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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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夏可以闻到浓浓的药水腐臭味,杰洛夫没有戴面罩,也许染上古怪的瘟疫对这位正在死去的老人来说反而是另一种救赎。
  “霍尔卓格大人……” 杰洛夫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虚弱地抬起一眼,上下打量年轻俊美的骑士。
  他露出缺缝的微笑:“罗素爵士说得不错,你就是小一号的里奥大人,不过现在看来,你已经超越你父亲了。”
  人老了,但脑袋没老。穆夏对这个精明的老人多了几分兴趣和耐性。
  少年面露哀伤:“我将罗素的骨骸葬在萨夏,与我父亲一起,但没能将他带回给学院,的确是我失职。”
  听这位新上任的公爵大人没有撇清和罗素关系,又或者可以说是和圣学院的联系,杰洛夫不由得轻抚白须,姿态微微放松。
  老人点点头:“他们都是最英勇的骑士,这一生都为对抗魔狼拼命,死得其所,死得荣耀,至高神将使他们灵魂永生,继续对抗魔狼的诅咒。”
  黑狼王也很是赞同:“罗素不该只是一个青铜骑士,我希望能说服圣主追加他为银骑士,雅各布大人那里已经表示可以帮忙,剩下的一些窒碍还请杰洛夫大人你助我一臂之力。相信有两院长举荐,罗素必能白银加身,享誉于世人面前。”
  杰洛夫叹一口气:“影子若是会发光就失去影子的意义了,罗素出身低微,也不爱沽名钓誉,青铜已经是术士所能得到最高的荣誉了,闪亮的白银还是适合像你这样真正高贵的大人。”
  感情牌开场完就该进入正题了,他话题迅速一转: “但我们还是能完成罗素真正的遗愿。穆夏大人,至高神、里奥大人和中庭所有百姓都以你为荣,恭喜你铲恶锄奸,斩下银狼王的首级。”
  穆夏微笑看着这位耐心告竭的老人,身体的虚弱已经藏不住他的渴望。术士们一向渴望得到珍贵的研究材料,哪怕只是银狼的一根睫毛,而眼前这位白发垂地的耆老正是伟大的银弹发明者。
  对面迟迟没有回应,大贤者的脑子还是拎得清,几句漂亮话一钱不值,信鸽送来的消息也暗示着萨夏的新主人比他父亲更难对付,刚才圣学士那些书袋子不就被牵着鼻子满圈走。
  他抬起头,颈上的项链发出沉重的声响,那是由数把形色各异的钥匙组成,宛如一具叮当作响的的枷锁,套在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身上毫无美感可言。穆夏知道一个钥匙对应一个密盒──里头保存每一个术士的毕生研究。
  学院的宝库收纳的不是钱,而是术士们的秘盒,罗素就有一把破破烂烂的黄铜钥匙──一句能强化铜器韧度的炼金咒术。而杰洛夫却有足足三十多把钥匙,每一把样式独特,都是精心打造,穆夏耐心地看着他珊珊摸索。
  从细小如针到长似短刃;简单的圆形头变幻成复杂的宝冠;金银铜铁到稀罕玉石、象牙,甚至有钥匙上镶着一大颗绿莹莹的宝石。老人颤抖着手在琳琅满目的钥匙间摸索,直到停在其中一把,穆夏才从沉默中抬起头。
  骑士面容端丽,正气凛然表示:“不日后我会将银狼首级献给至高神和圣主,至于银狼的皮毛和那具血瘟患者的尸首就交由圣学院,相信以你门下学徒的才智定能再度拯救人们于水火之中。”
  拎着那把钥匙,杰洛夫混浊的双目像是找到了焦距,定定看着穆夏的方向。
  他哑哑低笑:“年轻人难免冒进一点,但穆夏大人,你可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还要贪心啊。”
  因为我不是人啊。穆夏笑而不语,从老人颤抖的手上直接拿走自己想要的那把钥匙。
  手指摩娑着其上,可以感觉到斑驳的历史痕迹,一代接着一代的传承,直到现在,终于等到他来开启,前提是没有任何阻碍。当然,这里也没有人再可以阻止他了,除了……少年立刻打住思绪。
  -
  他走出圣学院,夕阳的红浸润双目,放眼所及,洁白的圣城宛如浸染在一片血海之中。穆夏眼睛眨都没眨,径直走向待命在外的黑狼骑士。
  加利文看到他一手握拳,就知道对方一天奔波下来终于如愿以偿
  “我累了,最后一件事,由你去办。”黑狼王轻声吩咐:“替我给莳萝女士送一件东西。”
  作者有话说:
  小狼:女孩子都喜欢小狗狗,那我狗起来,莳萝就会更喜欢我!(大误
  -
  ps:奶茶知道大家可能都更想看女巫和女孩们,不想看什么糟心的圣堂,但奶茶写西幻就是设定控,所以就连圣城的设定也很详细,忍不住又写出来了qaq!!奶茶这手啊!
