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我是不是很帅?
夜空内,繁星似锦。
冷风一吹,已经有了七分醉意的岳梓童,清醒了很多。
人的思想,总有钻牛角尖的时候。
那时候的脑子里,除了那个固执的想法外,不会有太多其它。
但当她忽然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后,她才会蓦然发现,左右脑门上分别贴了两个字。
左边是后悔。
右边是傻子。
恭喜,岳梓童就在自己脑门上发现了这四个字。
背后,一下子有冷汗冒出,湿透了重衫,站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呆愣了很久,都没动一下。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就在岳梓童回想到如果不是冯大少忽然发病,她就会犯下终生难以原谅自己的错误,而后怕的用双手紧搅着衣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左边不远处的花木阴影下传来。
她抬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人从那边走了出来。
街灯下,这个男人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立领中山装,到背着双手,犹自闲庭信步那样,夜风吹来,一头乌黑的长发,随风微微飘舞。
现代留长发的男人不在少数,职业大多都与“文艺”沾点边,仿佛不留一头长发,他就会是普通人。
尽管,他本来就是普通人。
不过这个留着一头长发的男人,却没有那种让人反胃的文艺范。
反倒是让岳梓童觉得,他本来就该是一头长发,就像他到背着双手走路时,隐隐散发出的君临天下气势,都是由生俱来的。
玉树临风。
不知道为什么,当岳梓童看到这个男人后,脑海中忽然浮上了这个成语。
她在上小学时,就知道这个成语,是专门用来描写具备脱俗气质的帅哥,可这么多年来,她从没见到过哪个男人,具备这种气质。
今晚她看到了。
尤其当男人走到灯光下,岳梓童看清他那张脸之后。
英俊?
还是,完美?
这两个词语,都已经无法形容男人的长相了。
该用什么呢?
文化水平不是太高,但也不是很低的岳梓童,愣愣望着这个男人,心思电转足足十秒钟,居然没想到用什么词汇,才能形容他的相貌。
年轻男子对岳梓童盯着他发呆的行为,见怪不怪,微微笑道:“用最通俗的话来说,我是不是很帅?”
我是不是很帅?
早在以前时,李南方也曾经这样问过岳梓童。
他收获的,是岳总的白眼,以及不遗余力的打击,是啊,是啊,你可帅了,比地沟里的老鼠,池塘里的蛤蟆,树上的夜猫子,都帅太多,让它们都开始怀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了。
但这个男人问出相同的问题后,岳梓童却发自真心的点了点头:“是,你很帅。甚至,很帅都无法形容你。”
男子依旧笑着,昂起下巴四十五度角,看着满天繁星:“那,我来做你的丈、男、男朋友,好不好?”
岳梓童一楞:“什么?”
她承认,男子已经帅到无以为继的地步,如果他是歌星的话,走上舞台根本不用唱歌,只需穿着这身衣服,抬手拢一下耳后的发丝,就会引起全场女性的疯狂尖叫。
可,这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因为他帅到掉渣,难道岳总就要答应他提出的这个要求吗?
忽然间,她觉得这男子很可笑。
就笑了。
笑着摇了摇头,淡淡地说:“不。”
四十五角的男子,有些奇怪,低头看着她,问:“为什么?难道,我还不如你那个刚才被抬走的同伴吗?”
“你说冯云亭?”
“他叫冯云亭吗?”
男子秀挺的眉头,微微皱了下,说:“这名字好俗。”
岳梓童忍不住问道:“那你叫什么名字?”
岳总并没有意识到,男子在说冯云亭这名字很俗时,她心里没有升起丝毫的波澜,就像他说今晚星星好多啊,很自然,真实。
“杨逍。”
“杨逍?”
岳梓童再次愣住。
今天上午在爬山途中,她曾经在半山腰的小亭子里,见到过一个长相堪称完美,但声音却让人听了不舒服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好像也要杨逍。
现在,她又见到了一个叫杨逍的男人。
如果不是确定自己眼睛没有花,能看出这个男杨逍,与白天那个女杨逍的长相,截然不同,她肯定会怀疑他们两个是一个人。
其实除了那种特“出彩”的名字,像什么史珍香之类的,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都不止有一个主人。
毕竟华夏是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重名者不计其数,男人与女人是同一个名字,也很正常。
岳梓童发愣,那是因为白天的女杨逍,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下又看到一个注定也会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男杨逍,两个同样出彩的男女,却叫同一个名字,发愣也是正常表现。
“对,我就叫杨逍。”
杨逍看着岳梓童的眼里,有邪魅一闪而逝,似笑非笑的问:“我这名字,是不是要比冯云亭这名字出彩多了?”
岳梓童点头,由衷的回答:“杨逍,本来就是金大师笔下,最为潇洒的男人名字。”
杨逍抬手,捏着一缕垂下肩膀的发丝,问:“那,我可以给你做男朋友了吧?”
