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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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世界上最大的鹿科动物。
  听到陈秀清说看到了犴达罕,吕律一下子也来了兴趣,当即顺着树爬了上去,站在陈秀清所在的枝桠往他所指的方向看下去,果然是头很大的驼鹿。
  那个头,怕是得有两头牛那么大,少说也得有六百公斤往上。
  这还是一般大小的驼鹿,据说最大的,体重甚至能达到一吨。
  可惜的是,陈秀清所看到的这头驼鹿并没有角,很明显,是只母驼鹿。
  这样的话,若是打下来,得到的是一大堆肉,至于驼鹿的皮毛,在这年头,并不值钱,也就能取鹿心血和鹿筋之类。
  想了想,吕律摇了摇头:“算了,这大块头打了没太多价值,咱们得到的肉已经够多了……回吧!”
  就即使是雄鹿,吕律也不打算打,这个时候可没有鹿茸,除了能取鹿鞭、鹿心、鹿筋之外,没啥大的作用,关键是收购站收购的,主要是梅花鹿和马鹿这两种鹿的产物。
  不过,吕律却知道,驼鹿的再生能力,比梅花鹿还强,但就鹿角而言,驼鹿的鹿角一天可比梅花鹿多长出不少。这种强大的生长能力,比梅花鹿还强,鹿茸、鹿鞭之类,用来泡酒的话,效果应该会很不错。
  还有那对夸张的鹿角,若是弄成摆件,会相当霸气、漂亮,但貌似在这年头,也不值什么钱。
  当然了,那么大的块头,在这林子里,一般也只有大爪子和棕熊之类的大块头敢招惹它们,别看着体型很大,却是相当灵活,尤其是四只大长腿,那践踏能力非凡,也是攻击力彪悍的物种。
  现在打,是真划不来,没必要。
  他当即叫上陈秀清一起下树,招呼着几人,一起踩着木马,拉着今天的猎获回了苏赫巴鲁家里。
  为了感谢吕律等人的帮忙,苏赫巴鲁愣是在几人上山以后,宰了一只羊,并且按照传统的方法,给吕律等人准备了烤全羊。
  只是,吕律等人没有按照事先说的提早回来休息,就一直等到下午,估摸着吕律等人天黑之前肯定回来,这才一家老小忙着张罗烤制。
  于是,等吕律等人回来的时候,等了没多久就吃上了。
  这可是蒙古族人传统名菜,平时只有在招待贵宾或是举行重大庆典盛宴时才会特制的佳肴,是餐中之尊。
  搁以前,只有贵族能够享用,一般的牧民根本就吃不到烤全羊。
  足见苏赫巴鲁对几人的重视,那是真当坐上贵宾了。
  几人简单洗漱后被苏赫巴鲁请到蒙古包里,看着跪放在方木盘内,色泽金红的烤全羊,都是一脸错愕。
  “这也太破费了!”吕律摇摇头。
  自己打来那么多肉不吃,偏偏还专门宰羊……
  “你们可是我最尊贵的客人,帮了我那么大的忙,请了这么些人来帮忙,都没有处理好,我都在想着,是不是要舍掉这个地方迁到别处了……我这人嘴笨,心里感激不尽。从现在开始,你们都是我的安达,以后再到这边来打猎,一定要记得到我这里住上几天。”
  苏赫巴鲁神情激动地说着,冲着几人端起了马奶酒。
  这声安达,分量可不轻。
  不过,在这大山里,自此以后有了一个落脚点,还是非常不错的。
  “以后少不了来麻烦你!”