  其实这是最精简版了(原版是快六千字了,奶茶会尽可能控制自己!!香草碗就在眼前飘!!!
  第一百七十二章 蛊惑女神
  ◎她们会蛊惑妳的心灵,动摇妳的信仰。◎
  圣堂的晚钟敲响窗户, 鸽子发出不安的躁动,莳萝抬起头看去,天边火光漫射, 云霞沸腾,空气中闷烧着一种沉重的热度。
  早上的圣城如冰山般冷白高耸, 如今林立的尖塔刺穿血红的天空, 地平线只剩下一片灰蓝的残影, 直到圣堂的晚钟再一次打破沉默的影子,黑压压的鸟群宛如飞扬的灰烬,从东向西散落圣城的上空,最后泯灭在夕阳最炽红的中心。
  “我的至高神啊,莳萝小姐,妳以后一定是一位好妻子……嗝!我以至高神和圣女的名义祝福妳未来的丈夫……嗝!”
  不, 我以后一定是一位好女神, 在之前我还是个好女巫。
  莳萝微笑地看着对面半醉的特莎院长,女巫的菜蓟食谱掳获了这位警惕的女士,再加上一封印有墨绿松脂蜡戳的莱斯特家推荐信, 彻底打消了修道女对外来人身分最后一点的疑虑。
  狼王的谨慎是正确的, 逃脱狼群监视的小女神没有闲着,她只用了一个下午茶时间就轻松撬开了圣女院院长的嘴巴。
  桌面上摆着新鲜的火腿和菜豆,还有一整篮炸得金黄酥脆的蓟球。香喷喷的热油炸开娇嫩的花蕾, 酥黄砰开的芯蕊里盛着满满的大蒜末和咸奶酪拌成的调酱, 再配上一小碗腌橄榄和黄油炸面包,喀擦喀擦,满嘴的脆口, 越吃越上瘾, 越吃越口干, 完全遮不住嘴巴。
  莳萝给自己用剩下的蓟花片泡了清茶,而给修道女的却是萨夏最熟美的苹果酒,琥珀色的酒液就像萨夏主人的眼瞳,天生带着魅人的魔力。
  美食本身就是最平易近人的魔法,只要知道一些秘诀,就能将香料变成神不知鬼不觉的魔药;像是令人上瘾的罂粟奶蛋糕、使人一觉到天亮的香脂草、啤酒花茶;桂皮和肉豆蔻调出的浓稠黑糖浆可以带给人一整天的愉悦;以及一口就能让陌生人脸红心跳的姜、杏仁与藏红花的辣酒。安柏曾经安慰过老是点食成金的小女巫,她可以将毒药做出叫人心甘情愿赴死的美味。
  回到现在,莳萝摸着怀中的大白鹅,将剩下的蓟叶一片一片喂牠,不时伸手给特莎倒了一杯酒,听对方叨叨不休抱怨最近收下那几个不老实的罪女;她们被自己的家族放逐,说是送来静养,实则是一辈子监/禁圣女院,特莎想到圣女院又要多养几张娇贵的嘴,就忍不住再灌下一整杯的苹果酒。
  “没有家族和父兄的依靠,她们那些大小姐能做什么?只能上街出卖自己的肉/体,或者更糟,被那些邪恶的女巫拐进森林做奴隶或肉汤!”
  莳萝:咳咳!