岳梓童笑了:“就因为你的名字出彩,你就要做我的男朋友?”
“是啊。难道不该这样吗?”
杨逍慢悠悠的说:“你看我,名字出彩,人又长的帅。给你当男朋友,应该还是很称职的。”
他在说这番话时,神色始终坦然,在说一件本该如此的事情。
岳梓童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快步走向了下山的路:“其实,你的名字也不是太出彩。你的长相,也不是太帅。”
同杨逍一样,岳梓童在说这番话时,神色也是坦然的,就该这样说。
当然了,这与她心境的改变有关系。
如果她还没有从牛角尖里爬出来,始终被要报复小外甥的黑布,蒙着眼睛,冯云亭在忽然发病被抬走后,休说是这个名字、相貌都帅到掉渣的杨逍,毛遂自荐给她当男朋友了。
就算酒店那个叫王大狗的胖厨师,只要他能鼓起勇气,对岳总说美人儿,俺想和你困觉,岳梓童可能也会真答应他的。
但现在,蒙着岳总双眸的黑布,已经被冷风吹走,让她意识到她的报复行为,有多么的愚蠢,难以原谅了。
所以,如果仅仅因为杨逍的名字好听,长得帅,她就答应给人做女朋友,那就是——开玩笑。
没有心思开玩笑时,岳总是从来都不屑开玩笑的。
“等等。”
她刚出几步,杨逍忽然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
“松手!”
岳总大怒,抬手猛地一挣。
本小姨是正经的良家少、少妇,深更半夜的如果任由你动手动脚,那成何体统?
岳梓童在国安混了六年,尽管她自诩华夏顶级特工的说法,有些自吹自擂的嫌疑,但武力值要比一般男人还要高些,这却是现实。
因恼怒这个杨逍居然敢对她动手动脚,所以在猛地一挣时,几乎用上了全力。
只是她却没有挣开杨逍。
他的手,反而顺着她的胳膊,抓住了她的手腕。
杨逍的给脸不要脸,让岳梓童更加羞怒,正要抬脚给他来一记撩阴脚时,手腕却蓦然剧痛!
就像,她左手的手腕,忽然被台钳给夹住那样,还在用力,骨头几乎都要碎了,忍不住发出一声轻轻的痛哼,哪还有什么力气,再踢人了?
他竟然是个高手!
难道本小姨的清白,要在今晚失去?
岳梓童又惊又怕。
这是在云阁山上,深更半夜,担心冯云亭会死在酒店里,连累自家的酒店老板,刚才就已经与众服务生七手八脚抬着他下山去了。
更让岳梓童惶恐的是,冯大少为安心享受他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不惜斥“巨资”,包下了整座酒店。
所以当前酒店这边,除了岳梓童与杨逍之外,就连个人毛都没有了。
这明摆着,老天爷就是为她要被强行非礼创造的大好机会啊。
可岳总绝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弱女子,哪怕被人攥住手腕,疼的眼前发黑,浑身没有一丝力气,也绝不会放弃反抗的。
她张嘴,正要用能刺破金石的高分贝尖叫声,大喊救命时,杨逍却抢先说道:“只有你能说出,哪个男人的名字,比我的名字更好听。他长的,还要比我帅,我就放过你。”
“李南方!”
想都没想,岳梓童脱口就说出了她小外甥的名字,闭着眼的尖声叫道:“他的名字不但比你的要好听,人更比你帅过十倍,百倍,一万倍!”
她闭着眼叫出这些话时,并没有看到杨逍脸上,浮上了邪魅。
更没注意到,杨逍再说话时,语气已经阴森的比晚风更冷:“真的?”
“真的,真的,就是真的!”
岳梓童忽然有力气了,随即毫不犹豫的抬脚,狠狠踢向杨逍:“去死吧,你个混蛋!”
岳总在惊恐下全力踢出的一脚,可谓快逾雷霆闪电,能开碑裂石——
却踢了个空。
睁眼一看,才发现杨逍已经退到了三米之外。
依旧到背着双手,气定神闲的看着她。
岳梓童慌忙后退,足足三米,才颤声问:“你、你到底是谁?”
杨逍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目光再次与夜空呈现出四十五度角,淡淡地说:“你最好不是在骗我。如果我在问过五个人,有三个人说李南方的名字不如我的好听,长的也没有我帅。呵呵,那么,他就死定了。”
这特么的什么人呀?
童话故事《白雪公主》里那个腹黑王后吗?
每天早上都会问墨镜,谁才是天下最漂亮的女人。
如果是别人,就会把那个人杀掉。
望着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杨逍,岳梓童就觉得手足冰冷,慢慢后退。
脚下一个踉跄时,趁机转身就跑:“你个死变态,你再变好一万倍,也比不上李南方的!”