  吕律当即领头站起,几人都纷纷端起了酒碗,一饮而尽。
  各自坐下后,苏赫巴鲁热情地拿着刀子,给几人分割着羊肉。
  这羊肉外焦里嫩,皮脆柔滑,竟是鲜香异常,吃起来更是肥而不腻,酥脆香美,跟平日里所吃的羊肉有很大的不同,当真是难得的美味。
  一个个也跟着开始大快朵颐,吃得相当痛快。
  也就在这一晚上,吕律终于回到了蒙古包里,可以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了。
  接下来几天的时间,几人就以苏赫巴鲁家为中心,将周围几条主要的河沟谷地的猎物好好打了一遍,辞别一家人的时候,又留下大堆的肉,让苏赫巴鲁自己处理,他是自己留着还是送去卖或者送人,都随他自己意愿,也算是还上这七天的盛情款待。
  在大兴安岭山里打猎,最大的好处,莫过于清净,不像在小兴安岭或是长白山,哪怕进入深山里,也随时能碰上周边屯子进山的猎人。
  半个多月下来,吕律等人在山上碰到的猎人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而且,在这山里的人,比起其它地方的,更守规矩,轻易不会干扰。
  当然了,吕律等人遇到的,也主要是鄂伦春游猎的人,其他的也就是一照面立刻远远避开,也就其中一个老猎人上前攀谈过,简单的介绍,还正是赵团青的老友之一。
  在这林子里狩猎,几人行事相当小心,加之碰到的人少,也没出现过任何争执,也就没必要去打扰赵团青的那些熟人了。
  换了个地方,狩猎五天,休息一天,几人再一次上路,这是计划中此行最后一个落脚点。
  打完这一次,就该返回了加格达奇和孟少华等人汇合了。
  也在这一路上,吕律发现,越是往塔河方向深入,人迹越少,飞龙的数量却是越来越多,赶着爬犁在林间穿行,不多时就能在林间看到,还是三五成群那种。
  这些天下来,单是打到后处理干净装袋里冻着的飞龙,就整整装了三麻袋。得有上百只了。
  “我忽然有了个想法……”
  赶路途中,在又一群飞龙被惊飞起来的时候,领头的吕律让大葱停了下来,跳下爬犁,看着飞窜上树梢的惊叫连连的飞龙,转头对着众人说道。
  几人也纷纷让爬犁停下。
  “什么想法?”张韶峰问道。
  吕律这里,总是会崩出一些听上去很奇怪,但真正做下来,却非常实用的法子。比如那瓦斯灯。
  在苏赫巴鲁家里,他和陈秀清两人抽空,将吕律敲打下来的石灶内的石块,自己也敲了一些放在酒壶里,加了水,却没有成功点燃,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问了才知道,这石灶被吕律踹倒以后,没了铁锅的遮掩,加之当天接连不断地下着小雪,那些烧成的石块,早自己吸收水分,变得无用了。
  “你看咱们这一路过来,看到多少飞龙,我在想,明年三月份月份的时候,咱们是不是专门过来一趟,捉些飞龙带回去,弄个飞龙养殖场!”
  飞龙肉自古称道,又是极鲜的美味,小小一只飞龙的价格,可远超大雁,是很多馆子,尤其是高档的馆子很难弄到的东西。
  “这个不好养吧?”
  梁康波还从未听有人养过飞龙。
  “好养,甚至比大雁还好养,咱们只需要提供场地和足够的笼子就行,都不用建地火龙,它自己也能安全越冬,咱们找一片桦树和红松多的地儿,进行笼养,喂的食物,苞米面就行了。”
  吕律笑着说道“飞龙四到六月繁殖,咱们赶在之前,抓些回去,让它们自行配对筑巢,一窝产蛋八到十二个,少说也能孵化出来八只,捉上一百对,年底少说也有八百只新增。以后也完全可以自己繁育。
  就这段时间下来,咱们还不是专门去找,只是遇到了才打,都弄到了那么多,到时候,弄上两三百对不成问题吧。
  再看看,它们平日里吃的很简单就能弄到,松子、榛子啥的,到时候让屯里的人去采来,咱们收购就行,再配上苞米,饲养起来倒也不难,病害之类的,不是有林玉娟她们吗,条件得天独厚啊,还能让屯子里的人也跟着赚些钱。”
  “我觉得可行……三百对,也就是六百只,也不是啥大问题。”张韶峰最先表态。
  “这想法可以,我也支持。”
  “我也没啥问题……干吧!”
  今年大雁养殖,已经让几人见识到其中的厉害了,这是他们之前就不曾想过的玩法。
  赵永柯笑着点点头,至于陈秀清,就是憨憨一笑。
  见几人都不反对,吕律当即说到:“那事情就这么说定了,翻过年,咱们就往塔河直接来一趟。”
  “不是说还要来抓一次梅花鹿吗?”雷蒙突然想起了这件事情。
  “梅花鹿咱们不往这边来弄。这几天下来,咱们除了前些天看到的犴达罕,别说梅花鹿了,连马鹿、驯鹿、麋鹿都没见到一只。”
  吕律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这些天下来,愣是没看到过这些东西。
  在他记忆中,大兴安岭里的鹿应该不少才对。
  “咱们去另外一个地方——仙洞山!”吕律说了自己的打算:“这次回去,咱们休息一段日子,再出去一趟,赶在过年前,去抓梅花鹿。”
  “仙洞山?”
