥有了私家车的人,但在山里,有很多车子到不了的地方,为了赶路,就不得不用到马匹了,他倒是把骑马这事儿弄得挺娴熟,但是在马匹管理上就不懂了。
修整马蹄,钉马掌这事儿,他在秀山屯见人弄过,这几乎是家里养了马的人大都懂的一个操作。
但在吕律看来,弄得不够精细,有些看不上。
追风是好马,好马当然得好好伺候。
他细细看过追风的蹄子,在上一任主人手里,长时间没怎么管,蹄子角质都长老长了,必须好好休整一下。
马掌倒也还有,但都已经弄得很薄,而且,看上去似乎不是特别合适,这也需要好好打造一个。
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摩擦、积水的腐蚀会很快让马蹄上那层厚达两三厘米的坚硬角质脱落。
钉马掌,就是为了延缓马蹄的磨损,保护马蹄,并让马匹的脚能获得更好的抓地能力。
“我们屯的金家宝!”
白狗剩几乎想都没想就说了出来:“他有这些家伙事,会打马掌,活计做得精细,屯里不少人家的马掌都是他摆弄的。他本身就是个铁匠,平时主要就是打造些刀具锄头,质量都是上乘,找他没错。”
金家宝……吕律记住这个名字。
孙寒卫笑着说道:“爷们,我看你也不是本地人啊,外地口音,跟上海的很像。”
“对,我曾经是上海人,在这大荒也当了八年知青,后来回去一看,还不如回来,就选择在这边落户了,也刚到了没两个月,就住在那边山里草甸子的地窨子里,有空过来坐。”
同是知青,大都有着不少相似的经历,吕律倒是对两人生出不少好感。
“在这边刚落户啊,就你一个人,结婚了没有?”孙寒卫笑问道。
“就一个人,啥都没有,结啥婚啊!”吕律摇头。
“没结婚啊,挺好!”
孙寒卫笑着连连点头。
第176章 能接受吗?
没结婚……还挺好?
哪有这样说人的!
二十五六岁还未结婚,在这年头,已经是属于是剩男了。
吕律听着这话感觉怪怪的,只能是干笑一声,没当回事儿。
孙寒卫和黄彩菊两人目光交换了一下,似乎意识到自己男人说的话有问题,黄彩菊推了孙寒卫一下:“瞎说啥呢?”
孙寒卫也一下子反应过来:“你看看我这嘴……其实我想说的是,单身一人也挺好,没那么多束缚,干啥都自由些。你看看我们现在,整天想着一家子吃喝拉撒,难啊。”
“我倒是挺羡慕你们的,同甘共苦,能相濡以沫,苦也是甜啊。”
吕律笑笑,转而说起自己来的目的:“我来是想问问,你们这里有没有治蜂螨的药升华硫?”
他原本上来,是想着现在已经临近分蜂时节,想从这里买一些分蜂回去养着的,不过,两人养的也是新分的蜂群,只能作罢了!”
“升华硫啊……有有有!”
孙寒卫很快回到帐篷,给吕律取了三包出来:“治好蜂螨,养蜂就算成功一半,既然来养蜂了,怎能不备些药。”
对于黑蜂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蜂螨了,不像土蜂有极强的抗蜂螨能力,黑蜂被螨虫侵害,稍不注意,蜂群被灭都很正常。
这些寄生在蜜蜂身体上吸食蜜蜂或是幼虫营养的小虫子,那是杀手级的存在,不能马虎大意。
天气热起来了,也到了蜂螨活跃的时节,吕律不得不小心一些。
升华硫这药物,吕律到区上看过,并没有找到,初步估计得在伊春城里才有,难得跑一趟,现在既然有养蜂人到来,倒是正好买一些。
“你哪里有几群蜂?”孙寒卫问道。
“到目前为止,只有六群,想要多起来,只能等着分蜂了。”
吕律接过三包升华硫,问道:“这药多少钱?”
“只有六群的话,这些药够你用很长时间了……同是知青,又是初次见面,这药,我送你。”
孙寒卫笑道:“我们在这最起码得呆一个月以上的时间,这段时间,大家多走动走动,说不定以后少不了要麻烦你呢。”
能立马解决的事情,还是直接解决的好。
两人是放蜂的,游走各地,可能到了这屯子一次,下次就再也不会来了,有很大可能不会有啥深交,吕律也不想占这点小便宜。
他从怀里掏出两块钱递给孙寒卫:“还是收着吧!至于以后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能帮上的一定帮。有空过来坐……”
吕律说完,将两块钱塞孙寒卫手里,转身就走。
“这……”
孙寒卫愣愣地看着手中的两块钱,转身看向朝林子里走去的吕律,待他走远后,随手将钱递给了黄彩菊。
知道吕律身影消失在林子里,孙寒卫才在凳子上坐下,微微叹了口气:“你觉得这人咋样?”
“才刚认识,我咋知道他咋样!”
“我是说,他这样貌……能接受吗?”
“你咋还不死心?能不能不提这件事情?”
