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丁喜轻嗤了一声,这世上还有他看了不头疼的书?这不可能!
他之前也想过要看话本,但那话本上来就是一段诗,他都看不懂。
不过到底是朱前给的,他还是接了过来。
朱前道:“这是写我的书!”
丁喜虽是朱前好友,但对朱前从前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
朱前喜欢在家人面前念叨,但在朋友面前,却不会多说。
听说这是朱前的自传,丁喜倒是认真看了起来,然后……他不知不觉看完了。
看完之后,丁喜问:“后面呢?”
“后面还没写好。”朱前道。
“没写好没关系,你给我讲讲!”丁喜有些急切,他没想到他的好友朱前,竟然是一个这么厉害,这么有想法的人!
朱前拒绝了:“我讲出来的跟写出来的不一样。”他讲的时候平平无奇的东西,写出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比如他遇到危险后来逃了,他讲出来就那么几句,回忆的时候还很后怕,但黎青执帮他一写,就显得他英明神武起来。
现在他自己都想看后面的!
丁喜:“……”
朱前这时候,又微微一笑:“老丁,你想不想要一本写你的书?”
丁喜当然想要!
于是这天下午,黎青执还没写几个字,朱前和丁喜就一起来了。
之前黎青执就想着在写完朱前的书之后,要设法另外找个活儿干,不曾想一眨眼,朱前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
黎青执确实打算参加科举,但短时间里,他肯定没办法参加。
他的身体还没养好,他的学问也不够。
现在有机会多赚一些钱,当然再好不过。
黎青执答应下来。
丁喜见黎青执答应极为高兴,伸出手想要拍黎青执的肩膀。
但看到黎青执竹竿一样的身材……他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僵住,默默地收了回来。
他真的怕自己一巴掌下去,把黎青执给拍散架了。
“黎先生,你给我写书的时候,可一定要把我写得英武一些!”丁喜道。
“丁老爷放心,我一定按照你的要求来写。”黎青执觉得自己写的就是定制文,既如此,对方的要求他一定满足。
丁喜很是高兴:“那我就等着了!黎先生,我请你吃饭吧!”
黎青执欣然同意。
丁喜请黎青执在朱家附近的一家酒楼吃饭,他一口气点了八道菜,里面六道都是荤菜:“黎先生,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
黎青执只能道:“我吃的不少。”
丁喜压根就不相信,黎青执只能无奈地笑笑,又羡慕地看了一眼丁喜。
丁喜四十来岁的样子,满身肌肉,大腿比他的腰还粗……这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
至于为什么说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这个时代大部分人并不喜欢这样的身材。
黎青执上辈子,一直想要丁喜这样的身材,他有金手指,他的金手指可以用来调整他自己的身体,按理他是可以拥有肌肉的。
但末世没有足够的食物。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他不能摄入足够食物的情况下,他压根就长不出肌肉!
末世时的他,其实跟现在一样瘦,死前甚至比现在还要瘦。
不过将来,他应该能拥有丁喜的身材。
朱家的伙食已经非常好了,但是跟酒楼还是不能比。
酒楼端上来的第一道菜,就让黎青执惊住了。
这道菜的原料他吃过,就是常见的鲦鱼,但这是油炸的!
鲦鱼又细又长,腌制油炸之后变得很脆,所有的骨头全都能嚼碎了吃下肚……黎青执给两个孩子夹了一人一条,自己尝了一条之后,就被这味道惊艳了。
油炸食品,就是让人没有抵抗力!
古代调味料没有现代那么多,但菜肴的做法非常复杂。
比如这家酒楼的招牌菜,就是将鸡整个放入油锅里炸,再捞出放进特制的卤料里煮……这样做出来的鸡非常入味,那鸡皮吃起来更是一绝。
“黎先生,你多吃点。”丁喜一开始一直在劝黎青执多吃,但劝着劝着,他就不说话了,甚至还道:“黎先生,你注意身体……”
黎青执吃的实在有点多,丁喜都被吓到了。
朱前也有点担心——黎青执这胃口,都赶上丁喜了!