  只听女人嘴里咒骂着恶女、蛇蝎、不知廉耻,莳萝想再探听下去,对方灌下一杯酒,又胡里胡涂转了个话题。
  特莎越说越多,她抱怨圣律院那些鸽楼应该改名叫国王的屎坑,自血瘟和狼潮爆发以来,地方诸王的信鸽每天成群结队来圣城拉屎,一点动荡和叛乱就大呼小叫,怕是生不出儿子也要怪在教会头上,特别是帝国那位女王越来越咄咄逼人。
  “那个脑袋空空的玫瑰女王竟然提议接纳那些被魔鬼诅咒的灵魂,还恳求圣堂除罪化血瘟患者,她认为那些活死人只要控制妥当就与常人无异……怪不得!我听说她早已背叛了圣女之名,身子早就不纯洁了!也许背底里的私生子女就和玫瑰下的杂草一样多……嗝!我竟然说了那么多污言秽语…….天哪,至高神宽恕我,请保佑我不被那些罪恶玷污…….”
  莳萝一同单手搥胸,配合地和她做圣锤祈祷。某方面来说,至高神的确有保佑她,因为如果现在坐在这里的是克丽缇娜准公主殿下,这位虔诚的修道女下一杯就准备喝毒酒了。
  八卦就是潘多拉的匣子,特莎上一秒祈祷悔悟完,下一秒又神秘兮兮靠近她:
  “女士,妳从远岸而来可能不清楚,我们这里的女人本性软弱无能,特别是年轻的女性极容易被魔鬼引诱,堕落成魔女。不知道…….你那里可听说过女巫?”
  “女巫?我们那里是有侍奉神的女性,我们叫做巫女,她们可以使用神的力量帮助人民。”
  “不一样!那、那是侍奉神的仆人,女巫是魔鬼的情人!她们是渎神者,盗取天地奥秘的罪人,她们使用的力量是被污染的、不洁的,被称为魔法。女巫自古就施展邪术残害人民。妳初来乍到,应该已经听闻我们这里近来不太安宁,女士妳现在待在圣城很安全,但一旦去外头就要特别小心那些女巫!”
  莳萝好奇又害怕地眨眨眼,就像准备听床边故事,鼓励着老祖母继续说下去。她是真的有点害怕,对方万一又说出什么,自己会忍不住手痒,想煮个红伞伞白杆杆的汤来给她解解酒。
  “我没看过女巫,要怎么小心呢?”
  特莎咳了咳嗽,似乎有了几分清醒,越说越来劲:“她们看上去是普通的女人,但实则崇拜邪神,我听说女巫喜欢拐走小孩,她们用所有珍爱的东西向邪神交换了魔力。 ”
  她信誓旦旦表示:“有人说是一头秀发,那些魔女全都光秃秃,长得就像绿毛沼泽的癞虾蟆。“
  莳萝忍笑想到一头赤发似火的维拉妮卡,她不像癞虾蟆更像只红毛狐狸,每天她都把那头红发梳得蓬松如云,就像狐狸抱着一大团尾巴舔毛一样。
  而且学魔法又不是搞编程,为什么会有女巫都是秃子这种奇怪的想法啊?少女忍不住低头看着自己颈下乌艳蜿蜒,她可是每天都上花草药膏好好保养,瞧瞧大白鹅吃光了菜蓟,就开始想嚼嚼她漂亮的黑发当点心。
  “或是一对漂亮的奶/子。我听说那些魔女没有胸部,她们无法生育,更不懂哺乳子女的快乐和荣耀。”
  最好是这样啦!莳萝抬头挺胸──恩……符合年龄的大小,她还没满十六岁,还有无限潜能!这时候应该叫贝姬过来,自己好几次差点没窒息在对方丰美的怀抱。思此,莳萝有些后悔给修道女灌太多酒,对方已经醉得在胡言乱语了。
  果然特莎还没完,又激动地拍桌:“对了!最后一点妳一定要记得,女巫是魔鬼的情人,残暴的魔狼最为迷恋那些吟邪的女巫,女巫可以任意使唤狼人,它們是女巫最忠诚的猎狗!”
  胡说八……呃,绝大部分都不是真的,起码不是全部的女巫啦……而且穆夏哪一次听过自己了!
  窗外响起孩童清澈的歌声,莳萝擦擦冷汗,不禁分神。
  特莎有一瞬间清醒:“圣歌?现在什么时候了?我错过晚祷了吗?”
  “现在还早呢,妳看上去还很疲倦,再喝一些止止渴吧。”
  少女的轻声细语近乎溶入温醇滑顺的酒水声,
  在神律里,酒是洗清罪恶的圣血;但在女巫手上,它是酿造数年的魔药,轻易就能拿捏凡人的心神。
  特莎在酒香中试着回忆,很快想起自己还没说完的话:“总之妳要小心……除了魔狼,女巫是最邪恶强大的存在,一旦被盯上,她们会蛊惑妳的心灵,动摇妳的信仰…….”