“你以为我跑出来养蜂是为了啥?我觉得这人挺好,样貌不差,身板也好,又是独自一人,他要是能把事情给办成了,不是想要蜂吗,这些蜂都可以送他……”
……
吕律将三包升华硫放衣袋里装着,镰刀插后边腰带上,取了弹弓,领着元宝娘四个,缓步穿行在林子中,朝着地窨子走去。
今天本就是为了放松一下,他也不想过多折腾,所以直接从山里过去,抄的近道。
果然,太靠近屯子,这些地方经常有人进入林子,没啥野物,一直回到地窨子,都没有碰到什么一只。
他倒也没觉得有啥。
别说只是在屯子周边的林子闲逛,专门进山找寻猎物,啥也打不到的情况都很正常。
回到地窨子的时候,王燕正在炒熊肉。
前几天打回来的熊肉,分出去不少,地窨子这里吃了几天,也还有剩余。
怕天气热起来保管不住,王燕也学着吕律的样子,专门生了柴火,用红松枝叶捂着生烟进行熏制。
她来得应该还挺早,专门去山上弄了些山葱回来,凉拌了一些。
再加上一个酸菜,也是弄的分量十足。
见到吕律回来,她抬头冲着吕律笑着叫了声:“律哥!”
吕律围着菜转了一圈:“谁要是把你娶回去,肯定享福!”
王燕听吕律张口就是这话,脸色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不敢看吕律:“律哥别瞎说,我还小……”
“不小了,你看看秀山屯和你们洄龙屯,在你这年纪结婚的可不少。”吕律在一旁木墩子上坐下:“上次清子差点没被你那一大碗只差没用脚踩的饭给撑死,这小子,可是把你给惦记上了。”
“啊……”
王燕被吓了一跳,弱弱地问:“他没啥事儿吧?”
正说着话呢,陈秀清已经跑着从林子里蹿了出来。
“喏……来了,瞅着饭点来的,这是把我这里当食堂了,还真是不客气。”
吕律抬头看着几下纵过小河的陈秀清,叹了口气,看向王燕:“饭桶来了,待会给他多添点,不够的话,我地窨子里边还有!”
倒没别的意思,主要是陈秀清那饭量,真心配得上饭桶这一称号。
陈秀清几步跑到地窨子前,看看吕律,先叫了声“律哥”,随后目光就落在王燕身上去了:“老妹儿……”
王燕看了他一眼,随即脸色一红,眼睛看着炒着熊腿肉的铁锅中,锅铲翻搅得当当作响,好多空铲,全然不是炒菜的声音。
“哎哎……看啥呢,再看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咋一点眼力劲都没有,没看到菜都快熟了吗,还不赶紧去叫你王叔回来吃饭。”
吕律看不下去。
哪有盯着人姑娘这样看的。没看到小姑娘都窘成啥样了。
“哦哦……好!”
被吕律一叫,陈秀清才突然反应过来,连忙应了一声,转身朝着对面山坡跑去。
王大龙一干人没多久跟着陈秀清下山,各自都带了些喂鹿的枝叶下来,放栅栏里喂着鹿,洗手洗脸后,很快围坐在一起吃饭。
王燕挨个给几人添饭,到了陈秀清这里,果然又给他添了满满的一大碗,在将饭碗递给陈秀清的时候,红着脸小声地嘟囔了一句:“饭桶……”
陈秀清面色古怪地端着饭跟王大龙一干人凑在一起吃饭,这次他空着肚子来,倒是不惧这碗饭。
只是,一个个在看到这碗饭的时候,目光就不时在陈秀清和王燕两人身上转了。
被特殊对待,肯定有事情。
尤其是王大龙,面色更是古怪:“闺女,你这咋回事儿啊,有这样给人添饭的吗,装那么满,菜都放不下,怎么吃?”
“王叔,不碍事儿,别怪燕子……”
陈秀清忙着帮忙开脱,端着饭碗一阵猛刨,很快削去碗中的饭尖。
既然陈秀清不介意,王大龙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看着陈秀清那吃相,有些目瞪口呆:这爷们,真是生猛啊。
第177章 毛钩
一顿饭吃完,王大龙一群人就在地窨子前的草地上坐着休息喝茶水。
也有人不习惯喝茶,总觉得热水喝着不舒服,直接跑河边撅着屁股灌上一饱冷水。
山里人可没那么多讲究,吃饱喝足就算完事儿。
趁着闲聊,吕律随口问道:“几位老哥,知不道这附近有谁在修马蹄钉马掌弄得好的人?最好是会自己打造马掌的?”
上辈子吕律没养过马,入赘陈秀玉家里,很快弄起了山货收购点,他经常往返东北和上海,到处跑,家里陈秀玉招呼的事情挺多,忙不过来伺候牲口,一直不曾养马。
平时要用到车子拉货,要么找汽车,要么就是请别人家的马车。
吕律算是比较早的一批拥有了私家车的人,但在山里,有很多车子到不了的地方,为了赶路,就不得不用到马匹了,他倒是把骑马这事儿弄得挺娴熟,但是在马匹管理上就不懂了。
修整马蹄,钉马掌这事儿,他在秀山屯见人弄过,这几乎是家里养了马的人大都懂的一个操作。
但在吕律看来,弄得不够精细,有些看不上。
追风是好马,好马当然得好好伺候。
他细细看过追风的蹄子,在上一任主人手里,长时间没怎么管,蹄子角质都长老长了,必须好好休整一下。
马掌倒也还有,但都已经弄得很薄,而且,看上去似乎不是特别合适,这也需要好好打造一个。
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摩擦、积水的腐蚀会很快让马蹄上那层厚达两三厘米的坚硬角质脱落。
钉马掌,就是为了延缓马蹄的磨损,保护马蹄,并让马匹的脚能获得更好的抓地能力。
“我们屯的金家宝!”
白狗剩几乎想都没想就说了出来:“他有这些家伙事,会打马掌,活计做得精细,屯里不少人家的马掌都是他摆弄的。他本身就是个铁匠,平时主要就是打造些刀具锄头,质量都是上乘,找他没错。”
金家宝……吕律记住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