他们点了不少菜,但黎青执并不只吃菜,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他已经让小二给他盛了六碗饭。
嗯,这酒楼的碗比朱家的碗要小很多,两碗才抵得上朱家一碗。
黎青执见状笑了笑:“我胃口有点大……”说完,他又让店小二给他盛了一碗饭。
丁喜:“……”他出了名的胃口大,以前他出门吃太多,还曾被人嘲笑,说他像是饿死鬼投胎。
可现在……黎青执吃的不比他少!
这么瘦的人,到底是怎么吃下去那么多的?
黎青执要是吃坏身体,还能给他写书吗?还能继续写朱前那本书吗?
他现在特别想知道朱前那本书的后续!
丁喜正纠结,就见黎青执停下不动了。
黎青执总算不吃了,丁喜松了一口气,结果没一会儿,黎青执就又吃起来。
丁喜:“……”
黎青执停了一会儿没急着吃,是因为他看到了姚振富。
他和朱前丁喜,是在酒楼二楼窗边吃饭。
他从窗口看下去,无意中看到姚振富从酒楼对面那条小巷的一扇门里出来,还在那门口跟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依依不舍。
甚至依依不舍一段时间之后,姚振富又跟这女人进屋了。
两人瞧着极为亲密……姚振富今天不用上学还来县城,是为了跟相好的幽会?
之前黎青执只觉得姚振富这人气量有点小,不会体谅父母。
前者算不得什么,至于后者……姚振富会那样,也是姚艄公惯的。
之前他特地给姚艄公提建议,让他带姚振富去种地,结果姚艄公上来就是一句:“我家振富是读书人,怎么能种地呢?”
姚艄公都这样说了,他当然不会再不识好歹说什么。
结果现在……姚振富竟然在县城有了相好?
黎青执知道金小叶跟金茉莉关系一般,但两人到底是堂姐妹,并未完全断了来往,他琢磨着等回去之后,要跟金小叶说一声。
把事情记在心里,黎青执又要了一碗饭。
丁喜:“……”黎青执再吃下去,该吐了!
黎青执并没有吐。
他吃完之后神色如常,看到桌上有剩下的菜,还问:“丁老爷,这些菜我可否带回家去?”
丁喜和朱前为了面子,出门吃饭必然要点好些菜,最后吃不完就剩着。
甚至对他们来说,请客吃饭桌上的菜要是全被吃了,那是极为丢脸的事情。
至于将吃不完的菜带回家,那也太丢人了!
现在……黎青执要把剩菜带走?
他们都愣了愣,愣过之后,却想到了他们的从前。
早先他们生活不好的时候,吃不完的饭菜必然也是要带走的。
还有他们刚做生意的时候,手上没什么钱,但又不得不请客吃饭,点了很多菜吃不完为了面子又不能打包,回家之后心疼得不行……
丁喜道:“当然可以。”
黎青执道谢:“多谢丁老爷。”然后黎青执就叫来店小二,让他拿些油纸,把桌上的荤菜打包。
他吃了八碗饭,但菜吃的不多,还剩不少。
这并不是他一开始就计划着要打包,纯粹是怕自己吃太多别人没得吃,还有就是他知道这时候的人的习惯,若是他把菜吃光了,丁喜必然会再点别的菜。
打包了剩菜之后,黎青执手上的篮子就装得满满当当了,还有点重。
这会儿时间已经不早了,刚才他还看到姚振富匆匆离开……黎青执拎着篮子去找姚艄公。
黎青执到的时候,姚振富已经先一步到了,正在不停喘气。
瞧见他,姚振富轻哼了一声:“你又来晚了!”
黎青执道:“抱歉……姚艄公,今日朱家有鸡肉吃,我没动筷子装了回来,你拿回去当个菜吧。”
姚艄公馋肉,但又不好意思拿:“那多不好意思。”
“今日朱老爷还给了我一些别的菜。”黎青执指了指那几个油纸包。
见黎青执这么说,姚艄公没有拒绝,姚振富却道:“爹,你怎么什么破烂都要!”
姚艄公无比尴尬,而这时,金小树的声音传来:“你不要那正好,姐夫,你把鸡肉给我吧!”
黎青执抬头,就见金小叶和金小树摇着一艘船,从前面拐弯处出来。
两人摇的船看起来有点旧了,金小树站在船头,盯着黎青执的手上的篮子咽口水:“姐夫,剩菜我也不嫌弃,更不要说还是没动过筷子的!你给我吃吧!”