  “那是啥地方?”
  几人对这些地方,连名字都没听说过,但同时也很奇怪,吕律好像对大荒这片地儿,比他们这些本地人都还要熟悉。
  “就在松嫩平原的东北部,拜泉那边。”吕律笑道:“以后去了就知道了!”
  那里可是有着野生梅花鹿之乡的地方,后来建成了野生梅花鹿保护区,在林场的次生丛林和湿地中,因为在哪里可以得到充足的盐分,生活的梅花鹿不少。
  保护区在三十多年后才建立的,现在去带上一二十只回来养着,应该不过分吧。
  这些有名的地方,吕律想不知道都难,毕竟也是在大荒里生活了多年。上辈子的认知,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挂。
  吕律再一次赶着爬犁往前行,走了半天时间,估摸着少说也走出四十里地,距离差不多了,他开始注意寻找宿营的地方。
  顺着山谷走了没多长时间,偶然在一条岔谷里,看到一面斜伸出的石崖。
  被石崖所挡,纵使外边积雪遍地,那石崖下却是一片干爽,倒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他伸手一指:“咱们就选那片石崖下了,住着干爽一点,人也会舒服很多。”
  几人远远地看了一眼,也都非常满意,赶着爬犁过去,开始清理散乱的碎石块,然后搭建帐篷,准备柴火和做饭。
  第620章 踩到熊窝了
  吃过饭后,吕律闲来无事,端着自己的半自动步枪,透过瞄准镜左瞄右瞄。
  陈秀清等人也是,拿着各自的弹弓,就在石崖下敲了不少小碎石做弹丸,对着二十米外不时被微风吹得摇摇晃晃的一棵灌木尖稍,比赛弹弓的准头。
  说说笑笑,一个下午的休息时间悄然而过。
  第二天一早,如同往常一样,吃过早饭后,留下雷蒙看守马匹和打到的皮毛,其余几人带上猎具就顺着石崖所在的这道山沟往里走。
  一路上,元宝它们几条狗子尽职地探着路,提醒着那个方向有啥猎物,吕律和赵永柯负责追寻,陈秀清、张韶峰和梁康波三人则负责设置诱饵陷阱。
  几人都已经习惯了碰到大的树或是石砬子,就开始找寻熊仓子,尤其是比较大的大青杨树、椴树和松树。
  遇到合适的,总会绕着树好好看上一圈。
  看树上有没有洞口,树干上有没有被熊瞎子挠出来的爪痕。
  遇到石砬子,就看看有没有石洞、土洞。
  也都在盯着雪地上看,有没有动物经过留下的痕迹,实在搞不明白的痕迹,还有赵永柯这个老手来进行甄别。
  几人也算是各有特长,赵永柯强于猎物痕迹的判断、追踪,梁康波则是表现在陷阱上,陈秀清的滑雪技巧和力气没得说,张韶峰各方面比起几人来说都都稍差一些,但比起普通猎手,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最值得称道的是背景。
  至于雷蒙,接触狩猎的时间比较短,但在枪法上,不输赵永柯,更大的能耐在农场的管理上。
  吕律则比较全面,枪法在几人中拔得头筹,手头有着元宝它们几条狗子和白玉,对大荒的情况是所有人中了解得最多的,加上兽皮书之类的信息,综合起来,各方面条件都占优,让其他几人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这么一群人以吕律为中心聚集在一起,相互配合着,狩猎的效率超高,毫不夸张地说,在大荒里怕是找不出第二支这样的队伍来。
  这进山不到半个小时,黑嘴就找到了一个獾子洞穴。
  老方法,找到另外几个出口堵上好,吕律当即从桦树上剥下些干燥易燃的桦树皮点燃塞进獾子洞里,再把辣椒炸弹伺候上,没花多长时间,就将在里面睡得舒坦的狗獾给熏了出来,快速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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