冷风一吹,已经有了七分醉意的岳梓童,清醒了很多。
人的思想,总有钻牛角尖的时候。
那时候的脑子里,除了那个固执的想法外,不会有太多其它。
但当她忽然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后,她才会蓦然发现,左右脑门上分别贴了两个字。
左边是后悔。
右边是傻子。
恭喜,岳梓童就在自己脑门上发现了这四个字。
背后,一下子有冷汗冒出,湿透了重衫,站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呆愣了很久,都没动一下。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就在岳梓童回想到如果不是冯大少忽然发病,她就会犯下终生难以原谅自己的错误,而后怕的用双手紧搅着衣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左边不远处的花木阴影下传来。
她抬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人从那边走了出来。
街灯下,这个男人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立领中山装,到背着双手,犹自闲庭信步那样,夜风吹来,一头乌黑的长发,随风微微飘舞。
现代留长发的男人不在少数,职业大多都与“文艺”沾点边,仿佛不留一头长发,他就会是普通人。
尽管,他本来就是普通人。
不过这个留着一头长发的男人,却没有那种让人反胃的文艺范。
反倒是让岳梓童觉得,他本来就该是一头长发,就像他到背着双手走路时,隐隐散发出的君临天下气势,都是由生俱来的。
玉树临风。
不知道为什么,当岳梓童看到这个男人后,脑海中忽然浮上了这个成语。
她在上小学时,就知道这个成语,是专门用来描写具备脱俗气质的帅哥,可这么多年来,她从没见到过哪个男人,具备这种气质。
今晚她看到了。
尤其当男人走到灯光下,岳梓童看清他那张脸之后。
英俊?
还是,完美?
这两个词语,都已经无法形容男人的长相了。
该用什么呢?
文化水平不是太高,但也不是很低的岳梓童,愣愣望着这个男人,心思电转足足十秒钟,居然没想到用什么词汇,才能形容他的相貌。
年轻男子对岳梓童盯着他发呆的行为,见怪不怪,微微笑道:“用最通俗的话来说,我是不是很帅?”
我是不是很帅?
早在以前时,李南方也曾经这样问过岳梓童。
他收获的,是岳总的白眼,以及不遗余力的打击,是啊,是啊,你可帅了,比地沟里的老鼠,池塘里的蛤蟆,树上的夜猫子,都帅太多,让它们都开始怀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了。
但这个男人问出相同的问题后,岳梓童却发自真心的点了点头:“是,你很帅。甚至,很帅都无法形容你。”
男子依旧笑着,昂起下巴四十五度角,看着满天繁星:“那,我来做你的丈、男、男朋友,好不好?”
岳梓童一楞:“什么?”
她承认,男子已经帅到无以为继的地步,如果他是歌星的话,走上舞台根本不用唱歌,只需穿着这身衣服,抬手拢一下耳后的发丝,就会引起全场女性的疯狂尖叫。
可,这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因为他帅到掉渣,难道岳总就要答应他提出的这个要求吗?
忽然间,她觉得这男子很可笑。
就笑了。
笑着摇了摇头,淡淡地说:“不。”
四十五角的男子,有些奇怪,低头看着她,问:“为什么?难道,我还不如你那个刚才被抬走的同伴吗?”
“你说冯云亭?”
“他叫冯云亭吗?”
男子秀挺的眉头,微微皱了下,说:“这名字好俗。”
岳梓童忍不住问道:“那你叫什么名字?”
岳总并没有意识到,男子在说冯云亭这名字很俗时,她心里没有升起丝毫的波澜,就像他说今晚星星好多啊,很自然,真实。
“杨逍。”
“杨逍?”
岳梓童再次愣住。
今天上午在爬山途中,她曾经在半山腰的小亭子里,见到过一个长相堪称完美,但声音却让人听了不舒服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好像也要杨逍。
现在,她又见到了一个叫杨逍的男人。
如果不是确定自己眼睛没有花,能看出这个男杨逍,与白天那个女杨逍的长相,截然不同,她肯定会怀疑他们两个是一个人。
其实除了那种特“出彩”的名字,像什么史珍香之类的,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都不止有一个主人。
毕竟华夏是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重名者不计其数,男人与女人是同一个名字,也很正常。
岳梓童发愣,那是因为白天的女杨逍,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下又看到一个注定也会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男杨逍,两个同样出彩的男女,却叫同一个名字,发愣也是正常表现。
“对,我就叫杨逍。”
杨逍看着岳梓童的眼里,有邪魅一闪而逝,似笑非笑的问:“我这名字,是不是要比冯云亭这名字出彩多了?”
岳梓童点头,由衷的回答:“杨逍,本来就是金大师笔下,最为潇洒的男人名字。”
杨逍抬手,捏着一缕垂下肩膀的发丝,问:“那,我可以给你做男朋友了吧?”