他之前也想过要看话本,但那话本上来就是一段诗,他都看不懂。
不过到底是朱前给的,他还是接了过来。
朱前道:“这是写我的书!”
丁喜虽是朱前好友,但对朱前从前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
朱前喜欢在家人面前念叨,但在朋友面前,却不会多说。
听说这是朱前的自传,丁喜倒是认真看了起来,然后……他不知不觉看完了。
看完之后,丁喜问:“后面呢?”
“后面还没写好。”朱前道。
“没写好没关系,你给我讲讲!”丁喜有些急切,他没想到他的好友朱前,竟然是一个这么厉害,这么有想法的人!
朱前拒绝了:“我讲出来的跟写出来的不一样。”他讲的时候平平无奇的东西,写出来就完全不一样了!
比如他遇到危险后来逃了,他讲出来就那么几句,回忆的时候还很后怕,但黎青执帮他一写,就显得他英明神武起来。
现在他自己都想看后面的!
丁喜:“……”
朱前这时候,又微微一笑:“老丁,你想不想要一本写你的书?”
丁喜当然想要!
于是这天下午,黎青执还没写几个字,朱前和丁喜就一起来了。
之前黎青执就想着在写完朱前的书之后,要设法另外找个活儿干,不曾想一眨眼,朱前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
黎青执确实打算参加科举,但短时间里,他肯定没办法参加。
他的身体还没养好,他的学问也不够。
现在有机会多赚一些钱,当然再好不过。
黎青执答应下来。
丁喜见黎青执答应极为高兴,伸出手想要拍黎青执的肩膀。
但看到黎青执竹竿一样的身材……他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僵住,默默地收了回来。
他真的怕自己一巴掌下去,把黎青执给拍散架了。
“黎先生,你给我写书的时候,可一定要把我写得英武一些!”丁喜道。
“丁老爷放心,我一定按照你的要求来写。”黎青执觉得自己写的就是定制文,既如此,对方的要求他一定满足。
丁喜很是高兴:“那我就等着了!黎先生,我请你吃饭吧!”
黎青执欣然同意。
丁喜请黎青执在朱家附近的一家酒楼吃饭,他一口气点了八道菜,里面六道都是荤菜:“黎先生,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
黎青执只能道:“我吃的不少。”
丁喜压根就不相信,黎青执只能无奈地笑笑,又羡慕地看了一眼丁喜。
丁喜四十来岁的样子,满身肌肉,大腿比他的腰还粗……这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
至于为什么说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这个时代大部分人并不喜欢这样的身材。
黎青执上辈子,一直想要丁喜这样的身材,他有金手指,他的金手指可以用来调整他自己的身体,按理他是可以拥有肌肉的。
但末世没有足够的食物。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他不能摄入足够食物的情况下,他压根就长不出肌肉!
末世时的他,其实跟现在一样瘦,死前甚至比现在还要瘦。
不过将来,他应该能拥有丁喜的身材。
朱家的伙食已经非常好了,但是跟酒楼还是不能比。
酒楼端上来的第一道菜,就让黎青执惊住了。
这道菜的原料他吃过,就是常见的鲦鱼,但这是油炸的!
鲦鱼又细又长,腌制油炸之后变得很脆,所有的骨头全都能嚼碎了吃下肚……黎青执给两个孩子夹了一人一条,自己尝了一条之后,就被这味道惊艳了。
油炸食品,就是让人没有抵抗力!
古代调味料没有现代那么多,但菜肴的做法非常复杂。
比如这家酒楼的招牌菜,就是将鸡整个放入油锅里炸,再捞出放进特制的卤料里煮……这样做出来的鸡非常入味,那鸡皮吃起来更是一绝。
“黎先生,你多吃点。”丁喜一开始一直在劝黎青执多吃,但劝着劝着,他就不说话了,甚至还道:“黎先生,你注意身体……”
黎青执吃的实在有点多,丁喜都被吓到了。
朱前也有点担心——黎青执这胃口,都赶上丁喜了!