  随着最后的酒滴滑落,圣歌的声音逐渐远去,瑰丽的玻璃花窗彷佛在夕阳的热度下融化,金黄橙紫的虹光流入室内,地面和墙面皆浸没在一片绚彩。
  镶嵌在玻璃窗上的圣女彷佛活了过来,金发卷起熊熊赤火,纯净白袍在晚霞的余晖中燃烧,手上的折枝白百合也染上玫瑰的娇艳,唯有铜绿色的玻璃没有变化,在少女抬头瞬间,一双绿得发亮的眼眸与她对视,嘴角含笑。
  “放心吧,女士,我会很小心的,没有人可以伤害我,也不可能有人动摇我的信仰。”
  -
  特莎简直把莳萝当成自己的至亲姊妹倾吐,她告诉莳萝由于时局动盪,灾厄和战争频生,一向远离世事的黄金大圣堂也被惊动了。圣主们有意稳定民心,才打算近日在蔚蓝港口举办比武大赛,邀请各国诸侯贵爵共襄盛举,重新团结一心,对抗永无止尽的邪恶。
  “要我看还比什么呢…….这大赛早已分出胜负,没有什么比击败一头狼王更英勇高超的武艺了。”
  不过她咕囊着十三位圣主从未真正出现过,他们只派出代理官,她怀疑就算黄金大圣堂愿意为穆夏敞开,对方也见不到真人;另外特莎还提到圣学院那个古怪的院长杰洛夫,人称智慧之钥,那老人总是神秘兮兮把玩自己脖子上那三十七把钥匙。
  当窗外最后一丝阳光消失后,莳萝才起身准备告别特莎院长。她真心感谢她。在女人醉倒在桌上后,少女伸手变化出银杯,源源不绝的美酒溢满而出,直至女人脸上的红晕稍退。
  莳萝把特莎扶至窗边的躺椅上,又将修道女那本包着亚麻布的神律放在她膝盖上,等这位虔诚的教徒醒来,就会以为自己是在专注的晚祷中不小心入睡片刻。
  今日收获颇丰,莳萝抱着白鹅,望向窗外朦胧的银光,接下来就是等月桂回来了,希望它那里一切顺利……
  少女阖上门离开,她才刚走出去,一只大狗就扑上来热情地迎接她
  “布莱克!久等了。”莳萝把剩下的火腿通通喂给大狗。
  自从那一天在伞下坦承后,她和穆夏算是正式的分道扬镳,但猎狼犬不知怎么回事,直接踹开主人,一门心思跟上了自己,莳萝也毫不犹豫接纳了它。
  布莱克和那些黑狼骑士不一样,少女有一种莫名的直觉,她可以相信这只大狗狗。
  她才要伸手拍拍布莱克的脑袋,大狗突然面目狰狞,发出低吼声。
  莳萝一点也不怕,而是盯着它那熟悉的作态,最后顺着其目光,往走道尽头最黑暗处望去,那里空无一物,只有微风拨开树叶的轻响。
  “出来。”
  她冷声说,身旁的猎狼犬也蓄势待发,露出森森白牙。
  作者有话说:
  奶茶真的强烈推荐日本的红茶花伝的奶茶,超级好喝!!!但奶茶牙齿不好,只能规定自己每周五喝一瓶qaq
  第一百七十三章 冰冷女神
  ◎穆夏,要对自己出手了?◎
  这次不是风声, 是铠甲冰冷的铿锵,以及坚硬的马靴重击地面
  猎狼犬低声咆哮,来的是狼没错, 却是另一只。
  当加利文现身时,莳萝没有感到意外, 应该说, 真正令她意外的是对方身后跟着那一整排银光闪烁的骑士们, 以及加利文身上同样雪白刺目的铠甲。
  现在是魔物市场不景气,萨夏狼群这是准备集体转业做银骑士?不怕银的变种狼不只穆夏吗?莳萝胡思乱想着,那小人一样的坏直觉也开始打滚作乱。
  大概是女孩戒备的目光太明显,加利文率先用沉重的脚步打破沉默。他有着霍尔卓格的灿烂金发,下巴轮廓却更为宽阔粗糙,但在夜色模糊下, 莳萝有一瞬间真以为来人是穆夏。
  总之, 来者不善!莳萝与她的直觉小人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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