岳梓童笑了:“就因为你的名字出彩,你就要做我的男朋友?”
“是啊。难道不该这样吗?”
杨逍慢悠悠的说:“你看我,名字出彩,人又长的帅。给你当男朋友,应该还是很称职的。”
他在说这番话时,神色始终坦然,在说一件本该如此的事情。
岳梓童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快步走向了下山的路:“其实,你的名字也不是太出彩。你的长相,也不是太帅。”
同杨逍一样,岳梓童在说这番话时,神色也是坦然的,就该这样说。
当然了,这与她心境的改变有关系。
如果她还没有从牛角尖里爬出来,始终被要报复小外甥的黑布,蒙着眼睛,冯云亭在忽然发病被抬走后,休说是这个名字、相貌都帅到掉渣的杨逍,毛遂自荐给她当男朋友了。
就算酒店那个叫王大狗的胖厨师,只要他能鼓起勇气,对岳总说美人儿,俺想和你困觉,岳梓童可能也会真答应他的。
但现在,蒙着岳总双眸的黑布,已经被冷风吹走,让她意识到她的报复行为,有多么的愚蠢,难以原谅了。
所以,如果仅仅因为杨逍的名字好听,长得帅,她就答应给人做女朋友,那就是——开玩笑。
没有心思开玩笑时,岳总是从来都不屑开玩笑的。
“等等。”
她刚出几步,杨逍忽然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
“松手!”
岳总大怒,抬手猛地一挣。
本小姨是正经的良家少、少妇,深更半夜的如果任由你动手动脚,那成何体统?
岳梓童在国安混了六年,尽管她自诩华夏顶级特工的说法,有些自吹自擂的嫌疑,但武力值要比一般男人还要高些,这却是现实。
因恼怒这个杨逍居然敢对她动手动脚,所以在猛地一挣时,几乎用上了全力。
只是她却没有挣开杨逍。
他的手,反而顺着她的胳膊,抓住了她的手腕。
杨逍的给脸不要脸,让岳梓童更加羞怒,正要抬脚给他来一记撩阴脚时,手腕却蓦然剧痛!
就像,她左手的手腕,忽然被台钳给夹住那样,还在用力,骨头几乎都要碎了,忍不住发出一声轻轻的痛哼,哪还有什么力气,再踢人了?
他竟然是个高手!
难道本小姨的清白,要在今晚失去?
岳梓童又惊又怕。
这是在云阁山上,深更半夜,担心冯云亭会死在酒店里,连累自家的酒店老板,刚才就已经与众服务生七手八脚抬着他下山去了。
更让岳梓童惶恐的是,冯大少为安心享受他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不惜斥“巨资”,包下了整座酒店。
所以当前酒店这边,除了岳梓童与杨逍之外,就连个人毛都没有了。
这明摆着,老天爷就是为她要被强行非礼创造的大好机会啊。
可岳总绝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弱女子,哪怕被人攥住手腕,疼的眼前发黑,浑身没有一丝力气,也绝不会放弃反抗的。
她张嘴,正要用能刺破金石的高分贝尖叫声,大喊救命时,杨逍却抢先说道:“只有你能说出,哪个男人的名字,比我的名字更好听。他长的,还要比我帅,我就放过你。”
“李南方!”
想都没想,岳梓童脱口就说出了她小外甥的名字,闭着眼的尖声叫道:“他的名字不但比你的要好听,人更比你帅过十倍,百倍,一万倍!”
她闭着眼叫出这些话时,并没有看到杨逍脸上,浮上了邪魅。
更没注意到,杨逍再说话时,语气已经阴森的比晚风更冷:“真的?”
“真的,真的,就是真的!”
岳梓童忽然有力气了,随即毫不犹豫的抬脚,狠狠踢向杨逍:“去死吧,你个混蛋!”
岳总在惊恐下全力踢出的一脚,可谓快逾雷霆闪电,能开碑裂石——
却踢了个空。
睁眼一看,才发现杨逍已经退到了三米之外。
依旧到背着双手,气定神闲的看着她。
岳梓童慌忙后退,足足三米,才颤声问:“你、你到底是谁?”
杨逍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目光再次与夜空呈现出四十五度角,淡淡地说:“你最好不是在骗我。如果我在问过五个人,有三个人说李南方的名字不如我的好听,长的也没有我帅。呵呵,那么,他就死定了。”
这特么的什么人呀?
童话故事《白雪公主》里那个腹黑王后吗?
每天早上都会问墨镜,谁才是天下最漂亮的女人。
如果是别人,就会把那个人杀掉。
望着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杨逍,岳梓童就觉得手足冰冷,慢慢后退。
脚下一个踉跄时,趁机转身就跑:“你个死变态,你再变好一万倍,也比不上李南方的!”