他们点了不少菜,但黎青执并不只吃菜,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他已经让小二给他盛了六碗饭。
嗯,这酒楼的碗比朱家的碗要小很多,两碗才抵得上朱家一碗。
黎青执见状笑了笑:“我胃口有点大……”说完,他又让店小二给他盛了一碗饭。
丁喜:“……”他出了名的胃口大,以前他出门吃太多,还曾被人嘲笑,说他像是饿死鬼投胎。
可现在……黎青执吃的不比他少!
这么瘦的人,到底是怎么吃下去那么多的?
黎青执要是吃坏身体,还能给他写书吗?还能继续写朱前那本书吗?
他现在特别想知道朱前那本书的后续!
丁喜正纠结,就见黎青执停下不动了。
黎青执总算不吃了,丁喜松了一口气,结果没一会儿,黎青执就又吃起来。
丁喜:“……”
黎青执停了一会儿没急着吃,是因为他看到了姚振富。
他和朱前丁喜,是在酒楼二楼窗边吃饭。
他从窗口看下去,无意中看到姚振富从酒楼对面那条小巷的一扇门里出来,还在那门口跟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依依不舍。
甚至依依不舍一段时间之后,姚振富又跟这女人进屋了。
两人瞧着极为亲密……姚振富今天不用上学还来县城,是为了跟相好的幽会?
之前黎青执只觉得姚振富这人气量有点小,不会体谅父母。
前者算不得什么,至于后者……姚振富会那样,也是姚艄公惯的。
之前他特地给姚艄公提建议,让他带姚振富去种地,结果姚艄公上来就是一句:“我家振富是读书人,怎么能种地呢?”
姚艄公都这样说了,他当然不会再不识好歹说什么。
结果现在……姚振富竟然在县城有了相好?
黎青执知道金小叶跟金茉莉关系一般,但两人到底是堂姐妹,并未完全断了来往,他琢磨着等回去之后,要跟金小叶说一声。
把事情记在心里,黎青执又要了一碗饭。
丁喜:“……”黎青执再吃下去,该吐了!
黎青执并没有吐。
他吃完之后神色如常,看到桌上有剩下的菜,还问:“丁老爷,这些菜我可否带回家去?”
丁喜和朱前为了面子,出门吃饭必然要点好些菜,最后吃不完就剩着。
甚至对他们来说,请客吃饭桌上的菜要是全被吃了,那是极为丢脸的事情。
至于将吃不完的菜带回家,那也太丢人了!
现在……黎青执要把剩菜带走?
他们都愣了愣,愣过之后,却想到了他们的从前。
早先他们生活不好的时候,吃不完的饭菜必然也是要带走的。
还有他们刚做生意的时候,手上没什么钱,但又不得不请客吃饭,点了很多菜吃不完为了面子又不能打包,回家之后心疼得不行……
丁喜道:“当然可以。”
黎青执道谢:“多谢丁老爷。”然后黎青执就叫来店小二,让他拿些油纸,把桌上的荤菜打包。
他吃了八碗饭,但菜吃的不多,还剩不少。
这并不是他一开始就计划着要打包,纯粹是怕自己吃太多别人没得吃,还有就是他知道这时候的人的习惯,若是他把菜吃光了,丁喜必然会再点别的菜。
打包了剩菜之后,黎青执手上的篮子就装得满满当当了,还有点重。
这会儿时间已经不早了,刚才他还看到姚振富匆匆离开……黎青执拎着篮子去找姚艄公。
黎青执到的时候,姚振富已经先一步到了,正在不停喘气。
瞧见他,姚振富轻哼了一声:“你又来晚了!”
黎青执道:“抱歉……姚艄公,今日朱家有鸡肉吃,我没动筷子装了回来,你拿回去当个菜吧。”
姚艄公馋肉,但又不好意思拿:“那多不好意思。”
“今日朱老爷还给了我一些别的菜。”黎青执指了指那几个油纸包。
见黎青执这么说,姚艄公没有拒绝,姚振富却道:“爹,你怎么什么破烂都要!”
姚艄公无比尴尬,而这时,金小树的声音传来:“你不要那正好,姐夫,你把鸡肉给我吧!”
黎青执抬头,就见金小叶和金小树摇着一艘船,从前面拐弯处出来。
两人摇的船看起来有点旧了,金小树站在船头,盯着黎青执的手上的篮子咽口水:“姐夫,剩菜我也不嫌弃,更不要说还是没动过筷子的!你给我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